〔每日讀經〕

【讀經】利二十七章

【主題】還特許的願

【提要】

第二十七章記載三件事,就是:

  1. 1.  人還特許的願(1~25節)
  2. 2.  所有頭生的都屬耶和華(26~29節)
  3. 3.  論到十一奉獻(30~34節)

二十六章談到神向祂子民許的願;本章則論及以色列民向神許願與贖回的條例,包括怎樣估定所獻各物的價值,也說明人若想把奉獻歸於神之物贖回,應當怎樣辦。

【鑰節】

利二十七2:「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人還特許的願,被許的人要按你所估的價值歸給耶和華。」

【鑰點】

本章值得我們深思的,就是人的許願奉並獻給神。本章是全書的總結。前二十六章都是講神給人的恩典,好使人親近、享受神、敬拜、並事奉祂。所以,祂給人祭物、贖罪日、節期、禧年等等,從赦罪的恩典到國度的產業,一應俱全,毫無所缺。本章是講人還願奉獻給神,讓神享受。這人對神恩典的回應。神這一切的「給」最終必激起人的那個「還」。恩典最終的果效就是叫人甘心樂意地向神奉獻自己和自己的所有!我們如果真看懂了前二十六章,自然就會活在本章中。

今日鑰節指出每一個奉獻給神的人,都要經過神的估價。本章二十多次提到按「所估的價值」或「估定」作奉獻。人一奉獻就在神面前產生價值,並且這價值不是按照世界的秤,而是按照聖所的秤!雖然各人因著年日和身量,而價值有所不同,但每一個蒙恩的百姓—無論男女老幼 ── 都有奉獻的資格,並且每一個奉獻也都在聖所的秤裡產生份量,被天上所記錄!

「從救恩看來,神看我們……都是一樣的價值。還特許的願,是指奉獻。奉獻的意思,不是說我願奉獻多少,乃是說,因我們肯奉獻的緣故,神看我們值得多少。神看有的信徒比別的信徒更有價值。」 ── 倪柝聲

【默想】

無論是將人、牲畜、房屋、或地業,許願分別為聖歸給神,都要經過神的估價。我們的價值,在神的救贖裡沒有程度之分,但在奉獻裡卻有程度之分。我們的奉獻是否甘心樂意,全然委身和完全的交託呢?

【禱告】

主啊,我們所有都是從你而得,願我們也把你所當得的獻給你。阿們!

  1. 「本卷開始於人如何親近神,享受神;結束於人如何許願奉獻給神,讓神享受。《利未記》至此結束,我們是否看懂了當中的意義嗎?我們是否領受了神要我們親近敬拜、並事奉祂的啟示呢?我們是否將許願奉獻應用於我們的生活和教會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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