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讀經〕

【讀經】利二十章

【主題】申明刑律

【提要】

第二十章記載二件事,就是:

  1. 1.  神施行懲罰不聖潔者的原因和原則(1~21節)
  2. 2.  勉勵百姓分別為聖的原因(22~27節)

本章是十八與十九章的增補,前兩章列述有關人與人間行為的條例,而本章則講述違反這些條例的刑罰。

【鑰節】

利二十7~8:「所以你們要自潔成聖,……我是叫你們成聖的耶和華。」

【鑰點】

本章的前半段敘述神施刑懲治的原因和原則,也就是論及人若犯了十八~十九章所禁止的罪行,便須接受本章所描述的嚴重刑罰;後半段是十八章至二十章的總結,說明神要求祂的百姓成為聖潔的原因:

  1. 1.  他們要承受迦南地
  2. 2.  他們要與萬民有分別
  3. 3.  他們要歸神為聖

本章值得我們深思的,就是神對屬神的子民所要求的,乃是完全的聖潔、分別。這些規條背後的原則永不改變,因為我們是按神形像所造的人,必須從罪人中分別出來,活出聖潔、分別的生活。這也就是彼得所說:「因此,祂已將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賜給我們,叫我們既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就得與神的性情有分。」(彼後一4)積極方面,我們重生了,就要追求生命的長大成熟,而有分於神的性情;另一方面,我們在生活上要學習操練敬虔,從而脫離因肉體情慾所產生的敗壞。

今日鑰節提到「要自潔成聖」。神呼召祂百姓的目的乃是要他們承受應許的祝福(迦南地),分別為聖,為聖潔的國民,作祭司的國度歸於神。因此,神不單自己是聖潔的,也是叫祂百姓成聖的。祂實在樂意也實在能夠改變我們,使我們不斷更新而能以像祂。但神要人自動並甘心地來配合祂,這裡不但說到耶和華使人成聖,也說到人要自潔成聖。在神是「能」,在人是「願」 ── 神的「能」總是顯在「願」的人身上。

「這是何等的尊榮!我們生活完全為神,為神分派作成祂的工,蒙祂喜悅。當神說「你是屬我的!」我們該大大喜樂。聖靈的膏油在我們頭上,我們行事為人與所蒙的恩召相稱,分別為聖,遠離不潔。這是多麼喜樂的事!」 ── 邁爾

【默想】

在這世代,我們是否讓聖靈的能力實現神呼召我們的目的 ── 作君尊的祭司,成為聖潔的國度呢?我們的生活是否分別為聖,蒙受祝福,並使別人藉著我們得福呢?

【禱告】

親愛的主,願我們在你的聖潔性情上有分,而從一切令人厭惡的事物中分別出來。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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