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利十七章
【主題】處理宰殺祭牲的條例的禁例
【提要】
第十七章記載三件事,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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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家畜宰殺的條例(1~7節)
2. 祭牲宰殺的條例(8~9節)
3. 禁食血的條例(10~16節)
「任何神的百姓若任意離群獨居,並執著敬拜假神,就不能進到神面前。當人在正確的途徑上,依照神的規定與律例敬拜神的時候,一切虛假的敬拜,便毫無必要,並且是不可能的。但若是偏離了敬拜神的真實方法,隨時都有轉向其他假神的危險。」 ── 摩根
【默想】 神為什麼指定以色列人要把所獻的祭帶到會幕,獻與耶和華呢?現在當全教會集中在一起敬拜神時,我們帶什麼禮物和祭物,都不能得以完全(來九9),但因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替我們白白付了贖價,使我們得以坦然來到神面前去敬拜祂?這是何等的恩賜,我們沒有任何的理由和藉口停止聚會。 【禱告】 親愛的主,你是惟一配得我們敬拜的主。何等的喜樂,我們能夠與弟兄姊妹一同在教會中敬拜你。阿們! 上一則|下一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