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讀經〕

【讀經】利十七章

【主題】處理宰殺祭牲的條例的禁例

【提要】

第十七章記載三件事,就是:

  1. 1.  家畜宰殺的條例(1~7節)
  2. 2.  祭牲宰殺的條例(8~9節)
  3. 3.  禁食血的條例(10~16節)

本章記載祭牲的「宰殺」與獻祭的「血」要如何處理;以及特別說明血的意義和不可吃血的禁例,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而獻祭的血是為了贖罪,所以不可吃。

【鑰節】

利十七4:「若未曾牽到會幕門口、耶和華的帳幕前獻給耶和華為供物,流血的罪必歸到那人身上。他流了血,要從民中剪除。」

【鑰點】

本章值得我們深思的,就是「會幕」是神指定的唯一獻祭地點。以色列人要把所獻的公牛、綿羊羔,或是山羊,都帶到會幕門口,而獻祭的血要灑在會幕門口和壇上。他們不可獻祭給行邪淫所隨從的鬼魔。他們也不可自選獻燔祭或是平安祭的地點。因為舊約時代的會幕門口是人與神相會唯一的地方。此一律例提醒我們,要與弟兄姊妹集體地在教會中(會幕)敬拜祂。正如擘餅記念主,乃是全教會集中在一起,一同享受基督,一同敬拜神,一同見證神與人共同交通的快樂。

今日鑰節提到「會幕門口」,這詞在本章中一共出現了五次。以色列人必須把所宰牛羊的血帶到會幕前。藉此律例,一方面提醒他們要順服,因神已經定出獻祭的時間與地點。另一方面嚴厲地警告他們,不可以自己的方式隨處獻祭,以免被從民中剪除。因為如果「各人任意而行」(士十七6),他們就一定會偏離了敬拜神的定規,並且隨時都有可能落入拜假神的危險之中。

「任何神的百姓若任意離群獨居,並執著敬拜假神,就不能進到神面前。當人在正確的途徑上,依照神的規定與律例敬拜神的時候,一切虛假的敬拜,便毫無必要,並且是不可能的。但若是偏離了敬拜神的真實方法,隨時都有轉向其他假神的危險。」 ── 摩根

【默想】

神為什麼指定以色列人要把所獻的祭帶到會幕,獻與耶和華呢?現在當全教會集中在一起敬拜神時,我們帶什麼禮物和祭物,都不能得以完全(來九9),但因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替我們白白付了贖價,使我們得以坦然來到神面前去敬拜祂?這是何等的恩賜,我們沒有任何的理由和藉口停止聚會。

【禱告】

親愛的主,你是惟一配得我們敬拜的主。何等的喜樂,我們能夠與弟兄姊妹一同在教會中敬拜你。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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