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讀經〕

【讀經】利十三章

【主題】痲瘋條例

【提要】

第十三章記載七件事,就是:

  1. 1.  第一類肉皮上「毛變白」的病症診斷(1~8節)
  2. 2.  第二類長「白癤」及出現紅瘀的病症診斷(9~17節)
  3. 3.  第三類長「瘡」及「火毒」(疤痕)的病症診斷(18~28節)
  4. 4.  第四類頭上或鬍鬚上生「疥」的病症診斷(29~39節)
  5. 5.  第五類「禿頂」(脫髮)的病症診斷(40~44節)
  6. 6.  各種病例的病人要獨居營外(45~46節)
  7. 7.  處理染了大痲瘋災病的衣服(47~59節)

本章敘述怎樣檢定大痲瘋及處理方法;以及應如何處理患大痲瘋病人的衣服。

【鑰節】

利十三10:「祭司要察看。」

【鑰點】

本章值得我們深思的是,聖經所指的大痲瘋,乃是指從人裡面發出來嚴重頂撞神、背叛神的罪。因此,這些條例告訴我們神要求祂的子民無論是內心與行為都須辨認和潔淨。今日鑰節指出在對待大痲瘋的條例中,「祭司要察看」,就是要檢驗在人身上的疾病,是否確是痲瘋。神的百姓任何一個可疑和不正常的情形,都要到大祭司面前來。每一處毛病都需經過祭司的察看和判定,才能準確並深入地顯明問題之所在。在對待大痲瘋的條例中,病人要到大祭司面前去被察看,而長大痲瘋的衣服也要送到大祭司面前去察看。大痲瘋是「罪」和「不潔淨」的記號。然而我們的主,但當祂以大祭司的身份察看我們時,祂不但診斷準確,而且也會有效地對付我們的「罪」和「不潔淨」。因主耶穌不僅察看我們;並且祂肯伸手潔淨我們,像祂摸那一個長大痲瘋的人一樣(太八3),這都是因為祂就是我們的大祭司。人不是潔淨了才能到主面前來,而是到主面前來才能被潔淨。我們到主面前,越多被祂察看,就越多被拯救!所以,那些向祂敞開、求祂察看的人是有福了!

「我們的主,祂不僅來察看,並且伸手摸那一個長大痲瘋的人 ── 祂來對付了我們的罪。」 ── 摩根

【默想】

我們信主以後,是否把我們生活為人的缺點,與人交往上的毛病:

  1. 1.  癤子 ── 與人疙疙瘩瘩,不能平和相處
  2. 2.  癬 ── 和人有難處,不太顯出,但不舒服
  3. 3.  火斑 ── 人的驕傲、自誇、顯揚自己,帶到主(大祭司)面前,求祂察看是不是合乎聖徒的體統呢?並且求祂潔淨和醫治呢?

【禱告】

親愛的主,我們願天天來到你面前,被你來查看,讓你來對付我們身上那些不討你喜悅的毛病。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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