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利十二章
【主題】婦人生子潔淨的條例
【提要】
第十二章記載三件事,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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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生男孩不潔淨七天(1~4節)
2. 生女孩不潔淨十四天(5節)
3. 生產的潔淨之禮(6~8節)
「神規定婦人生子之後,必須藉著獻祭而成聖。對我們來說,生子的婦人已因那一個「女人的後裔」永遠成聖;藉著祂,婦人能以在生產的事上得救。」 ── 摩根
【默想】 這裡的條例提醒我們,一面,婦女在生產過程引致的一些不潔淨,需要潔淨後,才能以潔淨的身份進入會幕;另一面,人是帶著罪出生的,需要經過獻祭後,才可以成為聖潔的國民。在婚姻的生活中,我們是否聖潔自守呢?在子女的生養上,我們是否常常禱告(獻祭),保守自己的下一代,活在神的恩典之中呢? 【禱告】 親愛的主,我們天生就有罪的性情和墮落的性格,卻因你的救恩和聖靈的潔淨,讓我們活在和你聖潔的關係中。謝謝你提醒我們,當將生命的祝福傳及我們的兒女。阿們! 上一則|下一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