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讀經〕

【讀經】利十一章

【主題】神子民食物的條例

【提要】

第十一章記載七件事,就是:

  1. 1.  地上可吃與不可吃的(1~8節)
  2. 2.  水中可吃與不可吃的(9~12節)
  3. 3.  空中可吃與不可吃的(13~19節)
  4. 4.  走獸用掌行的必不潔淨(20~23節)
  5. 5.  接觸死動物後的處理方法(24~40節)
  6. 6.  地上爬物的不潔淨(41~43節)
  7. 7.  神的子民必須聖潔(44~47節)

本章敘述神的子民必須注意可吃與不可吃之物,共列出了三類,分別是地上、水中與空中。

【鑰節】

利十一47:「要把潔淨的,和不潔淨的...都分別出來。」

【鑰點】

神為什麼要以色列人分可吃別與不可吃的,潔淨與不潔淨的呢?神乃是要祂的百姓被分別出來,成為聖潔,正如祂是聖潔的一樣。今日鑰節提到「都分別出來」。這些條例指明,神對於百姓生活中的每一細節,均表關懷。但這些條例的目的,並非食物的本質,而是要藉以色列人飲食的習慣,提醒他們是被「分別出來」的一般人,且要見證神聖潔的性情。此外,這些條例將以色列人「分別出來」成為神的子民,而與萬民有不同的標記。而所有這些詞 ── 分別的、成為聖潔的、成為聖別的,都有兩面的意義。一面是從其中分別出來,另一面是分別而歸入。所以,以色列人在許多事物上,都要為此付上代價,因為他們要從一切不屬神的事物中被「分別出來」,並且全然歸給神。今天我們雖不受這些規條所支配,但仍要遵循一個不變的屬靈原則,即必須注意我們或吃或喝,無論作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十31)。 切勿讓人在飲食習慣上論斷我們(西二16)。

「神不是顧念什麼種的動物能吃不能吃。食物乃是代表誰是神的子民,誰不是神的子民;誰在神眼中是潔淨的,誰不是潔淨的;誰是能夠有交通的,誰是不能夠有交通的;誰是神所悅納的,誰不是神所悅納的。」 ── 倪柝聲

【默想】

今天我們雖不受飲食規條所支配,但在屬靈的生命上,神很注重我們每日心中敞開接受的到底是什麼。我們是否甘願付上代價,放下一些世俗的東西,以祂為樂呢?我們是否選擇單單接受活的、潔淨的生命而得供應呢?還是毫無分別,隨意接受死的、不潔的事物而被玷污呢?我們的生活方式是否為要見證主,而與世人不同呢?

【禱告】

聖潔的神,因你是聖潔的,你也要使我們成為分別為聖的子民,而在人面前活出聖潔的生活。阿們!

上一則下一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