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讀經〕

【讀經】利八章

【主題】祭司的受膏

【提要】

第八章記載七件事,就是:

  1. 1.  招聚會眾到會幕門口(1~5節)
  2. 2.  亞倫穿上聖衣(6~9節)
  3. 3.  亞倫受膏(10~13節)
  4. 4.  摩西獻上贖罪祭(14~17節)
  5. 5.  摩西獻上燔祭(18~21節)
  6. 6.  摩西獻上承接聖職的祭(22~30節)
  7. 7.  其他承接聖職指示(31~36節)

本章記載亞倫及其兒子接受任聖職的條例,包括經過十二個步驟。

【鑰節】

利八23:「摩西把些血抹在亞倫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並右腳的大拇指上。」

【鑰點】

本章值得我們深思的,就是有許多詳細的法則,然而整個進行的過程都是「照耶和華的吩咐」。此外,今日鑰節指出摩西為亞倫和他兒子承接聖職,最重要的步驟是以「血抹」在亞倫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並右腳的大拇指上,同時也抹了他的兒子。這裡是把血塗在血抹在右耳、右手大拇指、並右腳大拇指上,一是表明他們被潔淨,另一是表明他們全人被都分別出來。因著血的記號,從今以後,他們是屬乎神的,耳朵要聽神的話,手要作神作的事,腳要走神的路,就是整個人要為著神。對於一個承接聖職的人而言,血要先抹在右耳,接著右手大拇指和右腳大拇指上。因為神要得著人對祂的事奉,首先是要得著人的耳朵。耳朵必須被潔凈和分別出來,脫離一切外面干擾的雜音和裡面主觀的意見,專為聽見神的話。事奉的人不只是個會作的人,更該是個會聽的人,因為一切的事奉都是從聽見神的話開始的。耳朵得以成聖能聽,手腳才會得以成聖能行;耳朵的聽見是正確的,手腳的行動才可能是正確的。

「把血塗在獻祭之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大拇指上,並右腳大拇指上,意思是根據於基督在神面前的蒙悅納,我現在站在一個地位上,我作一個聽話的僕人,我為神作事,我為著神走路。從今以後我的手是屬乎神的,我的腳也是屬乎神的。從今以後,我的耳朵要聽話。主,我整個人要為著你。」 ── 倪柝聲

【默想】

分別為聖與事奉神是分不開的。今天主已經用重價買了我們,祂的血不僅潔淨了我們,並且也使我們分別為聖。所以,在教會中的服事,我們是否在祂面前作個有耳樂聽、有耳善聽、有耳能聽的人呢?

【禱告】

親愛的主,願我們整個人都是為著你;在你面前學習作個有耳樂聽、有耳善聽、有耳能聽的人,而討你的歡喜。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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