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利八章
【主題】祭司的受膏
【提要】
第八章記載七件事,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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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聚會眾到會幕門口(1~5節)
2. 亞倫穿上聖衣(6~9節)
3. 亞倫受膏(10~13節)
4. 摩西獻上贖罪祭(14~17節)
5. 摩西獻上燔祭(18~21節)
6. 摩西獻上承接聖職的祭(22~30節)
7. 其他承接聖職指示(31~36節)
「把血塗在獻祭之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大拇指上,並右腳大拇指上,意思是根據於基督在神面前的蒙悅納,我現在站在一個地位上,我作一個聽話的僕人,我為神作事,我為著神走路。從今以後我的手是屬乎神的,我的腳也是屬乎神的。從今以後,我的耳朵要聽話。主,我整個人要為著你。」 ── 倪柝聲
【默想】 分別為聖與事奉神是分不開的。今天主已經用重價買了我們,祂的血不僅潔淨了我們,並且也使我們分別為聖。所以,在教會中的服事,我們是否在祂面前作個有耳樂聽、有耳善聽、有耳能聽的人呢? 【禱告】 親愛的主,願我們整個人都是為著你;在你面前學習作個有耳樂聽、有耳善聽、有耳能聽的人,而討你的歡喜。阿們! 上一則|下一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