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出三十章
【主題】祭司承接聖職之手續
【提要】
第二十九章記載六件事,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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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祭司承接聖職(1~9節)
2. 就職所獻贖罪祭和燔祭之祭(10~25節)
3. 祭司當得之分(26~28,31~34節)
4. 承接聖職的服裝、食物及時期(29~37節)
5. 祭司每日早晨和黃昏所要獻的祭(38~42節)
6. 神的心意和應許賜福(43~46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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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以水洗身 ── 外在的潔淨,除掉了污穢
2. 穿上聖衣 ── 外面加上榮耀,成為聖潔
3. 用油膏頭 ── 接受聖靈的恩膏和印證
4. 獻贖罪祭、燔祭(馨香的火祭)、平安祭、素祭、搖祭和舉祭 ── 因而成聖,蒙神喜悅
5. 抹血 ── 完全分別出來
「教會蒙召是為著祭司的事奉,而祭司事奉的目的乃是要獻上(屬靈的)祭物。」 ── 倪柝聲
【默想】 我是否看重在教會中事奉的職份?我們的事奉是否享受祭司的權利,並盡祭司的義務呢? 【禱告】 神啊,感謝你呼召了我們,讓我們獻上身體當作活祭,進入祭司的職份,而每一天能不斷地來到你面前,親近你、事奉你。阿們! ▶ |目錄|上一則|下一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