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讀經〕

【讀經】出三十章

【主題】祭司承接聖職之手續

【提要】

第二十九章記載六件事,就是:

  1. 1.  祭司承接聖職(1~9節)
  2. 2.  就職所獻贖罪祭和燔祭之祭(10~25節)
  3. 3.  祭司當得之分(26~28,31~34節)
  4. 4.  承接聖職的服裝、食物及時期(29~37節)
  5. 5.  祭司每日早晨和黃昏所要獻的祭(38~42節)
  6. 6.  神的心意和應許賜福(43~46節)

本章前半段敘述承接祭司職分的手續;後半段則敘述祭司當得的分和每天的職任。

【鑰節】

出二十九1上:「你使亞倫和他兒子成聖,給我供祭司的職分,要如此行:」

【鑰點】

本章敘述祭司接受職分的過程,必須經過五個分別為聖的手續:

  1. 1.  以水洗身 ── 外在的潔淨,除掉了污穢
  2. 2.  穿上聖衣 ── 外面加上榮耀,成為聖潔
  3. 3.  用油膏頭 ── 接受聖靈的恩膏和印證
  4. 4.  獻贖罪祭、燔祭(馨香的火祭)、平安祭、素祭、搖祭和舉祭 ── 因而成聖,蒙神喜悅
  5. 5.  抹血 ── 完全分別出來

在新約,我們都是被神分別出來作「聖潔的祭司」和被神揀選的「君尊的祭司」(彼前二5,9),而我們是否願意以事奉神為天職呢?祭司每天的職任就是早晚獻祭,而我們每天早晚是否向神認罪、感恩、奉獻呢?

今日鑰節說到「祭司的職分」。在聖經裡,「祭司的職分」就是從世界裡完全分別出來的一班人,專門事奉神,辦理屬神的事。在舊約,祭司主要的工作,乃是一為獻祭贖罪,二為替人代求(來七25),並為百姓祝福(利九22)。因人必須經過祭司到神面前去,而神乃是藉著祭司到人中間來。因此,「祭司的職分」就是完全地活在神面前,獻祭得蒙潔淨和悅納;在人面前,是活出基督,供應基督,高舉基督,並領人歸向基督;對自己,享受基督,充滿基督。這是何等高貴的職分!此外,從出埃及起,除了利未支派以外,沒有一個支派的人能夠作祭司的事。此外,今天教會乃是祭司的國(啟一6),教會全體都是聖潔和君尊的祭司。換句話說,事奉神是我們的權利,也是我們的義務。

「教會蒙召是為著祭司的事奉,而祭司事奉的目的乃是要獻上(屬靈的)祭物。」 ── 倪柝聲

【默想】

我是否看重在教會中事奉的職份?我們的事奉是否享受祭司的權利,並盡祭司的義務呢?

【禱告】

神啊,感謝你呼召了我們,讓我們獻上身體當作活祭,進入祭司的職份,而每一天能不斷地來到你面前,親近你、事奉你。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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