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出二十三章
【主題】各種律例和進迦南的應許
【提要】
第二十三章記載四件事,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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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執行法律的律例(1~9節)
2. 安息年及安息日之例(10~13節)
3. 每年當守的三個節期(14~19節)
4. 神的應許以及警告的話語(20~33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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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執行法律的律例 ── 在爭訟的事上,要保持司法公正、審判公平,因神是正直、公義的神。
2. 其他律例 ── 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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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當守安息年,叫地歇息
(2) 守安息日,讓人和家畜都可歇息
(3) 當守節,一年三次朝見神
「律法嚴厲規定人要在神所指定的地方敬拜事奉祂。我們能夠事奉慈愛的神,實在是非常榮幸!所以應該在神面前歡樂,視祂的安息日和守節律例為我們靈命的筵席,樂意將我們的時間奉獻給神使用。」 ── 馬太亨利
【默想】 在今日繁忙的生活中,我們是否也願意與弟兄姊妹一起聚會,一起過節呢? 【禱告】 哦主啊,我們願常常喜樂地與弟兄姊妹一起聚會過節,一同分享你的豐富。阿們! ▶ |目錄|上一則|下一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