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讀經〕

【讀經】出二十三章

【主題】各種律例和進迦南的應許

【提要】

第二十三章記載四件事,就是:

  1. 1.  執行法律的律例(1~9節)
  2. 2.  安息年及安息日之例(10~13節)
  3. 3.  每年當守的三個節期(14~19節)
  4. 4.  神的應許以及警告的話語(20~33節)

本章前半段記載有關民事與敬拜的律例;後半段則敘述神的應許。神這些的律例和應許,教導我們對神感恩、聽從,待己公義,對事公平,和對人有愛。

【鑰節】

出二十三14:「一年三次,你要向我守節。」

【鑰點】

本章我們看見,

  1. 1.  執行法律的律例 ── 在爭訟的事上,要保持司法公正、審判公平,因神是正直、公義的神。
  2. 2.  其他律例 ── 包括:
    1. (1) 當守安息年,叫地歇息
    2. (2) 守安息日,讓人和家畜都可歇息
    3. (3) 當守節,一年三次朝見神

    這段是當思念神恩,與第四誡「當守安息日」有關。

  3. 3.  進迦南地的應許 ── 神有條件的應許是要以色列人聽從祂的話和不可跪拜迦南人的諸神,因神只賜恩給能「聽話」,照著祂「一切所說」去行的人。此外,這應許是與第一誡「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和第二誡「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有關。

本章律例雖然繁瑣,但條條都是趨向同一目的:促使我們背離俗世的外邦人,敬拜唯一的真神。今日鑰節指出以色列的男子一年之中要守三個節日。這三個守節都是在收割的的時候:「除酵節」」(陽曆三月底~四月初),是收大麥;「收割節」」(陽曆五月中),是割小麥;「收藏節」(陽曆九月底)是收葡萄和橄欖。神要以色列人在祂面前承認,他們這一年豐收乃是神持續不斷的祝福。此外,他們不僅過去被神救贖,至今活著是享受祂的賜福,將來還要信靠祂豐富的供應而活。在新約,基督是舊約中所有節期的實質(西二17)。所以,我們每一天,都可以藉著基督豐豐富富的供應而過節,每週也都可以與弟兄姊妹一起聚會過節,一同分享祂的豐富。

「律法嚴厲規定人要在神所指定的地方敬拜事奉祂。我們能夠事奉慈愛的神,實在是非常榮幸!所以應該在神面前歡樂,視祂的安息日和守節律例為我們靈命的筵席,樂意將我們的時間奉獻給神使用。」 ── 馬太亨利

【默想】

在今日繁忙的生活中,我們是否也願意與弟兄姊妹一起聚會,一起過節呢?

【禱告】

哦主啊,我們願常常喜樂地與弟兄姊妹一起聚會過節,一同分享你的豐富。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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