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出二十一章
【主題】民事律例
【提要】
第二十一章記載三件事,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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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待奴僕之典章(1~11節)
2. 死刑的律例(12~17節)
3. 傷人賠償之例(18~36節)
「我的主人,引我到那門;再次穿過甘願被刺的耳朵。你的約束是自由;讓我與你同在,甘受辛勞,並且忍耐、順服。」 ── 慕爾
【默想】 恩典使人脫離奴僕的軛,然而,愛叫人甘心作愛的奴僕。我們是否甘心地奉獻自己,願一生服事主呢?當僕人決定留在主人的家裡必須經過用錐穿耳為證的手續。我們是否也有完全服事主的愛的記號呢? 【禱告】 主啊,你的愛叫我們甘心作你愛的奴僕。我們願一生服事你。 阿們! ▶ |目錄|上一則|下一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