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讀經〕

【讀經】出二十章

【主題】神賜十誡

【提要】

第二十章記載四件事,就是:

  1. 1.  十誡緒言(1~2節)
  2. 2.  十誡內容(3~17節)
  3. 3.  百姓要求摩西作約的中保(18~21節)
  4. 4.  神禁止造偶像的誡命與吩咐築壇的方法(22~26節)

本章記載神賜「十誡」要求以色列人聽從祂、愛祂、遵守祂的誡命。

【鑰節】

出二十6:「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鑰點】

「十誡」的內容,由神親自寫在兩塊石版上面(出三十四28),包括:

一、不可有別的神。

二、不可拜偶像。

三、不可妄稱神的名。

四、當守安息日。

五、當孝敬父母。

六、不可殺人。

七、不可姦淫。

八、不可偷盜。

九、不可作假見證。

十、不可起貪心。

馬太亨利說的好,「神的誡命真是盡善盡美的金科玉律,包羅萬有,高深莫測,使人無可遁避,無可非議。」

今日鑰節指出神永遠不斷的向那些「愛」祂、守祂誡命的人,而「發慈愛直到千代」。這句話顯明了「十誡」的本身就是愛的表示。神一切的要求,都是根源於祂的愛和人對愛的反應。「愛」字就是「十誡」的總綱!「十條誡命」原來的意思是「十句話」,是整個律法的基礎,共分成與神的關係(一至四條)和與人的關係(五至十條)兩大部分。前四誡是要愛神,這是人對神當盡的本份,後六誡是要愛人,這是盡人的本份。因此,主耶穌將「十誡」總括起來,就是「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神」(太二十二37,可二十30)),其次要「愛人如己」(太二十二39,可二十30)。「愛」是滿足所有律例中的金科玉律。所以,人即使遵守了一切的誡命,但若不是出於「愛神」的緣故,在神面前便毫無價值。人能順服律法的關鍵在於先愛神。我們是否建立這樣正確的與神和與人的關係嗎?

「神啊,我感謝你。因為有一個命令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 ── 和受恩教士

【默想】

神要求以色列人守「十誡」,而「十誡」和主耶穌的教導有何關係呢?我們是否建立與神正確的關係嗎? ── 將祂放在首位,單單敬拜事奉祂。我們是否和人有對的關係嗎? ── 以愛心與盡責的態度,顧到別人的需要。

【禱告】

親愛的天父,讓我們活在愛的聖律中。藉著十誡讓我們重新定位與你之間的關係,重新調整與人之間的關係。幫助我們不但「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你,也幫助我們「愛人如己」。 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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