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

〔每日讀經〕

【讀經】創十八章

【主題】亞伯拉罕為羅得祈求

【提要】
第十八章記載四件事,就是:

  1. 1.  亞伯拉罕接待神和天使(1~8節)
  2. 2.  神應許撒拉明年生子(9~15節)
  3. 3.  神向亞伯拉罕預告所多瑪的滅亡(16~21節)
  4. 4.  亞伯拉罕為羅得向神祈求(22~33節)

本章記載當神告訴亞伯拉罕審判所多瑪、蛾摩拉的計畫,他就為羅得祈求,和神討價還價,結果蒙神答應。

【鑰節】
創十八32:「亞伯拉罕說:『求主不要動怒,我再說這一次,假若在那裡見有十個呢?』祂說:『為這十個的緣故,我也不毀滅那城。』」

【鑰點】
本章值得我們注意的就是,當亞伯拉罕送耶和華時,如同密友陪祂走一段路,耶和華就不能不向他推心置腹,而「豈可瞞著」祂要毀滅所多瑪之事。亞伯拉罕與神親密和熟悉的關係,說出他是「神的朋友」(賽四十一8;雅二23),而神也以對待朋友的態度對待他。他與神交通並同行,得著神的啟示,得知神的心意。所以越親近神的人,就越能得知神隱藏在祂心裡的秘密。

今日鑰節指出亞伯拉罕為羅得代禱的經歷,讓我們明白基督徒最大的權利就是可以像朋友一樣,與神說話(禱告);同時祂肯聽我們的說話,也向我們說話。在亞伯拉罕與神的對話中,顯然他想到他的侄兒羅得,希望神因羅得的緣故而使所多瑪城可以倖免於難。亞伯拉罕為羅得向神的禱告值得我們學習:他是以「問」代「求」,他的「問」就是他的「求」。亞伯拉罕的「問」停止在十個義人,神卻實行不使義人和惡人一同滅亡的原則,而搭救了羅得。這裡給我們一個非常明顯的原則:我們的禱告不會改變神的心意,但是經由「求」、「問」的過程,可以與祂彼此互吐心意;並且祂使我們的祈求,得著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

「亞伯拉罕與神交通並同行,就是作神的朋友,而神也以對待朋友的態度對待亞伯拉罕,使他知道了人所不能知道的旨意。神的旨意只給與神同行的人知道。 ── 倪柝聲

【默想】
亞伯拉罕為他侄兒羅得則不斷向神討價還價,先五個的減少,後來連續三次,十個、十個的減少,但神卻一次又一次的回應。這裡亞伯拉罕清楚神既公義又有憐憫,因祂的慈愛絕不把義人如羅得毀滅。我們是否認識神作事的法則,而按神的心意為別人代禱呢?

【禱告】
親愛的天父,求你向我們啟示你的旨意,你所要作的事,也告訴我們當如何行。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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