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

〔每日讀經〕

【讀經】創十五章

【主題】神與亞伯蘭立約

【提要】
第十五章記載四件事,就是:

  1. 1.  神應許賜福亞伯蘭(1~6節)
  2. 2.  亞伯蘭得業的證據(7~11節)
  3. 3.  神對亞伯蘭的預言(12~16節)
  4. 4.  神與亞伯蘭立約(17~21節)

本章記載亞伯蘭得勝歸回以後,神向他顯現,應許賜他後裔和把迦南地賜給他為業,亞伯蘭因信耶和華而被稱義;神要落實和得地的應許,神在亞伯蘭獻的肉塊中經過,就與他立約。

【鑰節】
創十五6:「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

【鑰點】
本章記載神耶和華在異象中啟示亞伯蘭:要給他如星辰般多的後裔,並要領受迦南地為業,並預言以色列人出埃及的事情。今日鑰節指出亞伯蘭因「信」神的應許,耶和華就以此「算」為他的「義」。這節是聖經中最重要的一句經節,是聖經真理的種子之一;「信」,「算」,「義」這三個字在聖經中是首次出現,更是基督徒信仰的基石之一。耶和華先後向他「說」了有八次之多。亞伯蘭的信心是因他信向他說話的耶和華。所以亞伯蘭信心的內容產生在於神的應許,而他所信的對象是神自己 ── 「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羅四17)。亞伯拉罕的「義」不是行為的結果,而是「信」的結果(羅四3;加三6)。故不在於我們為神作了什麼,而在於我們是否對神的應許有「信」的回應(創十五6;來十一6),包括相信、接受、和信靠。神的應許藉著信心產生盼望。神的應許藉著信心產生盼望。亞伯拉罕「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羅四18)。因此,我們不要看環境、找依靠,而只需簡單的相信、接受神的話,仰望神的應許(羅四20),信靠那位在人不能,在祂凡事都能的神(太十九26)。

「亞伯蘭所信的,就是神能為他作人所看為不能的事。他相信神能,神就以此算他為義。亞伯蘭的信心,是他此後一生中藉以行動的原因,也是使他有一切義行的動力。」 ── 摩根

【默想】
親愛的,我們是否經歷「因信稱義」所得的福分呢(羅五)?在生活中若是遭遇到困難的事(服事、工作、家庭、健康……),是否把我們的「不能」、「不行」交在祂手里,「信」祂能在我們身上行神蹟奇事呢?

【禱告】
主啊!我們讚美你。因著信你,使我們被神稱義,帶入與神和好的關係。因著信你,使我們得著全備的救恩,而享受你一切的所是,每一天能以神為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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