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哈及的兒子亞多尼雅自尊,說:『我必作王。』就為自己預備車輛、馬兵,又派五十人在他前頭奔走。」(王上一5)
「亞多尼雅」(Adonijah)是大衛與哈及所生的兒子,是大衛的第四個兒子。亞多尼雅希伯來文名字的意思是:「耶和華是我的主」或「主是我的主權者」。這個名字本應代表對神主權的承認與敬畏,但亞多尼雅的行為卻與此背道而馳。他沒有尋求神的旨意,反而抗拒神的主權,自立為王;也沒有尊重父親大衛的安排,反而顯出自我中心與不順服。亞多尼雅失敗的事蹟就是他兩次試圖奪取王位:第一次是在大衛在世時,未經授權自立為王,但失敗了並得到所羅門的饒恕;第二次則是在所羅門登基後,藉由婚姻請求來試探和挑戰王權,結果被所羅門迅速處置。總結亞多尼雅的人生:擁有強烈的野心,不尊重「耶和華是我的主」,而抗拒神的主權,最終導致他的滅亡。
聖經中亞多尼雅的主要事蹟集中在《列王紀上》第一章和第二章,概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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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立為王(王上一5~10) ── 大衛王年老體衰,將近離世。他的長子暗嫩和第三子押沙龍都已去世。亞多尼雅認為自己是王位的當然繼承人(「我必作王」),便開始採取謀竊王位的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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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預備了車輛、馬兵,並派五十人在他前頭奔走
(2) 邀請了大部分王子、猶大人和王的臣僕參加他的登基宴會,但故意沒有邀請先知拿單、比拿雅、眾勇士以及他弟弟所羅門
(3) 爭取軍隊中的領袖約押和祭司亞比亞為他舉行儀式的核心人物
(4) 在隱羅結旁預備了行加冕禮的舉行儀式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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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的野心無法取代神的揀選 ── 神的揀選不是根據人的條件、背景或野心,而是出於祂的旨意與恩典。亞多尼雅自立為王,不尊重神的揀選,也沒有尊重父親大衛的安排。這提醒我們,神的計畫不會因人的野心而改變。「人心多有計謀,惟有耶和華的籌算才能立定。」(箴十九21)
2. 外表與地位不能決定神的命定 ── 亞多尼雅是大衛的兒子,外貌俊美,地位尊貴,但這些都不足以使他成為神所立的王。有人說的好,「一個人的性格決定他的命運。」這提醒我們,屬靈的命定需要屬靈的品格來承載。「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撒上十六7)
3. 驕傲與自我高舉 ── 亞多尼雅被驕傲蒙蔽,企圖奪取不屬於自己的王位。然而,妄自尊大,自命不凡的人是不合乎神所使用的。當人的思維專注於個人的利益時,其結果總是悲劇性的。這提醒我們,「驕傲在敗壞以先;狂心在跌倒之前。」(箴十六18)
4. 不順服屬靈權柄帶來嚴重後果 ── 亞多尼雅不聽從父親大衛的安排,也不尊重所羅門的王權,最終被處死。這提醒我們,神設立的權柄需要被尊重。違抗神的主權,會破壞神的計畫,也會帶來審判。「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羅十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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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神的權柄和揀選,並謙卑地尋求神的旨意
2. 不要被野心蒙蔽,而導致自身的毀滅
3. 謙卑的重要性,因驕傲是失敗的根源
4. 珍惜赦免的機會,應當真心悔改
5. 神的計劃終將實現,儘管人的陰謀和手段層出不窮,但神的主權依然掌管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