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卻對他說:『無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靈魂;你所預備的,要歸誰呢? 』凡為自己積財,在神面前卻不富足的,也是這樣。」(路十二20~21)
《路加福音》第十二章記載主耶穌所講的一個比喻,其中論到一個無知的財主。為何主耶穌要講這個比喻呢?因主在教導眾人如何看待錢財和生活的問題時,忽然有一個人請主幫他和他的兄長分家產。但主拒絕他的要求,並警告眾人不要貪心,因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路十二15)。接下去,主就用財主的比喻,來說明人不要只知為自己積財,卻疏忽了在神面前的不富足。
從人的角度來看,這位財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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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他勤奮努力,累積自己的財富
2. 他又詳細規劃,增建更大的倉庫,使自己的財富不斷增加
3. 他且未雨綢繆,預備好用自己所擁有的財富,好使他安安逸逸地吃喝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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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人將「無知」的人,定義為一個計劃以墳墓為終結的人。這位財主確實是一個「無知」的人。不論我們的財富多或少,如果我們今天就要去見主,或者是主今天就要再來,我們在地上所作的一切,「所預備的,要歸誰呢?」
2. 我們是否像這位「無知」的財主一樣,物質上一無所缺,也為自己退休定下完美的理財規劃,但在信心、愛心與盼望上卻是貧乏的?
3. 如果我們擁有的財富只是為使自己快樂,而從不關心神的工作,從不幫助別人,我們是否知道自己未來的結局會是什麼?
4. 主用一個結尾,總結了這個比喻,「凡為自己積財,在神面前卻不富足的,也是這樣。」我們如何面對以財富來衡量成功的世代?我們對積累財富的正確態度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