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都該人常說沒有復活的事。那天,他們來問耶穌說:」(太二十二23)
「至於死人復活,摩西在荊棘篇上,稱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就指示明白了。神原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因為在祂那裡,人都是活的。』」(路二十37~38)
「撒都該人」是當時一個猶太黨派,成員多屬上層富裕階級人士,其名稱源於所羅門時代的大祭司撒督(王上四4),他們反對法利賽人只講熱心而忽略道德行為,所以他們非常注重道德行為,卻因此而趨於另一個極端,亦即只重行為而忽略了信仰。他們不信復活,認為人死了完全消滅,故無鬼,亦無天使;他們只接受摩西五經,不看重先知書,也不接受古人的遺傳。他們在政治上很有地位,當時的大祭司亞拿、該亞法等都是屬於撒都該人一黨。他們是猶太教中是那時代自由派的「理性主義者」,可以比擬為基督教的「摩登不信派」 ── 他們注重現實,不顧將來,只在今生有指望(林前十五19)。
《馬太福音》、《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都詳細記載了撒都該人問主耶穌再嫁婦人復活後,是誰的妻子的問題。他們向祂提出,在摩西律法中,如果一個人死了,沒有孩子,他兄弟便會娶那寡婦,藉以延續家庭的名字和保留家庭的產業(申二十五5)。根據他們的故事,一個女人若失去丈夫,便要嫁給丈夫其中一個兄弟。若那兄弟又死了,她便要嫁給第三個兄弟,如此類推,直至她接連嫁了給第七個兄弟為止。最後,那婦人也死了。這樣,當復活的時候,她是那一個兄弟的妻子呢?因為他們都娶過她。基本上,他們提出這一個虛構的故事,目的是想要藉此難解的問題,使復活的事顯得荒唐無稽。因為他們認為不可能有復活的事。
關於主回答他們復活的問題,有三點值得我們注意的,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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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祂指出他們錯了,因為他們「不明白聖經」,又「不曉得神的大能」(太二十二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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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他們「不明白聖經」,所以就誤解了聖經上的話。試想,聖經有沒有說過今生夫婦的關係,要延續到來世和永生呢?
(2) 他們不曉得「神的大能」,所以認為神不能使死人復活。試想,如果神用塵土創造人,豈不也能輕易地使人從塵土中復活,披上榮耀的身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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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的回答指出人生前死後的奧秘,全靠認識「神的話(聖經)」和「神的大能」。我們對今生、來世、永生的認識,是否按神的啟示和經歷祂的復活大能?
2. 「惟有算為配得那世界」指出我們是不是以「這世界」的眼光來想像復活,乃是要進入「那世界」,有分於從死裡復活。我們所當追求的,是否不是得著「這世界」,乃是配得「那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