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難主耶穌的撒都該人

〔聖經人物知多少〕

「撒都該人常說沒有復活的事。那天,他們來問耶穌說:」(太二十二23)

「至於死人復活,摩西在荊棘篇上,稱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就指示明白了。神原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因為在祂那裡,人都是活的。』」(路二十37~38)

「撒都該人」是當時一個猶太黨派,成員多屬上層富裕階級人士,其名稱源於所羅門時代的大祭司撒督(王上四4),他們反對法利賽人只講熱心而忽略道德行為,所以他們非常注重道德行為,卻因此而趨於另一個極端,亦即只重行為而忽略了信仰。他們不信復活,認為人死了完全消滅,故無鬼,亦無天使;他們只接受摩西五經,不看重先知書,也不接受古人的遺傳。他們在政治上很有地位,當時的大祭司亞拿、該亞法等都是屬於撒都該人一黨。他們是猶太教中是那時代自由派的「理性主義者」,可以比擬為基督教的「摩登不信派」 ── 他們注重現實,不顧將來,只在今生有指望(林前十五19)。

《馬太福音》、《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都詳細記載了撒都該人問主耶穌再嫁婦人復活後,是誰的妻子的問題。他們向祂提出,在摩西律法中,如果一個人死了,沒有孩子,他兄弟便會娶那寡婦,藉以延續家庭的名字和保留家庭的產業(申二十五5)。根據他們的故事,一個女人若失去丈夫,便要嫁給丈夫其中一個兄弟。若那兄弟又死了,她便要嫁給第三個兄弟,如此類推,直至她接連嫁了給第七個兄弟為止。最後,那婦人也死了。這樣,當復活的時候,她是那一個兄弟的妻子呢?因為他們都娶過她。基本上,他們提出這一個虛構的故事,目的是想要藉此難解的問題,使復活的事顯得荒唐無稽。因為他們認為不可能有復活的事。

關於主回答他們復活的問題,有三點值得我們注意的,就是:

  1. 1.  祂指出他們錯了,因為他們「不明白聖經」,又「不曉得神的大能」(太二十二29)。
    1. (1) 他們「不明白聖經」,所以就誤解了聖經上的話。試想,聖經有沒有說過今生夫婦的關係,要延續到來世和永生呢?
    2. (2) 他們不曉得「神的大能」,所以認為神不能使死人復活。試想,如果神用塵土創造人,豈不也能輕易地使人從塵土中復活,披上榮耀的身軀呢?
  2. 2.  祂教導他們,「這世界的人,有娶有嫁;惟有算為配得那世界,與從死裡復活的人,也不娶也不嫁。」(路二十34~35)「這世界」「那世界」是兩個不同的世界;「這世界」裡的事物,到了「那世界」就不存在了。因此,在復活裡,人要和天使一樣;他們要被顯為神的兒子。那時人不會嫁娶,也不會有所謂婚姻的關係。試想,在復活裡(「那世界」),人還會有「娶」(「這世界」的滿足)和「嫁」(「這世界」的倚靠)的事?
  3. 3.  祂證明有復活的事。在他們所研讀的聖經裡,祂提到《出埃及記》三章6節,摩西引述了神宣告自己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請注意,在這裡,神不是說「我以往是亞伯拉罕的神……」,而是說「我現在是……」。然後,祂說,「神原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在人看來,他們都是死了的人,但是在神面前他們都是活的人。試想,神在荊棘火裡向摩西說話時,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身體已在墳墓裡,祂如何實現向他們的應許呢?神又怎能說祂是這三個人的神,與他們仍舊保持密切的關係呢?只有一個答案 ── 有復活,因為他們仍然活著。

主的這段話徹底解決了他們的問題。眾人聽見,也希奇他的回答。 對我們來說,「神不是死人的神」的屬靈意義,乃是:(1)一切叫人死亡的,一切叫人摸不著生命的,都與神無關;和(2)我們屬靈的情況若是死沉的,就是辱沒了我們的神。「神乃是活人的神」,說出:(1)祂是生命的主,死亡不能拘禁祂(徒三15);和(2)祂是「活」的源頭,惟有多多親近祂、享受祂,才能活著。

求主幫助我們,不要像撒都該人,根據人有限的所作所為,錯看了神的話和小看了神的大能。

【默想】

  1. 1.  主的回答指出人生前死後的奧秘,全靠認識「神的話(聖經)」「神的大能」。我們對今生、來世、永生的認識,是否按神的啟示和經歷祂的復活大能?
  2. 2.  「惟有算為配得那世界」指出我們是不是以「這世界」的眼光來想像復活,乃是要進入「那世界」,有分於從死裡復活。我們所當追求的,是否不是得著「這世界」,乃是配得「那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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