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懷好意,問可否納稅的人

〔聖經人物知多少〕

「耶穌看出他們的詭詐,就對他們說:『拿一個銀錢來給我看;這像和這號是誰的?』他們說:『是該撒的。』耶穌說:『這樣,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路二十23~25)

《馬太福音》、《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都記載了反對主耶穌的人,以是否可以納稅給該撒的問題,設計來陷害主耶穌,其目的是要把祂困於當時的政治紛爭中。如果祂說應該上稅,便會引起群眾不滿,認為祂對神不忠;反之,祂就會以反羅馬政府的罪名被逮捕入獄。主知道他們的惡意,就質問他們為何試探自己,並要他們拿出一個納稅用的錢,表明「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這樣,祂智慧的避開了這個敏感的政治性爭論,而要陷害主的人聽見覺得希奇,就離開祂走了。

這件事的過程相當戲劇化,有兩點值得我們注意的,就是:

  1. 1.  他們是誰 ── 《路加福音》第二十章告訴我們文士和祭司長想要下手捉拿主耶穌,因他們害怕百姓,就不敢貿然行動。他們就打發奸細(希臘原文 egkathetos,意指潛伏而窺探的人),裝作好人,巧言盤問,要逮到祂的話柄,就可以使祂被羅馬巡撫拘捕和審訊。馬太和馬可也說到同樣一件事,但提到去見主耶穌的人是法利賽人和希律黨人。可見這些奸細就是這班法利賽人和希律黨人。法利賽人是熱愛祖先遺傳的猶太教徒,他們有強烈的民族意識,當然反對羅馬帝國的統治。希律黨不是宗教團體,而是一個政治黨派,支持羅馬帝國的傀儡政權。這兩班人在平時彼此對立,勢如水火,今竟聯手試探主耶穌。他們問了一個別有用心的問題,就是應否向羅馬皇帝納稅。這一個問題非常的詭詐,也是撒但的陷阱,既不能說可以,也不能說不可以。主若說可以,法利賽人就要在猶太人面前說祂對猶太祖國不忠,是媚外者、亡國奴、猶太奸;主若說不可以,希律黨的人就要去向羅馬巡撫控告祂叛國,祂就有可能因此而被處決。
  2. 2.  主如何回答 ── 首先,主耶穌看出他們的詭詐,要他們拿一個上稅的錢(希臘原文 nomisma,指因法律而製定的錢幣)給祂看。當時在巴勒斯坦通行的有三種幣制:
    1. (1) 羅馬鑄造的銀錢(denarion),繳納「人頭稅」,須用此幣
    2. (2) 在安提阿與推羅所鑄造的省分錢幣,是按希臘標準製作的銀幣(drachma)
    3. (3) 猶太人用的錢幣,稱捨客勒(shelkel),可能是在該撒利亞鑄造的

    請注意主耶穌的身上沒有上稅的「銀錢」;法利賽人身上卻帶著羅馬的銀錢(denarion)。這顯明他們承認該撒的權柄,卻又不肯甘心納稅。故主稱他們是「假冒為善的人」(太二十二18),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接下去,祂拿起這個銀錢說,「這像和這號是誰的?」他們立刻回答說,「是該撒的。」他們拿出來的「銀錢」,一面刻有羅馬皇帝該撒的肖像,另一面刻著「最偉大君王」的號。於是祂說,「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這表明屬神的物應該與屬人的物分別。

主智慧的回答,不但使他們的詭計落空,而且也成為今日教會和信徒的處世原則。它不只應用在納稅與奉獻上,更可應用在你我永恆的歸屬及屬靈價值上。基督徒應對神忠心事奉,也應對政府盡上應有的義務。「該撒的物」有該撒的像和號,那麼「神的物」是什麼呢?摩根說:「我們每一個人都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在我們生命中都有主最偉大的君王的號為印證,刻在我們身上。因此銀錢是該撒的,但你是神的。」親愛的,我們都是神所造的,原是有神的形像,更是主耶穌付了血價所買贖的。所以我們的生命和所有,理當歸給祂啊!

【默想】

  1. 1.  有關納稅的問題,主耶穌的回答,不是「該納不該納」,乃是要有所分別。銀錢屬於該撒,而我們屬於神。讓世界擁有它的錢幣,但讓神擁有祂手所造的。我們的一生是歸給世界或是歸給神呢?
  2. 2.  「神的物當歸給神」指出我們的時間、生命、力量、才幹、恩賜、金錢……等,全是神所賜予的「神的物」,祂絕不容許世界的王侵奪。我們有否悉數將屬「神的物」歸給祂呢?
  3. 3.  從主耶穌的回答中,可見政治和屬靈這兩者不可相提並論。在政治上,我們當順服在上掌權的(羅十三1~7),遵行公民的義務,例如納稅。另外,在屬靈上,我們當順服神,專心事奉神。我們是否將屬神和屬人、屬靈和屬世的物分別清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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