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起來往他父親那裡去。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兒子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父親卻吩咐僕人說:『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把鞋穿在他腳上;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可以吃喝快樂。』」(路十五20~23)
《路加福音》第十五章比喻提到,失羊的比喻是失去百分之一;失錢的比喻是失去十分之一;離家小兒子的比喻是失去二分之一。可見小兒子的比喻深刻而顯明。在這比喻中,路加生動的描述這位「動了慈心」的父親是如何接待回家的小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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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父親溫暖慈愛的接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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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 ── 這不是偶然發生的;父親必定是天天倚門眺望,癡癡地等待小兒子回家。這說出神天天等待人的悔改。
(2) 「動了慈心」 ── 原文是「就有了憐憫」。未待小兒子開口,父親就已「動了慈心」,而完全赦免他,並接納他了。這表示天父一見我們有悔改的心,就以憐憫、慈愛相待。
(3) 「跑去」 ── 父親是何等迫切,親自「跑去」表示歡迎。這表示天父接納每一個悔改的人,故我們的悔改永不嫌遲,天父總是「跑去」歡迎我們回家。
(4) 「抱著……連連與他親嘴」 ── 在滿懷慈愛的擁抱中,父親不嫌小兒子衣服襤褸,蓬首垢面,身上髒臭。父親抱著兒子連連與他親嘴,表明神對人無條件赦免的恩典。這也說出神的大愛遮掩了我們一切的過錯(箴十12,詩五一1),而與我們和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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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 ── 父親把「那」特別預備好了袍子拿來給他穿上,頂替了他污穢的衣服,使父與子得以相稱。這表示我們穿上基督,就是基督作了我們的義,而使我們與神相和,得稱為義。
(2) 「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 ── 「戒指」代表小兒子被父親接納的記號。這表示我們有聖靈的印記,作為屬神兒女的一種表記(弗一13~14)。
(3) 「把鞋穿在他腳上」 ── 父親讓他穿上鞋,叫他不再赤足。這表示我們穿上救恩的能力,使我們與污穢不潔之地(放豬之地)有所分別。
(4) 「把那牛犢牽來宰了,我們可以吃喝快樂」 ── 父親與他一同坐席,叫他享受在家中作兒子的歡樂。吃肥牛犢是指著我們享受基督的生命,並享受祂作生命的供應,使我們飽足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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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這比喻中,誰最感到痛苦?是那離家的浪子,還是那父親?讓作父母來回答這個問題吧!
2. 這比喻說出本應動怒的天父,卻是天天盼望離家的浪子能回來;祂以眼、心、腳、手、口的行動表達祂對浪子的慈愛;並且祂以上好的袍子、戒指、鞋、肥牛犢的供應表達祂對浪子的接納。神樂意赦免、接納一切浪蕩的孩子,因為人恢復與祂的關係,就是恢復兒子的地位,是叫祂最喜樂的事!
3. 對神來說,每一個人都同樣珍貴,祂因人的失喪而傷心;也因人的悔改,歸回家中而喜樂。因此,每一個接受基督的救恩的人,恢復了神兒子的地位,在神的眼中乃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