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的小兒子

〔聖經人物知多少〕

「他醒悟過來,就說:『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裡餓死麼?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裡去。』」(路十五17~18上)

「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復得的。他們就快樂起來。」(路十五24)

《路加福音》第十五章記載主耶穌比的喻,說出三個「失而復得」

  1. 1.  失迷的羊重回牧人的懷抱,得到牧養、供應、安息、引領、保守等。
  2. 2.  失落的錢歸還主人,重新有了它存在的價值。
  3. 3.  失喪的浪子回歸父親,重新享用家中豐富,過有意義的生活。

對神來說,每一個人都同樣珍貴,祂因人的失喪而傷心;也因人的悔改,歸回神家而喜樂。因此,每一個接受基督的救恩的人,恢復了神兒子的地位,在神的眼中乃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每一次的回頭,每一次的順服,都會叫神的心「快樂起來」

在浪子回家的比喻中,路加描述有個父親,他有兩個兒子。父親是指父神:大兒子預表法利賽人和文士,就是自以為義驕傲無比的罪人:小兒子乃預表稅吏和罪人,就是悔改認罪的罪人。我們將分三次來討論這三個人物。首先我們來看小兒子,一般人都稱他為浪子。根據經文(路十五13,14,17,18,20,24),這個比喻清楚地描述了,浪子從離家出走、墮落到恢復兒子地位的六個過程:

  1. 1.  「收拾起來」 ── 他本來要到父親死後才能分得產業的,竟求父親分給他家業,父親答應了這事。之後,他就把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就離家「往遠方去了」。這比喻表明人將神所賜的據為己有,愛錢過於愛父(神),就遠離神了。在此,我們看到人墮落的階段,第一步是向神獨立自主 ── 「收拾起來」,而不讓神管:第二步是遠離神 ── 離家「往遠方去了」
  2. 2.  「窮苦起來」 ── 他任意放蕩,浪費貲財,又巧遇大饑荒,就「窮苦起來」,只好去放豬,落到連豬都不如的生活。這比喻表明人離開神,愛罪中之樂,而浪費神給人的一切,如時日、生命、恩賜等;且過著自甘墮落,敗壞的生活如同放豬一樣,最終導致心靈的貧窮與虛空。
  3. 3.  「醒悟過來」 ── 他在窮困中「醒悟過來」,看見自己可憐的光景,就想起父家的福樂,就定意回到父親那裡去。神常常藉著環境的遭遇來提醒人,使人裡面「醒悟過來」,而願向父神認罪悔改。因此,不怕人失敗,只怕不肯回頭。
  4. 4.  「我要起來」 ── 他「要起來」去見父親,承認自己的罪,並覺得不配稱為父親的兒子,只求父親收留他,把他「當作」一個雇工。當人轉向神時,都自然感覺不配白白的得神的福分,總想為神作工。這是人錯誤的觀念。不管我們光景如何,神愛我們的心從不改變,因我們是祂的兒子。
  5. 5.  「於是起來」 ── 他既立定主意,就實際行動,「於是起來」往他父親裡去。他的醒悟,決志,和行動,是我們歸向天父最為可貴的榜樣。這也說出一個人的悔改,乃是與神和好的第一步。
  6. 6.  「快樂起來」 ── 離家還遠的時候,父親早已出來迎接他回家。到回家後,父親就歡喜的與他同享「筵席」,吃喝快樂。這個比喻最感人的是描寫兒子回來時,父親是何等的快樂,因他的兒子是失而又得,死而復活。這表明慈愛的天父接納每一個悔悟的人回家,其結果乃是神與人同樂。

有首詩歌 ── 「主,我要回家」,是這樣寫著:

我正流蕩遠離天父,現在要回家;
走過好長罪惡道路,主,我要回家。
(副)
回家罷!回家罷!不要再流蕩!
慈愛膀臂向我伸張,主,我要回家。

我正流蕩遠離天父,
現在要回家;
走過好長罪惡道路,
主,我要回家。
(副)
回家罷!回家罷!
不要再流蕩!
慈愛膀臂向我伸張,
主,我要回家。

這首詩歌說出人看見自己窮途末路的光景和神豐富的恩典,就決定要回家。有人曾說:「年輕人要尋找好時機,但他在遠方找不到;只有當他想到要回去父家時,他才找到。」

【默想】

  1. 1.  小兒子離家代表離開父神家的人,終有一日必發現身心俱苦,肚子空、口袋空、心靈空、環境空。但天父永遠等待離家「往遠方去了」的人,並歡迎他們再投入祂慈愛的懷抱,享受神家中的永樂!
  2. 2.  浪子經過流浪的歲月,才體會家中的溫暖,因為只有在家中,他才有兒子的名分與地位。我們也只有回歸天父的懷抱,人生才有最溫暖和最安全的歸宿。因此,「回家罷!回家罷!不要再流蕩!」

【小兒子回家的屬靈要義】

這個比喻的屬靈要義:

  1. 1.  一個父親(11節上) ── 預表父神。
  2. 2.  兩個兒子(11節下) ── 預表世人都是出於神的。
  3. 3.  小兒子(12節上) ── 預表罪人。
  4. 4.  求父親分家業給他(12節下) ── 預表從神得著一切天賦和財物。
  5. 5.  收拾他一切所有的(13節上) ── 預表人悖逆神,不讓神管。
  6. 6.  往遠方去了(13節中) ── 預表人遠離了神。
  7. 7.  任意忘為,浪費貲財(13節下) ── 預表人墮落在罪惡中,傷害身心。
  8. 8.  耗盡一切所有的(14節上) ── 預表人在罪中耗盡一切神所賜的。
  9. 9.  遇著那地方大遭饑荒(14節中) ── 預表世界無何可滿足他的心靈。
  1. 10.  就窮苦起來(14節下) ── 預表心靈的貧窮、虛空。
  2. 11.  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15節上) ── 預表依靠屬人的辦法。
  3. 12.  到田裡放豬(15節下) ── 預表在世界裡過污穢的罪惡生活。
  4. 13.  連豬所吃的豆莢也不得充饑(16節) ── 預表所過的乃非人的生活。
  5. 14.  醒悟過來(17節上) ── 預表罪人心靈的覺醒。
  6. 15.  父親有多少雇工,口糧有餘(17節下) ── 預表嚮往神的福分。
  7. 16.  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裡去(18節上) ── 預表心中起意歸向神。
  8. 17.  向父親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18節下) ── 預表自覺得罪了神。
  9. 18.  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19節上) ── 預表自覺不配白白得著神的福分。
  10. 19.  把我當作一個雇工罷(19節下) ── 預表想靠自己的行為立功補過。
  1. 20.  於是起來往他父親那裡去(20節上) ── 預表將心裡的感覺付諸行動。
  2. 21.  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20節中) ── 預表神天天等待罪人悔改,一見人有悔改的跡象,就以憐憫、慈愛相待。
  3. 22.  跑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親嘴(20節下) ── 預表神的赦免是立即且完全的。
  4. 23.  兒子說……(21節) ── 預表罪人悔改的禱告。
  5. 24.  父親「卻」(22節上) ── 預表神的回應完全出乎罪人的意外。
  6. 25.  僕人(22節中) ── 預表天使。
  7. 26.  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上(22節中) ── 預表給罪人穿上基督作義袍,得以在神面前稱義(賽六十一10;林前一30)。
  8. 27.  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22節中) ── 預表給罪人得著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弗一13)。
  9. 28.  把鞋穿在他腳上(22節下) ── 預表給罪人得著福音的好處,就是救恩的能力,得以與世俗有所分別(弗六15)。
  10. 29.  把那肥牛犢宰了,我們可以吃喝快樂(23節) ── 預表基督在十字架上為人被殺贖罪,成為神和人共同的享受。
  1. 30.  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24節上) ── 預表罪人原本在神面前是死在罪惡過犯中的,如今與基督一同活過來(弗二1,5)。
  2. 31.  失而又得的(24節中) ── 預表罪人原本遠離神、不要神,如今回轉歸向神。
  3. 32.  他們就快樂起來(24節下) ── 預表神和人一同有滿足的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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