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当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林前七3)
威廉克里(William Carey,1761-1834)在印度工作四十年之久,将圣经译成印度三十几种语言。他的妻子德丽斯,到了印度之后,大部分时间神经是错乱的。 关于德丽斯的病况,他曾有这样的叙述:「在过去十二年间,她始终陷于最不愉快的光景中。她的心理变态太严重了,以致连一般颠狂者所能享受的某种幻想的快乐,她亦享受不到。她在最后一次病中,几乎全时间在昏睡中。我想她在发高烧的十四天中清醒的时间还不及二十四小时。」 他侍候她,保护她,宛如慈父之对子女。朋友们曾劝他把她送到疯人院去,但他始终不忍这么作;因为她毕竟是他的妻子,是他孩子们的母亲。直到她临终的日子,凯瑞始终不离不弃,并且以最大的爱和最大的尊敬对待她。 【默想】今天经文告诉我们,婚姻是伴侣的关系,而彼此以合宜之分对待。「合宜之分」希腊原文意思是偿还所欠的义务或债务,故双方要尽当尽的本分。换句话说,双方相待要互相尊敬,互相适应,而不可漠视对方的权益。此外,婚姻中双方各有权利,故双方相处要考虑到对方的满足和幸福着想,而不可自私自利。 【金句】
夫妇同处,有什么危险、患难,都当争着自己去担当;有什么利益、好处,都当让着对方去享受。这才是真爱情,这才是真幸福。 ── 王明道 ➤ 首页|目录|上一則|下一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