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献凡火被神击杀之人 〔 圣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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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神拒绝人献上「凡火」 ── 「凡火」的「凡」希伯来文有生疏,厌恶,令人憎嫌的意思。祭司献祭的条例是,每次烧香,必须用祭坛上的「圣火」来点。人所献上的若是按照神的话而行,就有「圣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烧尽坛上馨香的祭物(利九24);所献上的若是「凡火」,就有审判之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烧灭坛旁干犯的祭司(利十2)。很可惜的是,拿答和亚比户却不用祭坛上的「圣火」,而用「凡火」来焚香敬拜。「凡火」指祭坛以外任何地方取来的火;而祭坛上的「圣火」来自神自己(利九24),其后早晚添柴,不可熄灭(利六12)。「圣火」代表我们的事奉,乃是出于神的;「凡火」就是俗火,乃是出于人的智慧、意见、能力、热切、盼望、喜好,所以不蒙神悦纳。许多时候,我们事奉有热心固然是好的,但若为求工作有果效而以别的代替基督,那样的热心就不过是「凡火」而已,乃是要被神弃绝的。
此外,拿答亚和比户自作主张,拿自己的香炉,「献上凡火」,乃是结果有从耶和华面前出来的火,把他们烧死。他们的动机也许没有错,事奉的程式也没有错。但他们所作的却「是耶和华没有吩咐他们的」。因为一切献祭的事宜,都是神吩咐摩西的;任何人不可加添,也不可删减(申四2)。摩根说的好,「献上『凡火』 ── 乃是一件死亡的事。我们很可能有一套真实的制度,作的也是神所指定的工作,但我们若试图以别的能力,代替圣灵去从事这些事工,就有被神弃绝的危险。」
2. 摩西的解释 ── 摩西向亚伦解释发生此事的原因,因为神对于亲近祂的人,要求「要显为圣」,就是显明、护卫神的圣洁性质,并且在越亲近祂的人身上「得荣耀」,使众人都敬畏祂。亚伦身为大祭司,面对此事就「默默不言」,因他知道神是轻慢不得的,祂的圣洁与荣耀是不能干犯的!同样的,神对我们的要求是严格的,我们必须以敬畏顺服神的态度来事奉他。
3. 这事件对我们的提醒 ── 服事圣洁的神是一个神圣的责任。然而,神并没有留下任何供人自由发挥的余地,一切都必须有神的话语作根据。所以,人若顺服耶和华的吩咐而行,就带下神的荣光和众民的祝福;如果没有根据耶和华吩咐而行的,就带下神严厉的审判和自身属灵的死亡。愿我们敬重我们事奉的职份,在事奉上凡事察验神的心意;存敬畏的心,而不随便、不怠慢、不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