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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撒拉与亚伯拉罕 ── 撒拉的事迹和亚伯拉罕是分不开的。神立亚伯拉罕作多国的父,神就给改撒拉的名为撒拉,意思是「多国之母」。神如何赐福给亚伯拉罕,也如何赐福给撒拉。神应许亚伯拉罕必使他的后裔极其繁多,国度从他而立,君王从他而出。这应许就是撒拉要生一个儿子以撒,必有百姓的君王从他而出。在新约圣经,亚伯拉罕预表信心之父(罗四11);撒拉预表应许之母(加四23,28)。由此可见,亚伯拉罕和撒拉同有崇高的地位(赛五一2)。
此外,当神呼召亚伯拉罕离开本地本族父家,往神指示的地方去之时,撒拉没有埋怨、没有迟疑,就和他一同过信心的生活,一同走属天的道路。他们一同出迦勒底的吾珥(创十一31),一同进迦南(创十二5),一同下埃及(创十二14),一同上南地(创十三1),一同接待神和天使(创十八6),一同寄居基拉耳(创二十1),最后也一同葬在麦比拉田间的洞里(创二三19)。他们的不离不弃,见证主耶稣所说的话:「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太十九6)因为神所命定的婚姻乃是「一体的」,就是在基督里同心合意,一同行动,同有一个目标。
2. 撒拉生以撒 ── 撒拉一生最痛苦、最苦闷的就是长期不生育。当神清楚地应许撒拉要生一个儿子,撒拉这个时候仍疑惑,心里暗笑说:「岂能有这喜事呢?」(创十八12),但神坚定对她说: 「耶和华岂有难成的事么?」 ,她才恢复了信心。撒拉因着信,在90岁的时候生了以撒,因她以为那应许她的是可信的。由此可见,确信神应许的信实是我们经历神一切丰富的秘诀。
3. 撒拉的预表 ── 保罗在《加拉太书》第四章用十分简洁的话,指出撒拉和夏甲预表两约。这里所记的事例,记载于《创世记》第十六章至十七章。保罗为了解明凭应许生的儿女和按血气生的儿女的的分别。保罗称撒拉为自主之妇人,凭着应许生子以撒。故撒拉乃是预表恩典之约(新约)。因此,撒拉如何是凭应许而生以撒,我们基督徒也是完全凭着应许,因信基督耶稣,而成为神的儿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