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许愿的条例

语音小品〕

【每日钥句】

「人若向耶和华许愿或起誓,要约束自己,就不可食言,必要按口中所出的一切话行。」(民三十2)

「耶和华也必赦免她。」(民三十5,8,12)

【每日钥字】

《民数记》第三十记载许愿的条例,有时代的喻意,特指妇女所许的愿。

  1. 1.  「许愿」 ── 希伯来文 דֶר,这个字音译是 neder;原文双字,其首字动词字意为「发誓」,次字名词为「承诺」。「许愿」是指在神面前允诺发誓,而承诺自己会履行某事。旧约圣经中有许多许愿的例子,如:
    1. (1)  雅各的许愿(创二八20~22)
    2. (2)  耶弗他遵守了向神所许的愿(士十一30~31)
    3. (3)  哈拿许愿献儿子(撒上一11)

    人很可能忘了对神的承诺或奉献,但神会不忘记。故在神面前「许愿」是严肃的事,许了愿,「偿还不可迟廷,因为耶和华你的神必定向你追讨。」(申二三21)

    今日钥节提到「人若向耶和华许愿或起誓」,为着补充上章39节所提的许愿祭。律法从来没有强迫人许愿或起誓,但人一旦许了愿以後,就不可食言。那时妇女向神所起的誓,要先约束自己,然後徵求父亲或丈夫的赞同。今天的社会无论是如何的多元化,而妇女亦更是如何的开放丶自主己愿。但基督徒在做任何决定之时,要考虑和尊重相关人士的感受与立场,好叫所说的与所做的都成为众人的祝福。

  2. 2.  「起誓」 ── 希伯来文 דֶר原文双字,其首字动词字意为「发誓」,次字名词为「誓言」。「起誓」是指在神面前诅咒发誓,而证明自己的清白。在新约时代,主耶稣教导在祂的国度中的人,什麽誓都不可起(太五33~37)。因说话诚实可靠的人,用不着指着天丶地丶耶路撒冷「起誓」,才能使人相信。
  3. 3.  「赦免」 ── 希伯来文 סָלַח,这个字音译是 calach;其字意为「宽恕」。在本章共提到「赦免」有三次,意指妇女纵然违背了所许的愿,她也不会被问罪。主要是应用在下列场景,包括:
    1. (1) 若年幼女子的父亲不同意她所许的愿
    2. (2) 若丈夫不同意妇女在婚前所许的愿
    3. (3) 若丈夫不同意妇女在婚後所许的愿

    神给以色列人这些条例,其目的乃是保护人,不因愚昧地许愿,而带来严重後果;也藉着这些条例教导人要为自己所说的负责;并学习在神面前守住自己的地位。

【每日一问】
本章提及妇女许愿的条例,其属灵的意义是什麽?

本章详述妇女许愿有效和无效之情况,可分成四类:

  1. 1.  年幼在家中起誓 ── 年幼女子女在家许的愿,父亲默默不言,就相等於同意,她立的愿便确定;如果父亲不应承,她许的愿就不成立,神则准她不履行这义务。
  2. 2.  在未嫁前起的誓 ── 已婚的妇女在婚前所许的愿,若得丈夫默许,便算确定;若丈夫不许可,女子在出嫁前起的愿便作废。
  3. 3.  寡妇和离了婚的妇女所起的誓 ── 就是她约束自己的话,都要为定。
  4. 4.  已婚妇女在夫家所起的誓 ── 女子婚後起的愿,若得丈夫,默许便算确定;照样,丈夫应承与否可以决定她们是否须守誓约。

本章值得我们深思的,就是「许愿」不只要向神交待负责,也要向人交待负责。全章强调儿女须顺服父母丶妻子须顺服丈夫,向神「许愿」也不得违反这层次。这与新约的教训原则上是一致的(弗五2;六1)。从这一条律法,可见父母与儿女和丈夫与妻子之间关系的原则。作父亲或丈夫的应担任属灵指导的角色,这角色是由神赋予他们的。今天,我们的家庭有否遵照神指定的次序行事呢?

【每日金句】

「违背誓言就意味着破坏双方的信任与关系,而信任是人与神和人与其他人建立关系的基础。」 ── 马唐纳

【每日默想】

我们所行的事是否能向神负责,也能向人负责呢?当我们在做决定时,是否先寻求主的心意,叫所说的与所做的都是出於主呢?我们是否也看重我们的决定与相关之人的意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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