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
讀經:
林前十
主題:
榮神益人
鑰節: 「就好像我凡事都叫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林前十33~十一1)
重點:這是基督徒生活的總則之一。保羅一切生活都受這二個原則約束──(1)「凡事…不求自己的益處」和(2)「只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保羅願意在凡事上為福音的緣故,只求別人得益處,因他生活的最終目的和願望,就是要叫他人得救(林前九19,22)。聖經除了一些罪行和不道德的行為外,並沒有明文規定什麼可做可不做。然而,按聖經的教導,保羅提出一個基本行為的取向,就是要以「榮神益人亅為大原則。所以我們一切生活都應受這三個條件約束──榮耀神,使人得益處,而自己不受轄制。
【抽煙是不是罪】基督徒行事為人的原則:(1)對神有榮耀;(2)對己有益處,且不受轄制;(3)對人有益處,能造就人。司布真作了佈道家,還在抽煙。不少人勸他,也沒有放下。有人問他說,抽煙是不是罪?他答,抽煙不是罪。後來有人在他佈道的會場門口,貼了一張很大的佈告,上寫:「司布真說,抽煙不是罪!」那次,司布真要進會場講道,突然看見這張佈告,大爲驚愕,心裏感覺非常不安,從此把煙放下,不再抽了。
默想:
從第八章到第十章,在「可」與「不可」或「做」與「不做」的抉擇中,我們學到什麼功課?
禱告:
親愛主,讓我們靠著袮的恩典與能力,改變以前自以為是、我行我素的一貫態度,今後一切以「愛弟兄、榮耀神」為目標。
這首詩歌的歌詞是威爾遜(Ira B. Wilson,1881~1950)寫於1909年。本詩常被廣泛應用於挑戰聖徒,使他們的一生願為神所用。但願我們不但渴慕得到神的祝福,而且成為別人的祝福。我們身邊有許多人需要神的救恩、生命、安慰、信心、盼望、饒恕。當我們得神這麼豐富的祝福時,便應隨時準備將這些祝福帶給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