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
讀經:
羅三
主題:
稱義根據
鑰節: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
(羅三25上)
重點:
這節經節給我們看到神設立主耶穌作挽回祭的三個要點:
(1)血――藉著耶穌的流血,赦免了人的罪(來九22),滿足神這一方的要求,使神可以接受人。我們得救的時候,如何是藉著信心、靠著主耶穌的寶血,得以坦然親近神(弗二8,13),我們得救以後,也照樣需要時常藉著信心,靠著主寶血的功效,坦然來到神面前(參來十19~22)。
(2)信――藉著人的信,使人得以取用耶穌流血救贖的功效,而能坦然就近神(來十19)。不僅我們在初蒙恩時是因著信,連我們在跟隨主的路上也一直要憑著信。
(3)義――這樣,基督耶穌就作了神將人挽回的地方,神人兩下在祂裏面合而為一;在基督耶穌裏,神稱我們為義(加二17),我們也稱神為義,神的義就在此充分顯明出來。有時我們的屬靈光景很好,有時很差,但我們的光景如何,並不能更動我們在神面前的地位,因為我們不是憑著行為來討神喜悅,乃是藉著信,取用主為我們所作成的一切。
幾年以前,芝加哥有一位女店員。本來她窮得連五塊錢的東西都買不起,卻在一夜之間,變成一個買得起任何價值一千美金物品的婦人。為什麼有這樣的天壤之別?因為她嫁了一位富有的丈夫!只此而已。她接待了他,所以他所有的一切自然也成為她的了。同樣,我們得著了基督,也得到祂為我們所作成的一切。
默想:
面對神所預備的救恩,我們態度和反應當如何呢?
禱告:
神啊,感謝袮所預備奇妙的救恩,我竟能靠主的寶血,憑信來親近袮。
詩歌:
何等奇妙的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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