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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

主題:頭一神蹟

鑰節: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蹟,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顯出祂的榮耀來;祂的門徒就信祂了。 (約二11)

重點:本書所用的『神蹟』(Miracle)一字,原文意思並非指異能或奇事,而是指『表號』(sign)。 這些特別的『表號』,乃是為了見證耶穌基督的所是和所作。本章所記載主所行的頭一件『神蹟』乃是使人看見神子的榮耀和大能並且叫人在信心中見證因祂的生命所帶來的「質變」

     【改變】有一次,許多憤怒的群眾,將循道會的傳道人裝滿了一車,帶到法官面前。但當法官詢問:『他們作些甚麼呢?』大家都答不出話來。最後有一人說:『他們假裝比別人都好。此外,他們從早到晚不停地作禱告。』法官再問:『在這以外,他們沒有作出甚麼事罷?』『是的。先生。』一個老頭子搶著說:『他們還改變我的妻子。以前她的舌頭多麼尖利;及至她參加了他們的聚會,纔改變過來,安靜得如同一隻羊羔。』於是法官命令說:『把他們送回去罷!讓他們去改變全城的婦女。』

默想:信主至今,我心所追求的,是否單單主的自己?

禱告:親愛主,詔識就是最大的神蹟,我不求外在的祝福,只求的榮耀與同在。

詩歌:我生命有何等 奇妙的大改變~churchinmarlbo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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