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
讀經:啟二十
主題:末日審判
鑰節:我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從祂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啟二十11)
重點:根據祂的榮耀,因著祂的聖潔,照著祂的公義,神施行審判乃是為著在宇宙中行政的管理。然而聖經中題到許多不同的審判,至少可分為下列六種:(1)神對主耶穌代替罪人在十字架受死的審判(太二十七46);(2)神對聖徒管教的審判(來十二10;林前十一31~32);(3)教會對犯罪聖徒的審判(林前五12~13);(4)基督臺前的審判(林後五10);(5)基督榮耀寶座前的審判(太二十五31~32);(6)白色大寶座前的審判(啟二十11~12)。前四種審判,可說都是關係聖徒的;後二種乃是關係世人的。而最後三種的審判是在主再來時候所發生的審判,且要分階段施行,盼望我們有清楚的認識。
主再來時,一切消極的(包括已死的不信之人、死亡和陰間、以及海中之鬼)都在「白色大寶座前」接受審判,並被毀滅,歸於無有。人若不在生命冊裡,就被扔進火湖裡,這是何等的可畏。這一刻,我們是否想起我們不信之主的家人、好友、同事?
默想:想到神最後對得勝者的獎賞與對不信之人的審判,對我們現在的生活有什麼警惕呢?
禱告:親愛主,袮要再來審判世界,誰也不能逃避。求保守我們每天活在祢面前,積極傳福音,敬虔度日。
這首詩歌的作者是魏邁爾(Charles
Brenton Widmeyer, 1884~1974)。魏梅爾服事於拿撒勒的伯大尼第一教會,曾是伯大尼第一教會重要的創始人之一,他也是知名的作者,從事於著作及音樂。這首詩歌鼓勵我們,當我們在那新耶路撒冷的時候,所有向著基督忠貞與順服的價值,都是值得的,而也絕對不會後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