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
讀經:
來十一1~16
主題:
信心實化
鑰節:
信就是對所望之事的實底(實體化),未見之事的確證。(來十一1達秘譯本)
重點: 本節指出信心的定義,又告訴我們信心所產生的作用。全句意即雖未得著,卻因信如同得著;信心是對所盼望的事有把握、有必然成就的確念。
聲音和顏色,均存在物質世界裏不能觸摸的東西,但我們的視覺官能可把它「實體化」。同樣,神已賜給我們一個很寶貴的官能,就是信心——神兒子的信心,將那不能觸摸的屬靈事物,化成我們生命裏的實際,把我們在盼望中而未見的事物「實體化」了。
默想:
基督徒得勝的生活是因信而產生和維持的。但我們對神是否信而順服呢?
禱告:
親愛主,求袮加我們信心,好叫我們能經歷屬靈的事物,把袮所應許的實化在我們的生活中。
本詩的作者是山姆士
(J. H. Sammis, 1846 ~1919
)。 一天,陶納爾弟兄(D. B. Towner)參加一個聚會,一位弟兄站起來作見證說:「I'm
going to trust, and I'm going to obey.」。這兩句話,令陶納爾大受感動,就將這個見證告訴了山姆士弟兄(J.
H. Sammis)。不久,陶納爾收到山姆士弟兄的回信,信中附了一首詩歌的歌詞,就是「當我同主行動,在祂話的光中…」。他非常被這首詩感動,就為它配上了調子。當時正值慕迪為主大用,慕迪頂愛唱這詩,因此這首詩就被人不斷的歌唱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