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三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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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 |
徒二十五;保羅在巡撫非斯都面前的見證。 |
重點 |
《使徒行傳》第二十五章主要是記載保羅在巡撫非斯都面前的見證。腓力斯因著保羅不曾送賄,而將他留置在監裡兩年之久,直到他離任(徒二十四27)。大約主後59年,當非斯都接任巡撫不久,去了一趟耶路撒冷;而猶太宗教領袖向他控告保羅,並要求把保羅送到耶路撒冷受審,以便在路上殺害他(1~3節)。但非斯都拒絕,卻要求猶太人到該撒利亞控告保羅(4~5節)。於是非斯都在該撒利亞聽審保羅的案件(6節)。猶太人的控訴與上次一樣(7節),保羅亦如前般的分訴,說他沒有干犯猶太人的律法,或是聖殿,或是該撒(8節)。可是,非斯都想討猶太人的喜歡,就問保羅是否願意到耶路撒冷去受審;但保羅為避免在耶路撒冷受審,就要求上告於該撒(9~11節)。腓斯都與該撒利亞的議會商議之後,就決定送保羅往羅馬去(12節)。此時,正好亞基帕王二世和百尼基氏拜訪非都斯,問非斯都的安(13節)
。非斯都向他作了一些背景的說明――眾人都說耶穌是已經死了,但「保羅卻說祂是活著的」(14~21節)。亞基帕王想要親自聽保羅的辯論,因此兩人會審保羅(22~23節)。其實他們不是正式開庭審訊案件,只不過是為了評估案情以取得陳奏資料,而特地舉行的聽證會。亞基帕王正準備要聽保羅為自己辯護之前,非斯都先提說保羅的案件,並宣稱保羅沒有犯甚麼該死的罪,應獲釋放;但因保羅上告於該撒,只好預備將他解去羅馬(24~25節)。非斯都並解釋,他正苦於如何向皇帝該撒陳奏保羅的案情(26~27節)。這是因亞基帕沒有司法權,而非斯都也已喪失了對保羅的審判權責。
【註】
(一)【非斯都是誰?】非斯都(Festus)於主後60年接續腓力斯擔任猶太地的巡撫(徒廿四27),兩年後死於任內;他的為人雖然沒有像腓力斯那樣敗壞,但仍免不了官場『迎合民意居先,主持正義押後』的心態(參9節),所以保羅在他的監管下並沒有得到更好的待遇。
(二)【亞基帕是誰?】這人是亞基帕二世,是希律王朝的最後一員。他的曾祖就是大希律王,在主耶穌誕生時,曾濫殺無辜。他的叔祖曾受希羅底的慫恿,而殺害施洗約翰(可六19~28)。他的父親亞基帕一世曾殺掉雅各,又企圖對彼得施加毒手。當他父親希律亞基帕一世被神擊斃
(徒十二23)與他的叔父(又名希律碩士撒)逝世後,便受羅馬皇帝革老丟冊封為猶太地之王。當時他僅有管理耶路撒冷聖殿和委任大祭司的權限。
(三)【百尼基是誰?】百尼基和前任巡撫腓力斯的妻子土西拉,均為亞基帕王的姊妹。據說百尼基氏先嫁給叔叔希律碩士撒,在丈夫死後回娘家與兄長同住。今次與乃兄同來看望非斯都。猶太和羅馬的歷史學家都同意,當時百尼基和亞基帕正以亂倫的關係同居。 |
鑰節 |
我若行了不義的事,犯了甚麼該死的罪,就是死,我也不辭。他們所告我的事若都不實,就沒有人可以把我交給他們。我要上告於該撒。(徒廿五11) |
鑰字 |
「我要上告於該撒」
(徒二十五11)――保羅表示要「上告於該撒」,毫無疑問的,他是訴求使用羅馬正常的法律程序,將有關他的案件呈在該撒面前,讓該撒親自審裁他的案情。因為羅馬公民享有公平受審的權利,若認為在省級法庭得不到公正的審斷,任何人均可上訴到皇帝面前,受皇帝親審,只有現場被捉拿的殺人犯或盜匪,才不得上訴。保羅堅持上訴於該撒的理由如下:(1)若被交給猶太公會審理案件,必然得不到公正的審判(參徒廿三2~3;廿四1);(2)在被帶到耶路撒冷的路上,設有埋伏要殺害他的陰謀(參3節;徒廿三15);(3)前後兩任巡撫,寧願討好猶太人,而欲犧牲保羅(參9節;徒廿四27);(4)或許因為他曾有過羅馬官方秉公判案的經驗(徒十八12~17),故相信在羅馬受審可以得到公正的判斷;(5)上訴也給他開了去羅馬傳道的門,得以實現他的心願(徒十九21;羅一13~15;十五22),並成就主給他的應許(徒廿三11)。 |
綱要 |
本章可分為三段:
(一)猶太人的控訴(1~5節)――
(1)猶太人向非斯都控告保羅,求將保羅提到耶路撒冷
(1~3節),
(2)非斯都叫他們下該撒利亞去告他(4~5節);
(二)保羅在非斯都面前――
(1)非斯都在該撒利亞提審保羅(6節),
(2)猶太人控告保羅許多重大的事(7節),
(3)保羅分訴說自己並沒有行過甚麼不義的事(8節),
(4)保羅為避免在耶路撒冷受審,要上告於該撒(9~12節);
(三)非斯都在亞基帕王面前解釋保羅的案件(13~27節)――
(1)非斯都亞向基帕王提說保羅的案件(13~21節),
(2)亞基帕王想要親自聽保羅的辯論,因此兩人會審保羅(22~23節),
(3)查明保羅沒有犯甚麼該死的罪,但因他上告於該撒,只好預備將他解去羅馬(24~27節)。 |
核心啟示 |
本章我們看到保羅的遭遇,見證了他自已所說的「因為我們成了一臺戲,給世人和天使觀看。」(林前四9)
。在這裡,我們看見那編排歷史導演的神,正執導一台好戲,而劇本內容則是以「又為一個人名叫耶穌,是已經死了,保羅卻說他是活著的」(19節)為中心。在這一台戲,猶太領袖、王公、大臣、貴婦不過是配角,一切都是為主角保羅往羅馬作見證而舖路。本章有四班人值得我們注意:
(一)不擇手段的猶太領袖(1~3節)――雖然過了兩年,保羅因他們的控告仍在牢獄中;但他們的仇恨未消,仍然扮演反派角色,繼續說謊話與捏造事實,設法想殺害保羅。然而,因神多次的干預,使他們的計謀都成空。
(二)權貴一場空的腓斯都(4~12,24~27節)――他外表勤政愛民,又秉公辦事(1,4~5節),但實際是兩面討好,敷衍塞責(9,12,16,25~27節);知法卻不守法
(18,10,25節),全為保護自己利益;對屬靈的事完全無知(19節)。雖然按法他早應把保羅釋放了,但他却自顧人情,而玩弄政治手腕,因此顯出他的偏頗,就問保羅是否願意在耶路撒冷受他審訊(3,9節)。這種人怎可信任?在處理保羅的案件事上,他應可被算為最差的男配角。史載他兩年後便死於任內。
(三)虛榮的亞基帕王(22~23節)――那他天穿著王的紫袍,「大張威勢而來」(23節)到非斯都巡撫的殿堂。看起來,他好像是要來表演一場壓軸秀,其實他不過是一個跑龍套的。他虛張聲勢,要審問保羅,但他並沒有司法審判權。
(四)全力以赴的保羅(10~12節)――觀眾雖都頑劣無心,戲本看起來也好像不合理,但他却沒有一點自憐與怨言。既有舞臺,他就藉著每一個機會為至寶主耶穌作見證。本戲的高潮就是他上告於該撒(11節),因此他開始向羅馬出發,而盡傳福音的職事。他可是最佳的男主角,為主正傾力而演出。
【讓我們安心於神的計劃】加爾文說,有些人有個錯誤的觀念,以為神像個在戰爭時坐在瞭望塔上的人,焦急地等待著,要看那些人或國家所作的,是否符合祂的計劃和心意。然而,聖經的真理遠遠超越過這個,在列國有行動以先,神早已在工作;祂從開始就決定了這些國家的歷史進程。
既知道神是至高無上的,我們就可以安心﹗凡相信祂的人,在祂神聖的憐恤下,雖然活在這越來越動盪的世界,也能在祂的恩典和計劃中,找到保障。 |
默想 |
(一)本章描述四班人――猶太教人士,非斯都,亞基帕和保羅,都扮演著不同的角色。不管我們擁有什麼身份或地位,人生本是一臺好戲,就看我們如何演繹。而我們是否正為主傾力而演出呢?
(二)保羅雖已經被關了二年,但該撒利亞巡撫「換官不換法」(1節)。保羅受到不公平的對待,眼看猶太人對他的仇恨也未消,他不但沒有絕望或灰心,卻仍滿了鬥志,藉明智的選擇,要上告於該撒(11節),而得以實現他到羅馬的心願,並成就主給他的應許(徒廿三11)。我們是否尊重地上的權柄,也懂得如何運用法律的保護呢﹖
(三)羅馬巡撫非斯都視整個有關保羅案件的關鍵――「一個人名叫耶穌,是已經死了,保羅卻說祂是活著的」(19節)。福音的核心就是主耶穌死了,而且活了,並且活到永永遠遠(啟一18)。我們是否準備好了,隨時向人作見證――主永活的事實和人在基督裏有復活的盼望呢? |
禱告 |
親愛的主,給我們一顆積極的心,尋找機會全心全力為袮作見證。 |
詩歌 |
【眾人湧進主的國度】
(《聖徒詩歌》390首第
5節)
但那誠實愛主的人,禍福都不問;
就是他們寶貴心血,也願為主捨。
求主給我這樣心志,赤忠忘生死。
求主給我這樣心志,赤忠忘生死。
視聽――
眾人湧進主的國度~YouTub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