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

讀經

徒二十四保羅在巡撫腓力斯前的見證

重點

《使徒行傳》第二十章主要是記載了控訴保羅的因由(19),和保羅在巡撫腓力斯前的辯護 (1021),以及腓力斯的處置(2227)

19節記載大祭司僱請辯士控告保羅。猶太人的領袖來到凱撒利亞,僱請職業辯士(律師)帖土羅(1),對保羅提出控訴(12)。帖土羅首先對腓力斯阿諛奉承一番,以期得到良好的印象(24)。接著他惡意的誣告保羅(59)(1)說他到處擾亂治安,又鼓動天下生亂;(2)是非法組織『拿撒勒教黨』的領袖之一;(3)並且觸犯猶太人的宗教法律,汙穢聖殿。

1021節記載保羅的分辯。帖土羅控詞完畢,保羅得到腓力斯示意,便作出分辯:

(1) 據理力爭,指明不合情理與事實,他在耶路撒冷迄今只有十二日,無從發起什麼「鼓動普天下眾猶太人生亂」的行徑;(2)指出控方無證人可指證,所以他們所告的事無法證實(1013)(3)有力地承認自己按著『那道』事奉神(1416)(4)在聖殿裏被捉拿時他並未犯法(1720)(5) 為信仰而分辯,他與猶太人間的糾紛,完全是為死人復活的信仰而受審(21)

2227節記載腓力斯的處置。腓力斯至此明白了事件的真相。但他不立即審斷,吩咐人寬待保羅(2223)。他與家人聽保羅講道,可惜聽到有關「公義、節制和將來的審判」,甚覺恐懼(2425)。他期望受賄,又因要討猶太人的喜歡而把保羅拘監兩年(2627)

【腓力斯是什麽人?】腓力斯(Felix)於西元5259/60年出任猶太第四位巡撫。現存的文獻均指出這位腓力斯是非常殘暴和不道德的。腓力斯的上任是很特殊,他是奴隸出身,因兄弟巴拉斯(Pallus)是尼祿王的親信才冒出頭,先成為自由民(freeman),後跟三個貴族婦人結婚,第三位是猶太女子土西拉(Drusilla),她是希律亞基帕王一世的女兒,本來是嫁給敘利亞的一個王,名叫Azizus,腓力斯卻用不正當的方法引誘她離開Azizus,改嫁給他。他是歷史上第一個由奴隸而作到羅馬一省巡撫的。羅馬歷史學家塔西圖(Tacitus)對他的性格有極深的剖析:「他天性殘暴,任意妄為以一種奴隸的靈,去行使君王的權柄。」他一方面殘暴為虐,一方面道德腐敗。他當時與土西拉有姦情,並且公開與她共出入,聽保羅談論。他同時又是一個貪婪的人,想從保羅身上搾取賄賂,因為他知道保羅此行,是帶著捐項而來。最後,他也是一個沒有原則的人,最擅長拖延戰策。他拖延保羅的案子,一直懸而未決。在西元59年,因為腓力斯因處理該撒利亞的種族動亂事件不當,而被羅馬當局革職召回,巡撫一職由非斯都(Porcius Festus) 繼任。

鑰節

我因此自己勉勵,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 (徒二十四16)

鑰字

「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徒二十四16) ――「常存」在原文是「常常操練」(exercise myself)的意思。在這裡,我們可以看保羅為人生活,「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行事。向著神,保羅竭力傳講福音,用真理建造教會向著人,他帶著給本國的捐項上耶路撒冷,為要濟助當地的窮人。另一方面,面對腓力斯索賄的暗示,他卻無動於衷。因此保羅才配稱為主剛強的見證人讓我們彼此勉勵對神、對人,何地、何事「常常操練」行事合乎良心的感覺,而毫無愧疚

綱要

本章可分為三段:

()大祭司僱請辯士向巡撫控告保羅(19) ――

(1)大祭司等人來到該撒利亞見巡撫(12)

(2)卑鄙的諂媚(34)

(3)不實與惡意的誣告(59)

()保羅的分訴(1021) ――

(1)指明他們所告的事無法證實(1013)

(2)承認自己按著『那道』事奉神(1416)

(3)在聖殿裏被捉拿時並未犯法(1720)

(4)是為盼望死人復活的道理而受審(21)

()腓力斯的處置(2227) ――

(1)不立即審斷,但吩咐人寬待保羅(2223)

(2)聽保羅講道,甚覺恐懼(2425)

(3)指望受賄保羅送他銀錢 (26) 。,

(4)因要討猶太人的喜歡,而把保羅拘監兩年(27)

核心啟示

章有二件事值得我們注意:

() 保羅的品格(1021) ――

(1)      尊重巡撫的權柄,彬彬有禮,不亢不卑的辯護(10)

(2)      冷靜的用情理不合及無具體事實,推翻了帖土羅的惡意控告(1013)

(3)      簡單的承認所信、所傳的是根據聖經所記載的(14)

(4)      清楚的表明為信仰而分辯,就是盼望死人,無論善惡,都要復活(15)

(5)      常常操練對神、對人存無虧的良心,行事光明正大(16)

(6)      樂意濟助有需要的人(17)

(7)      平鋪直敘事實經過,指出誣告的人並沒有來作證 (1819)

(8)      為自己所說的話語負責,沒有任何妄言之處(2021)

() 腓力斯的詭詐(2227) ――

(1)      採取權宜之計,拖延審訊。他明白了事件的真相,卻不秉公處理,當場斷案(2223)

(2)      外表追求善道,內心實則充滿慾望、驕傲、貪婪(2425)。他與家人有興趣繼續聽道,聽到有關「公義、節制和將來的審判」等,結果使他心生不安與恐懼,卻沒有悔改的心志,終至失去得救的機會;

(3)      金錢掛帥,行事以得利為動機(26)。他誤認為有財可圖,不斷請保羅來和他談論,期望保羅送他銀錢;

(4)      保全自己不顧公義,犧生弱者以討好眾人(27)。他為討好猶太人,故此仍將保羅收在監裏。

默想

(一)        帖土羅卑鄙諂媚的誣告(19)和保羅的不亢不卑的申辯(1021)成了鮮明的對比。保羅不僅逐一駁倒了帖土羅他的指控;並且在答辯時,也能夠將福音帶出來。我是否能像保羅把握任何機會來見證基督,把自己受羞辱的機會轉變為榮耀基督的機會?

(二)        保羅有無虧的良心,因此可以據理力爭,為信仰而分辯。為福音的緣故,我們是否常常操練對神、對人存無虧的良心呢﹖

(三)        腓力斯指望保羅賄賂他,因此屢次找保羅談論(26)。當面對別人的詭詐時,我是否仍能忠心傳講﹖

禱告

親愛主,幫助我們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而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腓一27);並且在任何情況下積極,仍能見證你,成為你生命的運河

詩歌

【主我不過是你運河】(《聖徒詩歌》637首第1)

我已得蒙寶血洗淨,嘗過天上的喜樂;

得著生命,充滿聖靈,好使我成你運河。

()主,我不過是你運河,你要流出你生命;

求你用我,解人乾渴,無有時間無止境。

―― 主我不過是你運河 churchinmarlboro

 

返回主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