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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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 |
徒二十二;保羅對耶路撒冷的百姓作見證。 |
重點 |
《使徒行傳》第二十二章記載保羅藉著受迫害,在耶路撒冷為主作見證,眾人失控的反應,和千夫長的保護措施。本書一共記錄了三篇(徒二十二、二十四、二十六章)保羅的分訴,他以個人得救的親身經歷,分別在百姓、腓力斯、亞基帕面前作見證,本章乃是第一篇。
1~21節記載保羅用希伯來語的分訴,分三方面:(1)得救之前(1~5節)──生長在大數的猶太人,在名教法師瑪列門下受教,熱心謹守律法,肆意逼迫相信耶穌的人致死,甚至追他們到大馬色;(2)得救的經過(6~16節)
──重述在大馬色路上與主相遇的經歷,並提到亞拿尼揭示了神揀選他,對著萬人作作見證,然後又講到他求告主的名受浸;(3)得救後的改變與蒙召(17~21節)
──主提醒他趕緊地逃離耶路撒冷,因為這裏的人必不接受他的見證,並囑咐他往外邦人中去。
22~23節記載眾人聽到神差遣保羅到外邦人那裏去,這時就群情激憤,而喧嚷要除滅他。
24~30節記載千夫長的保護措施。此時,千夫長吩咐手下帶保羅進營樓準備拷問(24節)。就在保羅馬上就要被鞭打時,他揭示了他是羅馬公民的身份,千夫長就不敢鞭打保羅
(25~29節)。神再一次用保羅的羅馬公民身份保護了他。次日,千夫長招聚猶太公會成員來了解保羅的案情(30節)。於是保羅又有了一次為自己辯護和為基督作見證的機會。 |
鑰節 |
我說:『主啊,我當做甚麼?』主說:『起來,進大馬色去,在那裏,要將所派你做的一切事告訴你。』(徒二十二10) |
鑰字 |
「主啊,我當做甚麼?」(徒二十二10)
──本節記載保羅保羅蒙召時所問的第二個問題。在這個問題中,涵示了他已經承認主耶穌是彌賽亞(就是基督),是掌管他一生的主。保羅一生的轉機,乃是從遇見主開始的。而在這裏給我們看見,他今後的生活行為,不再以自己的心意為中心,而已主的心意為中心。當我們遇見了主,保羅的二個問題是否也成了一生我們追求和學習的?
「「主阿!我當作甚麼?」保羅說這句話,意思就是對主說:「主阿!我現在認你為主了,我現在自己不出主意了,我現在不走自己的道路了,我現在作你的奴隸,你可以支配我的一生。主阿!請你告訴我:我應當作甚麼?」但主卻對他說:「你起來,進城去,你所當作的事,必有人來告訴你。」
為甚麼主在那一天沒有直接行使祂的主權呢?為甚麼主在那一天不直接作主,而是間接的作主呢?我們要看見這是一件大事。如果那一天主在異象中,直接的告訴保羅,要揀選他作主的器皿,要他為主在外邦人和以色列人中作見證,你知道像保羅這樣的人,他會馬上起來願意作這個器皿;他會不顧一切的對猶太人,也對外邦人作見證。但是弟兄姊妹!這樣就會在保羅的身上,產生一個難處。他會變成一個單槍匹馬獨來獨往的人。像保羅這樣有才幹,有恩賜的人,那是最容易看不起別人,而成為一個單獨的人。在大馬色的異象中,主並沒有直接的告訴保羅說:我要怎樣怎樣的用你。主是把祂的旨意間接的藉著另外一個肢體告訴他。這就是主要保羅在一開始跟從祂的時候,就學的一個很厲害的功課。主要保羅一開頭就不走單獨的路,而是學習在這一個宇宙的大人裏面作肢體。」――
江守道《地方教會――元首權柄與豐富的傳遞者》 |
綱要 |
本段可分為二段:
(一)保羅的分訴――(1~21節)
(1)眾人靜聽他的分訴(1~2節),
(2)得救 之前為律法熱心(3~5節),
(3)在大馬色路上蒙主光照仆倒(6~11節),
(4)亞拿尼亞奉主去為他施浸(12~16節),
(5)在異象中被差遣往外邦人那裏17~21節);
(二)眾人的反應(22~23節)
――眾人喧嚷要除掉他;
(三)千夫長的措施(24~30節)
――
(1)千夫長吩咐手下帶進營樓準備拷問(24節),
(2)告知他是羅馬人,而千夫長不敢鞭打(25~29節),
(3)次日叫齊全公會的人查問實情(30節)。 |
核心啟示 |
從從保羅的分訴中,我們學到的功課是:一個被主得著,而被完全改變的人,他的經歷本身比一切辯論都更具說服力。保羅闡明他從前種種與眾人一樣。但信主之後他由『為律法熱心』改變成『為恩典的福音熱心』(1~9節);並且他由『向同胞骨肉為主作見證』改變成『向外邦人為主作見證』(10~21節)。保羅為主作見證可以分為三重的宣告:
(一)信主之前的景況
(2~5節)――謹守律法,雄心夢想事奉神,反而成了逼迫基督徒的人!
(二)信主悔改的經過
(6~16節)
――榮耀救主的顯現,認識主的自己,並扭轉了人生存在的意義!
(三)信主之後的呼召及改變(17~21節)
――接受主託付的使命,向萬人作見證,為不朽的事業奮鬥而奔走!
【孫大信被神的大愛所得著】印度有一青年在錫克教中長大,他在基督教學校讀書,極其痛恨基督教。有一天,他把新約聖經撕碎;他的心實在空虛;但神仍然愛他,當晚,他不能入睡,因心不安;忽然高聲喊叫:「神啊,如果你是真神,向我顯明吧!若不向我顯明,我明天就跳火車自殺。」神向他顯明,把手向他顯明。這青年就是孫大信,他的整個生命向神的大愛降服,他真正見到神的大愛。從此,他過著極樸素的生活,他的父母想盡辦法要扭轉他,甚至要殺他;他富有的舅父接待他,答應如果他放棄信耶穌,要把女兒並許多財物給他。孫大信說:「我已見到主的大愛,怎能歸向這些物質?」他經常帶著聖經,衣著簡單樸素,到阿富汗、尼泊爾,西藏傳講耶穌福音。他是印度第一位宣教士把福音傳入別的國家,在雪花紛飛的喜瑪拉雅山上,滿印他血跡的腳蹤,他是一位腳步流血使徒。一九二九年他40歲,他重返西藏作第二次宣教,他出發之後,沒有人再見到他,他是否在冰天雪地高山峭壁中滑倒而死,或被人殺害,不得而知,他因基督的大愛成為愛的奴隸。 |
默想 |
(一)榮耀救主的顯現,使保羅認識主的自己和對他的旨意;小弟兄亞拿尼亞的幫助,使保羅不走單獨的路,而是學習作肢體,與弟兄姊妹交通。在教會服事中,我們是否有主的顯現,亦有其他肢體的幫助﹖
(二)保羅三段式的見證,包括:未信主之前的景況、信主的經過,及信主後人生的改變,很值得我們參考。我們如何向人作信主得救的見證? |
禱告 |
親愛的主,教導我們,與別人分享信主得救的見證。 |
詩歌 |
【我愛傳講主福音】(《聖徒詩歌》593首第1節)
我愛傳講主福音,傳講天上妙事,
傳講耶穌愛罪人,傳講祂為人死;
副歌:我愛傳講主福音,傳講老舊的福音,
傳講耶穌愛罪人,傳講耶穌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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