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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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 |
徒十五1~32;耶路撒冷會議。 |
重點 |
《使徒行傳》第十五章上半段記載了使徒和長老在耶路撒冷聚集,他們商議如何處理猶太律法主義者的攪擾,與描述了斷案後的處理和結果。這次聚集裏有三件事要注意:(1)彼得述說外邦人也一樣因著信得救;(2)巴拿巴和保羅見證神藉他們在外邦人中行神蹟奇事;(3)
雅各斷案,並作出決定不可為難歸服神的外邦人,讓他們遵守律法規條。
1~3節記載耶路撒冷會議的背景。加拉太書二章1至10節曾描述安提阿教會遭受猶太律法主義者的攪擾,為割禮起的爭論。那時,有幾個人從耶路撒冷下來,教訓安提阿的弟兄,必須行割禮並遵守摩西的規條,否則不能得救。保羅和巴拿巴極力抗拒這些信奉猶太教的人,知道他們來是要掠奪外邦信徒在基督耶穌裏的自由,結果引出了保羅和巴拿巴並幾個弟兄上耶路撒冷去,與使徒和長老交通。
4~21節敘述耶路撒冷會議的過程。耶路撒冷教會接待保羅一行人,他們就述說神同他們所行的一切事,但是法利賽信徒還認為應該為外邦人行割禮,因此使徒和長老聚會商議這事(4~6節)。7~11節記載彼得用自己的經歷,述說外邦人也一樣因著信得救。彼得發言的要點可總結如下:(1)他自己蒙神揀選是一個公認的事實(7節上);(2)外邦人聽他傳福音而信主也是一個事實(7節下);(3)神賜聖靈給外邦人,藉以見證他們的信心是真的(8節);(4)外邦人因信已蒙潔淨了,故不必再受割禮(9節);(5)行割禮、守律法乃是人所負擔不起的擔子(10節);(6)得救乃完全本乎恩,也因著信(11節)。在彼得發言結束之後,保羅和巴拿巴講述了,神藉他們在外邦人中所行的神蹟奇事(12節)
。13~21節記載雅各的斷案,内容可分為四部分:(1)同意彼得所說,神確實也眷顧了外邦人(14節);(2)外邦人得救也符合神藉先知阿摩司在舊約裏(摩九11~12)所說的預言(15~18節);(3)不要在律法上為難歸服神的外邦信徒(19節);(4)提出須守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並勒死的牲畜和血(20~21節)。這是一個重要的斷案,從當時直到今天,都影響著整個教會史。
22~29節記載耶路撒冷會議的決議。耶路撒冷教會選派保羅和巴拿巴把此信送到安提阿,陪同他們的還有兩個作首領的弟兄──猶大和西拉。使徒和長老寫信交給使者,傳達耶路撒冷大會的決議。這封信內容的重點有五:(1)澄清未吩咐教訓人須守律法才得救(24節);(2)認同巴拿巴與保羅及他們的工作(25~26節);(3)
同心定意揀選和差派人,要親口訴說這些事(27節);(4)聖靈和我們定意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28節);(5)仍須持守禁戒的事:偶像的污穢和姦淫,並勒死的牲畜和血(29節)。
30~32節記載耶路撒冷會議的後續。當安提阿教會念了耶路撒冷會議決議的書信,他們因信上安慰的話,就歡喜了,並且接納猶大與西拉的勸勉及得以堅固。 |
鑰節 |
所以,我們同心定意,揀選幾個人,差他們同我們所親愛的巴拿巴和保羅往你們那裏去。
(徒十五25) |
鑰字 |
「同心定意」(徒十五25)
――原文直譯「同心合意」。這詞在〈和合本〉用了十次,分別源自五個不同的希臘文。雖是五個不同的字,但都有其部份相同的意義。而這詞在《使徒行傳》用過二個不同的希臘字:
(一)第一個「同心合意」的希臘原文是symphoneo。這個字首sym是說到樂曲裏頭的『和諧』(有如英文symphony)。這個字在《新約》使用過六次(太十八19;太二十2,13;路五36;徒五9;徒十五15)。世界上最好聽的音樂便是交響樂。亨得爾彌賽亞中的「牧人交響曲」便是一個顯著的例子。這樣一個偉大的音樂,若被外行演奏或指揮不善,就不能把它的美妙之處表達出來。一切樂器都須先把音調校正。對音之後,演奏的人還得時時注意指揮;音調、時間和抑揚頓挫,都得絲毫不差。這樣樂聲才能和諧一致,幽雅動聽。雖然樂器有數十或數百種之多,也不致混亂嘈雜。眾聖徒在一起同心合意的禱告,必須個人與神和諧一致,再與眾聖徒交響一起。
(二)第二個「同心合意」的字是homothymadon。這字首homo意味著「同一、一起、共同」(有如英文homogenous)。在《新約》的原文用過十一次。除了在羅馬書十五章六節之外,
這字只出現在《使徒行傳》(一14;二1〔欽定本〕;二46;四24;五12;七57;八6;十二20;十五25;十八12;十九29)。誒都得(Heidland)說:「這個字指出一群從事外面相同行動的人之間內裡的聯合。」 |
綱要 |
本段可分為四段:
(一)會議的背景(1~3)──若不按摩西的規條受割禮,不能得救;
(二)會議的過程(4~21節)──述說、反對、商議、辯論、見證、斷案;
(三)會議的決議
(22~29節)──選人、寫信、差遣;
(四)會議的後續
(30~32節)──念信、安慰、勸勉、堅固。 |
核心啟示 |
耶路撒冷會議是一個重要的突破,也讓我們看到教會內如果意見分歧時,可以如何面對和處理:
(一)
透徹的交通――耶路撒冷的會議的定規,乃是先容許眾人自由述說、反對、辯論(4節下~7節上);接著由使徒和長老聚會商議(6節);然後根據彼得與巴拿巴和保羅的見証,雅各的定案;其次是使徒和長老並全教會的「定意」(22節)或作「認為是好的」;最後進而變成是全教會的「同心合意」(25節)。
(二)
聖經的明證――不斷章取義,運用聖經中眾先知的話(15~17節)
,主的話(18節),使徒的話(22節)來說明神的心意。
(三)聖靈的引導――教會作決定必須與聖靈聯合,清楚明白聖靈的意思,並以聖靈的心意為教會的心意
(28節)。
本來會導致分裂的事情,反成了教會的祝福,關鍵是教會定規一件事情,乃是藉著透徹的交通以『同心合意』為原則,而不是由個人或者是少數服從多數來決定;以聖經真理為原則,而不是憑人意決定行事;由聖靈掌權引導,而不是任意狂奔妄行。 |
默想 |
(一)
耶路撒冷會議的重要性如何?這次會議的決定,是具有極重要的意義:(1)竭力保守眾教會的合一,乃是藉著透徹的交通,聖經的明證,並且尋求聖靈的引導;(2)外邦人因相信而得救,毋須受割禮和和守律法;(3)肯定了保羅和巴拿巴往外邦的事工。本章也為今日教會如何處理有爭議的問題,無論是真理上的或是實行上的,提供了合乎聖經的解決途徑。
(二)
耶路撒冷會議進行的過程,有哪些特點值得我們學習?教會的定規乃是藉著透徹的交通,以『同心合意』為原則,而不是由個人或者是少數服從多數來決定;以聖經真理為原則,而不是憑人意決定行事;由聖靈掌權引導,而不是任意狂奔妄行。 |
禱告 |
親愛主,教導我們在處理教會事務時,能同心合意,按真理並聖靈的心意而行。 |
詩歌 |
【弟兄和睦同居】(《聖徒詩歌》695首1節)
弟兄和睦同居,何等美善!像油從亞倫頭,流到衣衫,
又像露從黑門,降在錫安;在此有生命福,直到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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