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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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 |
路十25~42;好鄰舍與上好福份。 |
重點 |
路加福音第十章25~42節記載了兩件事。第一件事是在25~37節記載了一個律法師詢問有關永生的問題(25~28節),連帶引出了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29~37節)。這一個律法師想要試探主耶穌,說:「我該做什麼才可以承受永生?」主反問他,「律法上寫的是甚麼?」他回答:「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接著,他反過來詢問:「誰是我的鄰舍?」主沒有直接回答他的問題,而是以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改變了問題的重點。這個撒瑪利亞人動了憐憫的心,包裹被打傷丟棄的人,並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他到店裏去照應他。這件事情是以「誰是我的鄰舍呢?」開始,但以:「你是誰人的鄰舍?」作結束。最後,這位律法師承認,那個撒瑪利亞人纔是這人的鄰舍,於是主就對他說,「你去照樣行吧!」這個比喻的教導是雙重的,只有我們的主才肯來到我們身處的環境中,只有祂才會向我們施援手,也只有祂才能為我們提供全備的照應。主就是愛我們的好鄰舍,值得我們盡力去愛祂。而另一面我們若真正愛祂,自然就會照主那樣去愛人,在那些有需要的人中找到鄰舍。第二件事是在38~42節記載了主耶穌到馬大和馬利亞家裡。馬利亞在主腳前聽講道,而馬大因為事物繁多而忙得心慌意亂,要求主差派其妹妹來幫忙。然而主稱讚馬利亞選擇那上好的福分。 |
鑰節 |
但是不可少的只有一件,馬利亞已經選擇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奪去的。(路十42) |
鑰字 |
「但是不可少的只有一件」
(路十42)
──馬大作了許多的事,但是主說不可少的只有一件,沒有那麼多!親愛的,到底不可少的一件是甚麼東西?這沒有別的,這不可少的一件就是基督,也就是馬利亞所揀選的。這不可少的一件,我們怎麼能得著呢?就是平靜安穩地在主的面前,也就是馬利亞所作的。主耶穌不是說馬大作得太多,主耶穌乃是說她想得太多了;主耶穌不是說她辦事辦得太多了,主耶穌乃是說她的掛慮太多了。有許多人外面的事情並不忙,但是他裏面卻忙得很。有的人為了五天以後所要作的事,已經先忙了五夜,睡都睡不著,一直在那裏思慮。主並不是說,不要作事;主乃是說,你作事儘管作,但是不要思慮煩擾。
基督徒的生活就是這樣。我們應當殷勤作工,不可懶惰。外面勤勞作事是應該的,外面忙不要緊,但是裏面要安靜,裏面只存有一件東西─基督。主在這裏要求我們一件事,就是要我們在任何的環境中,都不被環境所摸著。外面的事情無論有多少,你總不能讓它進到你的裏面來。在你的裏面只有一個人,就是基督在你的裏面只有一件事情,就是與基督親近。外面可以很忙,但是裏面一直是與神交通的。感謝神,這裏不只有馬大,這裏還有馬利亞。馬利亞已經揀選了那上好的福分,就是與神交通。我們外面儘可以作馬大,但是裏面千萬不要作馬大,裏面要學馬利亞。裏面完全是與主聯合的,是與主交通的,是安靜的,這是一個最寶貴的經歷。像勞倫斯弟兄,一天到晚要為許多人豫備飯食。如果是我們的話,就忙得好像與神要失去交通了,好像連神都被我們忘記了。但是勞倫斯裏面與神的交通,一點不受外面事情的影響。哦!他真是一個認識與神同在的人。所以我們要聽,主說不可少的只有一件!這一件就是裏面安息在主的面前,不斷的與主交通,而滿意於我們的主。──佚名 |
綱要 |
本段可分為三段:
(一)律法上寫的教導(25~28節)──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
(二)誰是我鄰舍的教導(29~37節)──那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
(三)選擇上好福分的教導(38~42節)──在主耶穌腳前坐著聽祂的道。 |
核心啟示 |
本段主教導我們事奉主的兩個基本功課:
(一)
要盡好鄰舍的本分(33~35節)
(1)
「看見他就動了慈心」(33節)──愛是服事人的動機;
(2)
「上前」(34節上)──主動地就近別人;
(3)
「用油和酒倒在傷處」(34節中)──用聖靈和神的生命來醫治;
(4)
「包裹好了」(34節中)──用愛心遮掩傷處,保養顧惜;
(5)
「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34節中)──扶持與背負;
(6)
「帶到店裏去照應他」(34節下)──帶到教會中照料;
(7)
「第二天」(35節上)──持續地服事;
(8)
「拿出二錢銀子來,交給店主」(35節中)──付出愛心和生命的代價;
(9)
「說,你且照應他」(35節中)──鼓勵別人一同服事;
(10)「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35節下)──服事人常以為虧欠。
(二)
要選擇那上好的福分(38~42節)
(1)
「接主到自己家裏(38節)
」──應敞開心門接待主;
(2)
「在耶穌腳前坐著聽祂的道」(39節)──親近主,和主交通,並謙卑安靜地領受主的話;
(3)
「事多而心裏忙亂」(40~41節)──服事主仍有可能因事務上的忙碌活動外,而把所服事的主給忙丟了;
(4)
「不可少的只有一件」(42節上)──外面的工作可以非常忙碌,但裏面維持與主的交通,是不可少的;
(5)
「選擇那上好的福分」(42節上)──得著那上好的福分乃在乎我們的「選擇」;
(6)
「是不能奪去的」(42節下)──
惟有主自己是我們的永分,享受直到永遠,是人不能奪去的。 |
默想 |
(一)律法上寫的教導(25~28節)指出整個舊約律法的總綱就是愛神和愛人。我們生活的原則是否活在神聖的生命裏,而愛神人和愛人?
(二)誰是我鄰舍的教導(29~37節)指出撒瑪利亞人服事真是無微不至:滋潤(「油」)、醫治(「酒」)、纏裹(「包裹」)、扶持與托住(「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安息(「帶到店裏」)。我們是否盡鄰舍的本分,與主同工,活出基督,
憐恤、醫治傷痛的人?
(三)選擇上好福分的教導(38~42節)節指出馬利亞坐在主的腳前,愛中專心聆聽主聲音,選擇了那上好的福分。在繁忙的生活中,我們是否能化時間「坐」下,與主交通,並心無旁騖地聆聽祂的話語? |
禱告 |
主啊!赦免我們常常忙碌作工,忽略花時間與袮在一起。 |
詩歌 |
【主耶穌,我羨慕活在你面前】(《聖徒詩歌581首》第1節)
主耶穌,我羨慕活在你面前,在早晨,在晚上,只有一世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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