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二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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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 |
可十二28~44;主看窮寡婦奉獻。 |
重點 |
本段(可十二28~44節)接續記述在星期二,主耶穌與猶太人宗教領袖論最大誡命問題和反問他們關於基督的問題;之後,祂立刻責備法利賽人和文士,繼而稱讚寡婦的奉獻。28~34節記載了一個動機不良的文士(太二十三35節)來問主耶穌,哪一條誡命中是最重要的。這是反對人對祂提出的第四個問題。根據猶太拉比的計算,律法共有六百一十三條律例。但主耶穌以「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神」與「愛人如己」,回答這兩條誡命為最大的誡命。在這些問題中,我們看到主耶穌不但沒有陷入他們的圈套,祂的答覆反而使反對祂的人啞口無言。從此以後,沒有人敢再問衪甚麼(34節)。整個過程後,主提出了一個有關基督的問題
(35~37節),然而卻沒有人能回答祂的問題。這件事以後,主警告人要防備文士的假冒為善(38~40節)。簡言之,他們喜愛突出(長衣),聲望(問安)、顯赫(高位)、財產(寡婦的房屋)、偽敬虔(很長的禱告)。接著,祂離開聖殿的內院,來到外院,就在那裏觀看眾人怎樣投錢入庫。主看到了貧窮寡婦投了兩個小錢,被她的奉獻所感動,就向門徒稱讚她(41~44節)。沒有人要求,也沒有人強迫,這寡婦因著愛,把她一切養生的都獻給神,她向著神的心是何等的真摯、誠實、與忠誠,與那些反對主的人的態度成了強烈的對比。 |
鑰節 |
「有一個窮寡婦來,往裏投了兩個小錢,就是一個大錢。耶穌叫門徒來,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窮寡婦投入庫裏的,比眾人所投的更多;因為他們都是自己有餘,拿出來投在裏頭;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可十二42~44】 |
鑰字 |
「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可十二44)
──兩個小錢是一個很小的數目,可是在她卻是畢生所有的了。她是一個窮寡婦,既沒有兒子供養,又沒有親戚朋友賙濟,但是她竟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這豈不是太愚昧麼?神並不缺少兩個小錢。在當日神所要的是十分之一,並不是一切所有的。況且這是捐,不是稅,沒有出錢的必要。她何不將兩個小錢留下暫時度日呢?啊,她不是這樣,她竟把她一切所有的都投入庫裏。因此她來的時候是窮,她去的時候更窮。她果真愚昧麼?其實,人的聰明比她的愚昧還更愚昧呢!她知道她所作的是甚麼。兩個小錢雖是無幾,可是已經表盡她愛神的心了。她藉這件事把完全的愛澆在神身上。她寧可自己餓死,不肯在愛神的事上落後。她看神是配得她不顧性命的愛的。神既是她愛的對象,當然在她寡婦生活中不再覺得孤單貧窮了。她投了她一切養生的兩個小錢,並不宣傳,不聲不響地走了。人不屑去睬她一睬,可是神的兒子主耶穌知道她所作的是甚麼。祂不稱讚富人所投的銀子,卻稱讚寡婦所投的兩個小錢。主的稱讚是無價之寶,不是銀子能買得的,只有完全的愛心能贏得。而且,聖靈也不將她的名字啟示出來,這是要我們每次題到她時,不能叫她的名字,只能說她所作的。她所作的就是她的名字。我們說「馬利亞」,就可以把她打碎玉瓶用真哪噠香膏膏主耶穌的事省說了,可是對於沒有名字的她,我們就沒有辦法將她「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的事藏起來。主要在她以後的信徒尊敬她。她在地上,雖是一個無名寡婦,然而在那更美之地,卻有何等榮耀和尊貴的地位。──
醒 |
綱要 |
本段可分為四段:
(一)最大的誡命(28~34節)──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神與愛人如己;
(二)基督的問題(35~37節)──大衛既自己稱祂為主,祂怎麼又是大衛的子孫;
(三)要防備文士(38~40節)──譴責穿長衣,坐高位,侵吞寡婦家產,假意長禱告;
(四)寡婦的奉獻(41~44節)──比眾人所投的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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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啟示 |
本段我們看見主稱許窮寡婦的奉獻。這一個窮寡婦以她的身分而言,只要她不埋怨、不求救濟已經夠好了,誰能指責她不奉獻呢?她並沒有奉獻出錢的必要。而她也原可以獻一個,留一個,無需全部獻出,但.她卻「往裏投了兩個小錢」(42節),「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44節)。從這裏我們可以看出她奉獻的態度是如何的絕對。雖然這個窮寡婦奉獻得最少,但是在主耶穌眼中,她所獻的「比眾人投的更多」(43節)。主所看的,和人所看的不一樣。人是看看得見的,主是看看不見的;人看的是那看得見的錢財,我們奉獻了多少?主卻看那看不見的東西,就是我們愛主的心,到了甚麼地步?人所看的是數量多少,看投入的有多少,越多越好;主所看的是保留多少,看那該奉獻而沒有奉獻的有多少,越少越好。願神用這故事的優美和動人的力量,改變我們奉獻的態度。今天主也在等我們,為神家投上餘生!因此,主並不看重我們奉獻的數目,乃是看重我們奉獻的心;當我們把錢投在奉獻箱裏時,我們的心是否也隨著投入呢?
【註】在一個大聚會中,釋放往外傳福音的信息,許多人聽了很受感動。於是開始奉獻財物,作為國外佈道之用。執事們拿著奉獻盤子,收納各人的奉獻。獻畢,執事們退至聽眾的後面。這時,有個十歲左右的小孩,名叫亞力山大達福,也在會中,深受感動,但他沒有錢奉獻。於是他就離座,走到拿奉獻盤的執事面前,請他將盤子放在地上。執事莫名其妙,但依他所言,將盤子放在地上。達福竟站在盤子上說:神啊,我奉獻我自己。他自那時起,沒有退後,沒有改變,後來果然成為傳道人。保羅說:我們所求的是你們,不是你們的財物。神的旨意乃是要我們先把自己獻給主。 |
默想 |
(一)主論最大的誡命(28~34節)指出神所求於我們的就是愛神、愛人。我們對神是否全然奉獻、全心信靠、全心愛慕、和全力投入嗎?
(二)主論基督的問題(35~37節指出人最重要的問題,乃是對基督的認識。今天我們是否竭力認識基督為至寶
(腓三8)
嗎?
(三)主論要防備文士(38~40節)指出在生活上,外在的行為與虔誠的信仰應一致,不要建立偽善的外貌,乃應擁有實際敬虔誠內涵。我們有否追求生命的敬虔嗎?
(四)主稱許寡婦的奉獻(41~44節)指出在奉獻上,祂不是看人「投」多少,乃是看人「盡」多少。我們可有窮寡婦的心志,為主投上餘生嗎? |
禱告 |
親愛的主,讓我們看到我們愛袮的心到了甚麼地步;主阿!讓我們能愛袮更深。 |
詩歌 |
【願我愛袮更深】(《聖徒詩歌》224首第1,2節)
(一)願我愛袮更深!愛袮更深!哦主,聽此求懇,成全此心。
我心真是切慕:愛袮更深,我主,愛袮更深,愛袮更深!
(二)前我追求世福、貪享安樂,
今只尋求基督,解我乾渴;
我今惟獨切慕:愛袮更深,我主,愛袮更深,愛袮更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