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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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 |
可三1~19;主耶穌的三件事工。 |
重點 |
馬可福音第三章1~19節繼續敘述了主耶穌的三件事工。第一件事,主在安息日醫治人(1~6節)。從結構上來說,這一段是與主耶穌就是安息日的主(二27~28節)有關。主的服事是叫人進入安息。祂在這裏以具體的行動來回答安息日醫治不醫治的問題(2節)。主所顧念的,是人的病症需要得著醫治;主並不在意人是否遵照規條行事。所以,僅管面對抵擋祂的人,祂主動地在會堂中醫治了一個枯乾手的人(3~5節)。然而這事卻叫法利賽人和希律黨人出去商議如何除掉祂(6節)。第二件事,主退到海邊醫治眾人(7~10節)和趕鬼(11~12節)。當時主耶穌和門徒退到海邊,但祂的名聲急速遠播,吸引萬方的人來跟隨祂(7~8節)。祂醫治了那些有病來摸祂的人(9~10節)。汙鬼無論何時看見祂,也承認祂是神的兒子,但祂吩咐汙鬼靜默不可出聲而顯露祂的身份(11~12節)。第三件事,主上到山上揀選使徒(13~19節)。祂按自己的意思叫人來(13節),就設立十二個門徒為祂的使徒(14節)。祂要他們常和自己同在,也差他們去傳道,並給他們權柄趕鬼(14~15節)。16~19節馬可列舉十二使徒的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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鑰節 |
「他就設立十二個人,要他們常和自己同在,也要差他們去傳道,並給他們權柄趕鬼。」【可三14~15】 |
鑰字 |
「同在】(可三14)──意即作伴。主願意我們與祂一起,與祂建立一種親密的關係,進入與祂更密切的交通中。十二門徒蒙主恩召,成為主的同伴,與祂同在,接受祂的教導;他們並奉主差遣,成為使徒,應用屬靈的權能,對付神的仇敵撒但。我們為主作工,必須先學習常和主同在。因沒有祂的同在,就沒有祂的差遣。 |
綱要 |
本段記載主耶穌的三件事工,可分為三段:
(一)醫治枯乾的手(1~6節)──在安息日行善行惡,救命害命,哪樣是可以的;
(二)醫治眾人和趕鬼(7~12節)──凡有災病的,都擠進來要摸祂;
(三)揀選十二使徒(13~19節)──蒙主恩召、與主同在、奉主差遣、得主權能。 |
核心啟示 |
主耶穌為甚麼要在數以百計的跟隨者中揀選了這十二個人呢?祂選他們不是因為他們的信心,他們的信心常常搖動不定;也不是因為他們的天賦和能力,他們也都沒有出眾的才華。祂選他們只是他們都願意順服和跟隨耶穌。但是作個好門徒必須接受下列的訓練和裝備(14~15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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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啟示──藉與主『同在』的交通,明白主的旨意。「同在」這個詞直接的意思是,進入與祂更密切的交往。主工人的使命,首在『常和主同在』,然後才是「傳道」──對人,『趕鬼』(15節)──對鬼;我們事奉主,必須和主的關係先弄對了,才能談到對人和對鬼的問題。作為門徒必須與主形影不離,我們是否願意做主的跟隨者,先要看我們是否願意常與主在一起。
(二)
託付──奉主『差遣』,從主得著特定的使命去傳道。『差』字與『使徒』屬同一個字源,前者係動詞,後者係名詞;而『使徒』一詞原來的意思是指被分別出來的人,後來才指奉差遣出去的人。傳道一詞指的是帶著一種正式的、有權威的報信者的工作。眾人都要聽,並要服從。願意做主的門徒,必須甘心情願接受傳道的使命。
(三)
授權──從主得著屬靈的『權柄』。權柄是為著作主工的;只有肯接受主差遣的人,才配得著權柄。願意做主的門徒,必須接受主所賜的權柄和能力作工,因為祂是工作的主。 |
默想 |
(一)主醫治枯乾手的人(1~6節)說出祂的心滿有慈愛與憐憫,祂的手溫暖而且剛強有力。我們是否也願意緊握主的手,而伸出另一隻手遞給心靈枯乾的人?
(二)聞風而來擁擠主的群眾(7~12節)說出人潮雖洶湧,但真認識主的人卻不多,並阻礙祂的事工(9節)。我們是否受主的所言所行吸引,願意跟隨祂,親近祂?
(三)主設立十二門徒為使徒(13~19節)說出他們被揀選和與祂同在;受主差遣去傳道,並有權柄趕鬼。我們是否願意與祂同在,成為主門徒?與祂同工,成為主使徒? |
禱告 |
主啊,我們願意跟隨袮,藉著更多的親近袮,領受啟示和託付,得著權柄和恩膏,與袮一起生活、作工。 |
詩歌 |
【主領我何往必去】(《青年聖歌II》170首第3節)
我命我心所有一切,獻與愛我基督;
無論領我何往必去,因祂是我王,我主。
(副歌)主領我何往必去,主領我何往必去,
主這樣愛我,我必跟從,主領我何往必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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