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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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 |
太十七14~27節;門徒下山面對挑戰。 |
重點 |
馬太十七章14~27節敘述了主耶穌下山後面臨人的需要(被鬼附的孩子)和人的挑戰(納稅的問題)。門徒在山上雖然有了美好的經歷,主還要帶領他們下山,去面對他們的責任與挑戰,並繼續接受信心和處事智慧上的操練。當他們下山之後,有一個人來求主耶穌醫治害癲癇病的小孩,並陳明祂的門徒不能醫治小孩(14~16)。主感嘆這世代的不信又悖謬,並醫治了小孩,將其身上的癲癇鬼趕出(17~18)。之後,門徒問主耶穌為何他們不能趕出鬼,主說他們失敗的原因乃是『小信』,並說若不禱告禁食,這類的鬼就不能趕出(19~21)。接著,主第二次向門徒提到祂將要釘死與復活,門徒聽了就極其憂愁(22~23)。到了迦百農,收丁稅的人來見彼得,問主耶穌是否要納稅(24)。「丁稅」是每個二十歲以上的猶太男丁都必須付的聖殿稅,數目為半塊錢。彼得沒有問主,就回答收丁稅的人說『納』,進了屋子後,主就問彼得『君王是否向自己的兒子徵稅』(25節)。而耶穌以是神的兒子,理應不必納此稅,不過因為怕絆倒收稅的人,主就命彼得釣魚得一塊錢以繳稅(26~27)。 |
鑰節 |
「但恐怕觸犯他們(觸犯原文作絆倒),你且往海邊去釣魚,把先釣上來的魚拿起來,開了他的口,必得一塊錢,可以拿去給他們,作你我的稅銀。』」(太十七27) |
鑰字 |
「作你我的稅銀」(太十七27)
──主吩咐彼得往海邊去釣魚,一面是顯示主恩典的供應,祂總是顧念到人的輭弱;另一面也是為了要管教彼得,讓他在等後那一條口含一塊錢的魚出現時,再一次去經歷──祂是神的兒子,再一次去體驗──
一切都在於只『聽』祂。在這事件上,我們看見說不該納丁稅的是主,說釣魚得錢拿去作稅銀的也是主。只要主說不作,我們就不作;主說作,我們就作。所以我們要學習凡事先求問主,憑信遵行主的話而去行。
【註】耶路撒冷的聖殿,需要頗大的經費來維持其正常操作。所以每一個猶太男子,在年滿二十歲以後,每年都必須付丁稅,數目為半塊錢,故又稱聖殿稅。 |
綱要 |
本章上半段記載門徒隨主登山,接受異象,本章下半段記載門徒跟主下山,面對挑戰,可分為二段:
(一)
趕鬼醫病(14~21節)──若不禱告禁食,就不能趕鬼出來;
(二)
預言死而復活(22~23節)──他們要殺害祂,第三日祂要復活;
(三)
納殿稅事件(24~27節)──
兒子可以免稅,但…拿去作我和你的稅銀。 |
核心啟示 |
在這段裡,我們看見彼得竟然忘了剛剛在山上的異象中所學到的三件事──「只有耶穌」,「只聽耶穌」,「只見耶穌」。當收丁稅的人以責問的口氣,對彼得說,「你們的先生不納丁稅麼?」此時,他竟不先去問主,而是擅自回答說『納』。等到他一進了屋子,主耶穌早知道外面所發生的一切,不待他開口,主便先問彼得說,「你的意思如何?世上的君王,向誰徵收關稅,丁稅呢?是向自己的兒子呢?是向外人呢」這一次彼得答對了,「是向外人」。於是主耶穌說,「既是如此,兒子就可以免稅了」因為主是神的兒子,祂就不該付此稅,因為沒有一個君王向自己的兒子收稅。如果主需要付稅,那主就不是神的兒子。主耶穌既是父神的兒子,因此就可以免交聖殿稅了。而彼得既曾宣告過主是神的兒子(十六16),也在山上看見了神兒子的榮耀,他就不該自作主張說要納丁稅。可見人得著了最高的屬天啟示是不夠的,仍須將所看見的實際地應用在日常的生活中。然而主耶穌為了避免絆跌他人,就命彼得釣魚得一塊錢去繳稅。這是新約聖經中,惟一提到釣魚得銀的神蹟。這神蹟告訴我們當聽祂話而行,而祂也總是顧念到我們的需要。 |
默想 |
(一)
從主趕鬼治癒癲癇(14~21節),讓我們學習運用國度的權柄,憑信心禱告禁食吧!
(二)
從主預言死而復活(22~23節),讓我們學習和祂一同先受苦,也必和祂一同得榮耀吧!
(三)
從彼得釣魚得銀的神蹟(24~27節),讓我們學習凡事先問主,按祂的話而行吧! |
禱告 |
親愛的主,求袮教導我,在一切事上跟隨袮、仰望袮、聽從袮、順服袮! |
詩歌 |
【信而順從】(《聖徒詩歌》161首第1節)
當我與主同行,在祂話的光中,何等榮耀照亮我路程;
當我肯聽命令,祂就充滿我心,信而順服者主肯同行。
〈副歌〉信而順從!因為除此以外,不能得主喜愛,惟有信而順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