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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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 |
來十一1~16;信心的定義和榜樣。 |
重點 |
新約書信每卷特徵之一乃是先有啟示,後有實行;啟示是信仰的基礎,生活是信仰的實行;前者是根是蕾,後者是花是果。《希伯來書》第一至十章深入的說明基督的卓越性;既然我們有更美的基督,就從第十一章開始講論基督徒應過更美的「信」、「望」、「愛」的生活。簡單說來,十一章之重點在「信」,十二章在「望」,十三章在「愛」。《希伯來書》第十一章,主要是論到信心的定義(1~3節)和信心的榜樣(4~40節)
。本章是聖經中有名的信心見證,作者列舉舊約中許多信心的偉人,以激勵讀者,堅持到底,也要和他們同列。
1~3節,作者詳細闡釋信心的定義。他指出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1節)。他說明古人因著「信」,得了美好的證據,而我們也因著「信」,就知道諸世界是藉神話而造成的(2~3節)。從以上三處經文,我們知道信與「盼望」及「未見之事」有關,信亦與「實底」及「確據」相連;同時,信的來源乃是建立在神的話之上。
4~16節,作者以舊約聖徒在信心功課上,蒙了神的悅納,而列出:(1)亞伯因著信,獻更美的祭與神(4節,創四3~7);(2)以諾因著信,與神同行,得神喜悅(5~6節,創五21~24);(3)挪亞因著信,預備了方舟(7節,創五28~九29);(4)亞伯拉罕因著信,往應許之地
(8~10節,創十二1~二十五1);(5)撒拉因著信,還能懷孕,生出子孫(11~12節,創二十一)。作者指出這些人的信心一直到死都沒有搖動,因而:(1)「遠處望見」神所應許的;(2)「歡喜迎接」神所應許的;(3)「得著」神所應許的(13節上)
。他們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卻仍然羨慕一個更美的家鄉;因此神樂意被稱為這些人的神,也為他們預備了一座城(13下~16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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鑰節 |
信就是對所望之事的實底(實體化),未見之事的確證。(來十一1達秘譯本) |
鑰字 |
「實底」(來十一1)
――此字原文(hypostasis)與一3的本質,三15的確信和林後十一17的自信(知道有穩定的根基)同字。此外,此字也可譯為證實、實際、素質(意指事物裡面的實質,與外表相對)、根基、或支持的根據。此字原用來證實所有權的檔(如地契)或材料(如抵押品──質),轉用來形容將將所盼望的事加以實化。此字的質字是作動詞用,即將未見之本質的實際質實出來。意即有一種本能,能把一件東西顯為實在。比方,眼睛把顏色顯為實在,耳朵把聲音顯為實在。所有神的事實,都是實實在在的,但是,只有信心,才能把神的事實證明出來。因為信心乃是看見了屬靈的事實,將那屬靈的事實「實體化」。
「確證」(來十一1)
――此字原文(elenchos)也可譯為證明,顯露出來,證據,證實,或信念。原用來指提出法律控告的證據,基本上這個字的意思是「證明、驗明」。信乃是看見一件在神裏面的事實,並且有能力將它顯為實在;所有在神裏面的事實都是實實在在的,但惟有信心才能將那件事實證明出來。
「我們如何將一些東西「實體化」?事實上,我們每天都在實體化一些東西。我們不能生存在一個沒有「實體化」的世界裡。一件「物質」必是一個物體,是在我面前的某些東西,雖然它可能像聲音或顏色那樣,是我們所無從觸摸的,「實體化」就是在我身上有了某種視聽的官能,將那些不能觸摸得出的「物質」,成為我所能感應或辨認得出來的實際東西。例如:黃的顏色是十分實在的,但如果我們閉著眼睛,那麼,黃色對於我就失去了它的實在性,並且是全然消失——至少我沒有它存在的感覺了。但借著視覺的功用,我以我的視覺官能去把它「實體化」,那麼黃色對於我就具體化了。不只那顏色是呈現在我面前,並且它在我的意識裡也成為實際了。哦!神賜給我的視覺,真是多麼的寶貝!但我們在基督裡「所盼望」的事物,比那些觸摸不著的聲音、或顏色更加實在,因為那是永存不朽的,所以就更實際了。同時神已賜給我一個很寶貴的官能,得以將那永存的事物「實體化」。信心——神兒子的信心,就是這個寶貴的官能。信心將那屬靈的事物,在我的經歷中成為我生命裡的實際。信心安定在神的信實上,就能將我在盼望中而未見的事物「實體化」了。」──倪柝聲 |
綱要 |
本章上半段(1~16節)可分為二段:
(一)信心的解釋(1~3節)──
(1)信心的定義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1節),
(2)信心的證據是蒙神悅納(2節),
(3)信心的來源是神的話(3節);
(二)信心的榜樣(4~16節)──
(1)亞伯因信,雖死仍舊說話(4節),
(2)以諾因信,不至於見死(5~6節),
(3)挪亞因信,定了那世代的罪(7節),
(4)亞伯拉罕因信,在地作客等候天城(8~10節),
(5)撒拉因信,彷彿已死卻仍生產(11~12節),
(6)這些人因信,羨慕天上更美的家鄉(13~16節)。 |
核心啟示 |
本書第十一章主要是論到「信心」,其實這段整段是從第十章結尾開始論到這個重大的主題。作者首先向讀者發出「信心」生活的挑戰(十32~39),要他們甘心忍受苦難,為得更美長存的家業;接着,他再詳細闡釋「信心」的定義(十一1~3);然後以舊約信心的見證人(十一4~40),舉例說明信心的大能,指明信心在歷史上一連串的得勝。本章值得我們注意的就是,
(一)「信心」的榜樣──在這裡讓我們看見:歷世歷代許許多多「信心」的見證人是如何在百般的患難中,依然堅定不移地信靠神的應許;好叫我們這些在新約恩典下,得著神所應許的救贖並享有新的自由生活的人,能繼續他們「信心」的榜樣,過著得勝的生活。
(二)「信心」的價值和大能──從這些人「信心」的表現,讓我們看見:
(1)因信稱義的憑據(4~19節)――得著神的喜悅!在這裡有:(1)神悅納亞伯所獻祭物的明證,是他因信獻祭而仍舊說話;(2)神喜悅以諾的明證,是他因信與神同行而活著被提;(3)神稱挪亞為義的明證,是他因信蒙神指示而預備方舟;(4)神稱亞伯拉罕為義的明證,是他因信生以撒和獻以撒。
(2)因信得勝的秘訣(20~38節)――勝過死亡、罪、敵對、患難、苦害!在這裡有:(1)列祖(以撒、雅各、約瑟)臨終因信對子孫的祝福;(2)摩西因信不願享受罪中之樂;(3)以色列人因信過紅海和使耶利哥城牆倒塌;(4)妓女喇合因信不與那些不順從的人一同滅亡;(4)眾士師和眾先知因信勝過敵對仇敵,及忍受逼迫、患難。
(3)因信得應許的條件(39~40節)――得著美好證據,更美復活!這些信心的見證人,已經作了美好的見證,激勵我們更學習信心的功課。等到基督降臨時,他們要與我們承受所應許的,同得更美的事──主榮耀降臨及身體得榮。 |
默想 |
(一)
1~3節指出信心的真義。《希伯來書》作者如何定義「信心」?「實底」和「確據」是什麼意思?基督徒得勝的生活是因信而產生和維持的。但我們是否信而順服神的話,而得著祂的喜悅呢?
(二)
4~16節指出信心的榜樣。請歸納這段提及的信心見證人(如亞伯──獻上最好的;以諾──與神同行;挪亞──造方舟;亞伯拉罕、撒拉──生以撒),他們對的神信心表現,有何特別之處?
13~16節的「更美的家鄉」、「天上的城」指什麼而言?這些人都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這對我們又有何意義呢?我們是否以信心和盼望,等候神已經給我們預備了一座城呢? |
禱告 |
親愛主,求袮加我們信心,好叫我們能經歷屬靈的事物,把袮所應許的實化在我們的生活中。 |
詩歌 |
【信而順從】(《聖徒詩歌161首第1節)
當我與主同行,在祂話的光中,何等榮耀照亮我路程;
當我肯聽命令,祂就充滿我心,信而順服者主肯同行。
〈副歌〉信而順從!因為除此以外,不能得主喜愛,惟有信而順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