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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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 |
來十1~18;基督流血獻祭的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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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 |
《希伯來書》第十章1~18節,更進一步的比較新舊約的獻祭,指出舊約按律法所獻的祭不能使人得完全,基督所獻的祭完全了神的旨意,叫我們得以成聖,並永遠完全。
1~4節論到舊約所獻祭物不能叫人得以完全。律法的舊約祭司體系和獻祭制度乃是將要來的美事的影兒,而不能將本物真相完全具體的表現出來,所以無法使人得以完全。以色列人在每年的贖罪日都須獻祭,更是顯明舊約獻祭僅止於外表禮儀上的潔淨。因為若祭物能叫人完全,人之良心被潔淨,不再覺有罪,那就不用繼續不斷的獻贖罪祭了;並且祭物之目的只在使人每年想起自己的罪,而斷不能除罪。第1節作者用「影兒」與「真像」兩個字來表達對比和舊約與新約之間;前者為舊約,後者指新約。一個是「影兒」(希臘文(skia))──
只是一個影子,反映出實際存在物體的外在輪廓,或該物的模糊輪廓,並不十分清晰。另一個是「真像」(希臘文(eikon))──就是一個實物的肖像。這節指出舊約一切的律法與禮儀不過是天上事與將來美事的影兒。但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實體、本質卻是基督(西二17)。希伯來書的讀者若再堅持遵守律法的禮儀和規條,便是捨本逐末,沒有認清屬靈事物的真諦實意,反而被那些外面的作法蒙蔽了心眼。
5~10節論到基督以祂自己為祭物就叫靠祂的人得以成聖。作者引自詩四十6~8節,說明主耶穌降世為人,乃是照神的旨意,以更美的獻祭來取代舊約以動物為祭的獻祭。我們藉著神的旨意,靠耶穌基督將身體獻上,使我們得以成聖。作者在此表明大衛的話在基督身上已經應驗了。
11~14節論到基督為大祭司與人間大祭司的不同:
15~18節論到聖靈為新約祭物之完全,作見證。作者引自耶卅一33~34,證明人的罪過已在新約下已蒙赦免,神不再記念我們已往的罪惡,所以不用再為罪獻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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鑰節 |
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祂的身體,就得以成聖。(來十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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鑰字 |
「一次獻上」(來十10)――在希伯來書當中,第七、八、九章論到主耶穌為大祭司,為我們獻上「一次」或「只是一次」獻上自己:(1)「因為祂只一次將自己獻上」(七27),表示祂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贖罪的事成全了;(2)「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九12),表示祂藉著自己的血,僅此一次進入聖所,就獲得了永遠的救贖;(3)「在這末世顯現一次,把自己獻為祭」(九26),表示僅此一次就永遠完全(once
for all)
擔罪(九28)、贖罪(九12,15)、赦罪(九22)和除罪(九26);(4)「基督既然一次被獻」(九28),表示祂一次受死,就擔當了多人的罪,使我們經歷「靈」的救恩,「魂」的救恩,以及「身體」蒙拯救;(5)「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祂的身體,就得以成聖」(十10);(6)「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十12),表示我們藉著耶蘇基督一次而永遠的獻上身體,不僅是叫我們在地位上的成聖,並且經歷生活上的成聖;(7)「因為祂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得以完全」(十14),表示基督只一次獻祭,就使我們永遠得著成聖的地位。從以上幾處經文,我們知道聖靈藉著作者叫我們看見基督「一次」或「只是一次」的獻上,為了證明祂職事的超越性與所成就的永遠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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綱要 |
本章上半段(1~18節)可分為四段:
(一)
舊約所獻祭物不能叫人得以完全(1~4節);
(二)
基督以祂自己為祭物,就叫靠祂的人得以成聖(5~10節)
;
(三)
基督為大祭司與人間大祭司的不同(11~14節);
(四)
聖靈為新約祭物之完全,作見證(15~18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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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啟示 |
本章值得我們注意的就是,「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祂的身體,就得以成聖。」(來十10)
與「因為祂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來十14)
本書一再提起「成聖」,可見其重要性件,因「成聖」是與神交通來往的必要條件。本章10與14節指出因基督一次的獻上,我們就得以「成聖」及得以「永遠完全」。10節說明基督一次獻祭的目,乃是為著我們成聖。我們得以成聖是因為當我們接受基督時,我們是憑基督為我們所成全的神的旨意,而蒙聖靈的更新(多三5),就得以從世界裏被分別出來,而分別為聖歸於神。《希伯來書》提到的「成聖」,是指地位上的成聖
(二11;九13;十10,14,29;十三12)。地位上的成聖,是主替我們作成的;但生活上的聖潔(來十二14),我們仍須更進一步努力的追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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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想 |
(一)
1~4節指出舊約所獻祭物不能叫人得以完全。作者如何總評舊約獻祭禮儀和規條?我們的事奉是否不是憑著字句、規條、禮儀,乃是照著無窮之生命的大能(來七16),憑著靈的新樣(羅七6)
呢?
(二)
5~10節指出基督以祂自己為祭物,就叫靠祂的人得以成聖。主耶穌降世為人,為我們成就了哪些事?我們在地位上都已成為聖徒,而我們的生活表現呢?
(三)
11~14節列出基督為大祭司與人間大祭司的不同。基督獻上自己的結果:(1)坐在神的右邊;(2)等候仇敵作腳凳;(3)使成聖之人永遠完全。這對我們有什麼意義呢?我們在地位上已聖,而我們當怎樣聖別我們的思想、愛好、言語和行為呢?
(四)
15~18節聖靈為新約祭物之完全,作見證。本書上的話乃是聖靈作見證的結果,而我們是否應當勤讀聖經,好讓聖靈能藉著聖經上的話繼續對我們作見證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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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告 |
主耶穌啊,袮的寶血永遠有功效,謝謝袮一次獻祭成就救贖大功,使我們信入袮的人永遠成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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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歌 |
【沒有血,沒有壇】(《聖徒詩歌》25首)
一
沒有血,沒有壇,禁祀已成過去;
沒有煙冒,沒有火燃,犧牲再無必需。
更美的血流自更貴的脈;
洗淨人的污穢,清償人的罪債
。
二
神,我們感謝你,為你兒子的血,靠它我們被稱為義,靠它我們得捷。
大勝地獄、死亡、黑暗勢力;毋需兩次爭戰,不留一個仇敵。
三
神,我們感謝你,因有天來恩典;
漫過我們最闊不義,赦免最深罪愆。
我們要讚美你所有的愛,像你榮耀、權柄、能力,存到萬代。
四
神,我們感謝你,因為盼望堅固;
下沉的靈籍以再起,直至晨曦顯露。
有福的盼望,何等的鼓舞;最疲倦的曠野,最艱難的道路。
五
神,我們感謝你,為那榮耀之冠,
並非只有一時美麗,轉眼即已枯殘,
乃是像寶座不朽到永遠,樂哉,能向寶座投下所有冠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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