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八日 |
|
讀經 |
馬太五1~20;承受天國之福。 |
重點 |
本段「天國憲法」,首先是論到關於天國子民該有的品格(五1~12節):(1)靈裡貧窮、(2)哀慟、(3)溫柔、(4)饑渴慕義、(5)憐恤人、(6)清心、(7)使人和睦、(8)為義受逼迫。接著論到的第二段,關於天國子民的影響力(五13~16節)。雖然現今世上充滿了種種敗壞、墮落、黑暗、不法的事,然而天國的子民是世上的盬(13~14節),分別於世,卻又溶於世,能殺菌防腐,又能移風易俗,且能醫治人心;又是世上的光(15~16節),以公義、良善、信實的美德,驅散人間黑喑,
帶給世人出路和遠景。因受天國子民的影響,人要將榮耀歸給神。「天國憲法」的第三段則論到律法和義的標準
(17~20節)
,要求天國子民的義(行事為人)應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律法、字句、儀文、外表的義。
【註】
(一)馬太福音主題是說明耶穌基督乃是天國君王,因此馬太記載主的多篇教訓。整本馬太福音共有1068節,其中有644節是主直接所說的話,約占五分之三。本書特別記載主的五段長篇講論;
(1)
登山寶訓(五~七);
(2)
差傳寶訓(十);
(3)
天國比喻(十三);
(4)
饒恕教訓(十八1~十九1);
(5)
主再來和末世啟示(二十四~二十六1)
。
每段都以類似『耶穌說完了話』作結束。
(二)馬太五~七章常被稱為「登山寶訓」。馬太所編集的這段主耶穌的講論,主要是針對來到祂跟前的門徒而講的,為了要使他們明白天國的實際內容,天國內容的要求,和生活在天國裡的原則。所以這段寶訓又被稱為「天國憲法」,敘述了這位天國的王管理和獎賞祂子民的屬天原則。也有人稱這是一份「天國子民的宣言」,因涉及了天國子民的品格、影響、律法、在神面前和在人面前應有的光景,以及正確的決擇。但是,這段天國的寶訓並不是給全人類樹立道德標準,因為人絕不可能單憑自己的意志、毅力、決心來遵守,而是講基督徒有了王的新生命後,如何活出屬天國度的生活。所以凡認定主耶穌為王並甘願接受祂管理的人,都應細膩、深入地研讀這段。
(三)鹽何以能失味(太五13)?古時猶太地方和中東各地吃的鹽,多是『礦鹽』或『井鹽』,那些鹽塊從礦場或井裏挖出來時,就像拳頭大的石頭一般。在這石塊的外層包著一層鹽。猶太人在吃飯時,右手拿著菜,左手握著鹽塊,用舌頭舐鹽以取味。家中每個人都有一塊鹽放在廚房中,吃飯時就各用自己的鹽塊。等到鹽塊的鹹味逐漸減少,至完全失味時,原先的鹽塊就成為石頭了,於是隨手棄置,這些鹽份用盡的石頭就任人踐踏了。 |
鑰節 |
「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太五3) |
鑰字 |
「虛心」(太五3)
──原文指「極其窮困,一無所有」,此字常來形容「貧窮、討飯的、無用的人」。在此譯做「靈裏貧窮」會比較準確。「承認自己靈性貧乏的人,多麼有福呀!」(達秘本)這是說進入天國的第一步是要承認自己靈裏貧窮。一個靈裏感覺到貧窮的人,必定不驕傲、不自義;同時心靈深處常覺得有需要,因而轉向主、尋求主、親近主,竭力地不斷追求屬天的福氣。這樣的人在地上也許可能樣樣都有,但心靈卻不被一切屬世的東西所霸佔。基督徒靈命成長最大的攔阻,莫過於自滿自足。要使靈命健康長進,最重要的就是常常把自己倒空,甘願成為「一無所求,只求神」,「一無所要,只要神」,「一無所有,只有神」。這樣的人,必定被聖靈充滿,享受天國的祝福。 |
綱要 |
本段記載主耶穌論到天國子民的品格、影響和標準,可分為四段:
(一)
寶訓對象和境界(1~2節)
──門徒上山,聽祂教訓;
(二)
天國子民的品格 (3~12節)
──八種品格,八種福分;
(三)
天國子民的影響(13~16節)
──是鹽有味,是光照亮;
(四)
天國子民的標準(17~20節)
──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 |
核心啟示 |
太五章3~12節一般通稱為「八福」,是論有福的人。整個「八福」的語法是:「有福啊!…的人,因為…」。這裡的「有福啊!」,不單是指自內心湧出歡樂的感覺,更是指在天國度裡令人羡慕的狀態。世人的幸福與快樂感是隨著環境、境遇而改變。而主耶穌所宣告的這「八福」,並不是在於人做了甚麼,也不是在於人擁有了甚麼,乃是在於他是甚麼樣的人。因為人的品格重於成就,內涵重於包裝。所以天國的福不是從外面來的,是從裏面來的;不是從環境開始,而是隨著品格而至。這「八福」言簡意賅,每一句都極有深意。然而這「八福」是一個整體,無法作任何的切割,只選取所喜好的,而放棄其他的。
「八福」的開始是得著天國,結束也是得著天國,所以「八福」的中心點就是天國。「有福了」。因此,人要得著真正的祝福,必須要先以追求天國的實際為目標,活出天國的子民應有的品格:
(一)
「虛心」(3節)──靈裏貧窮,而活在天國的實際裡;
(二)
「哀慟」(4節)──為世人的罪、世上的不平與不幸深切悲痛,而得著神所賜的各樣安慰(林後一3);
(三)
「溫柔」(5節)──對神柔順、對己無所求、對人謙和,而得著神所賜的產業(詩十六5~6,九15);
(四)
「飢渴慕義」(6節)──渴望在神面前被稱為義、行事合神公義要求,而得著得以飽足(詩三十六8);
(五)
「憐恤」(7節)──以仁慈待人,能同情人、體諒、赦免人,而蒙神憐恤(詩一零三13);
(六)
「清心」(8節)──內心純潔無偽,專一地渴慕尋求神,除祂之外,別無所求(詩七十三25),必得見神;
(七)
「使人和睦」(9節)──在人群中間製造和平,而稱為神的兒子,彰顯神是和平的神(林後十三11);
(八)
為義受逼迫(10~12節)──為基督的緣故遭辱罵,被毀謗,而配得神的國(帖後一4~5)
。
凡活出以上品格的人,必能過一個在地如天的生活,而且個人不僅能承受天國之福,並且能夠對周圍的人產生深遠的影響力。 |
默想 |
(一)「八福」是基督徒品格的最高原則,而我們有沒有被這「八福」所吸引?我們又如何來承受天國之福?
(二)我們是否願意成為「地上的鹽」(太五13)呢?是否能有調味的功能,使人甜美呢?並且是否能防腐與殺菌,影響周圍的人不被罪惡和敗壞的因素所侵蝕呢?
(三)我們是否願意成為「世上的光」(太五14)呢?是否有聖潔光明的生活見證,照亮在黑暗中的人,讓人看見神,也看見希望呢?並是否能顯明、光照並消除所有周圍暗昧的事(弗五8,13)
呢?
(四)「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太五14),是指教會集體見證的影響力。今日我們的教會是否建造在一起,大大地發揮光的功能呢?
(五)天國子民生活的原則是要求「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太五20)
。我們的得救是靠基督成為我們的義(林前一30),我們得救後要靠基督在我們身上所彰顯的義(弗四24)。 |
禱告 |
親愛的主,賜我們天國子民的品格,我們願時時倒空自己,拋棄俗世的虛空,只求祢來充滿。我們何等願意天天活在天國的領域裏,經歷天國的實際。 |
詩歌 |
【主我願單屬袮】(《我心旋律詩歌》)
我的主,我心愛袮,我的主,我渴慕袮,
願袮愛來吸引我,使我心單單愛袮,
哦耶穌,我需要袮,煉淨我,完全屬袮。
願袮愛來摸著我,使我心,全然屬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