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屬靈操練 (6-29-2014)
操練身體,益處還少;惟獨敬虔,凡事都有益處,因有今生和來生的應許。(提摩太前書四章8節)
詩歌欣賞 |
【從我活出祢的自己】
詩歌介紹 本詩(《聖徒詩歌》第314首)的作者是海弗格爾 (Frances Ridley Havergal(1836-1879)。 海弗格爾所寫的這首詩歌中是最有深度也是屬靈價值最高的一首詩,可以說是在她屬靈生命登峰造極時的代表作。這首詩歌幷不像她所寫其他的詩歌那樣詞藻優美,受人贊賞,但從其內容你能發現,這首詩歌是作者多年跟隨主而得著的;對主極寶貴的認識和經歷,以及長期經過十架工作的雕刻和對付,而有的結晶。
第一節詩一開始就把神救贖我們的目的和屬靈生命的意義,幷一切屬靈經歷的最終目的,那樣透明幷美麗地化成詩句,短短幾句話使我們摸著對神旨意一個明亮的啓示。
“基督是我們的生命”這是經歷屬靈生命的一個最重要的秘訣。因爲得著了聖靈的啓示,所以一開始她就發出了一個神聖的呼求:“從我活出祢的自己”因爲“耶穌,祢是我生命”,接著說“對于我的所有問題,求祢以祢爲答應。”這正是在聖靈的大光中認識了“基督是一切”的意義,而發出的那樣有力的反應和答案。她重提說“從我活出祢的自己”接著她表明自己是一個預備好的器皿,不惜出任何代價順服主,讓主在“一切事上能隨意”,“我不過是透明用器,爲著彰顯祢秘密。”這樣她把神創造幷救贖我們的旨意,寫得是那樣的透明、剔亮、有力。
第二節即從啓示的境界轉入了主觀的經歷中:因爲看見了神榮耀的啓示。讓基督內住在我們裏面作我們的生命,所以“殿宇今已完全奉獻,已除所有的不潔”,這個“已”字是何等有力。所以“但願祢的榮耀火焰,今從裏面就露襭”,在這一個最神聖的時刻中“全地現在都當肅穆,我的身體今進供”,爲的是“作祢順服安靜奴僕,只有被祢來推動”這話實在太好了,即使我們講一篇很長的信息,也不容易趕上這一句話,那樣明亮的說出一個屬靈生命的表現。
第三節說到我們正在匠人手中被製作時所有的態度。“準備爲祢前來負軛,或是不用放一邊。約束,沒有不安追求,沒有緊張與受壓,沒有因受對付怨尤,沒有因懊悔倒下。”這幾句話足以媲美大衛詩篇五十一篇認罪詩的靈。
第四節說到一個經過十架之後的美麗生命:“乃是柔軟、安靜、安息,脫離傾向與成見,讓祢能够自由定意,當祢對我有指點。”末了仍結束在這一個因看見神异象而有的神聖呼求上:“從我活出祢的自己,耶穌,祢是我生命,對于我的所有問題,求祢以祢爲答應。”像這樣一首詩,不僅給我們看見海弗格爾屬靈生命的造詣,也是歷代聖徒最寶貴的産業 。摘自──《詩人與詩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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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週禱告 |
我的神!我虔誠敬畏地在三一真神面前俯伏。我再次看見祈禱的奧秘是至圣三一真神的奧秘。我敬拜俯听祈禱的圣父;贊美為祈禱永活的圣子;稱頌從父子而來的圣靈。他高舉我們,使我們得与那至尊圣者相交,不斷祈求而得應允。我的神,我在無限的三一神之前俯伏敬拜,求你藉著圣靈,接納我們和我們的禱告,進入你神圣的生命,和其中愛的情誼。
我的主耶穌!求你教導我了解這一課,就是惟有內住的圣靈,那自你涌出、与你合一的靈,是禱告的靈。教導我怎樣才能心靈如同空器皿,完全奉獻,舍棄自己而以圣靈為我的生命。教導我尊敬、信靠這位活潑的靈,讓他引導我的生命和祈禱。特別教導我在禱告時能恭靜等候,讓他有机會在我里面,以說不出來的嘆息代禱。教導我明白,藉著圣靈就能不住的祈禱,成功的祈禱,因為圣靈已經讓我參与你,圣子,在父前不住而又成功的代禱。主啊,讓你的應許成全在我身上 ——“到那日,你們要奉我的名祈求。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若向父求什么,他必因我的名賜給你們。”。阿們。――慕安得烈 O my God! in holy awe I bow before Thee, the Three in One. Again I have seen how the mystery of prayer is the mystery of the Holy Trinity. I adore the Father who ever hears, and the Son who ever lives to pray, and the Holy Spirit, proceeding from the Father and the Son, to lift us up into the fellowship of that ever-blessed, never-ceasing asking and receiving. I bow, my God, in adoring worship, before the infinite condescension that thus, through the Holy Spirit, takes us and our prayers into the Divine Life, and its fellowship of love.
O my Blessed Lord Jesus! Teach me to understand Thy lesson, that it is the indwelling Spirit, streaming from Thee, uniting to Thee, who is the Spirit of prayer. Teach me what it is as an empty, wholly consecrated vessel, to yield myself to His being my life. Teach me to honour and trust Him, as a living Person, to lead my life and my prayer. Teach me specially in prayer to wait in holy silence, and give Him place to breathe within me His unutterable intercession. And teach me that through Him it is possible to pray without ceasing, and to pray without failing, because He makes me partaker of the never-ceasing and never-failing intercession in which Thou, the Son, dost appear before the Father. Yea, Lord, fulfil in me Thy promise, At that day ye shall ask in my Name. Verily, verily, I say unto you, Whatsoever ye shall ask the Father in my Name, that will He give.’Amen. ―― Andrew Murra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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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人物知多少
――摘自華思德 《默想聖經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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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利之子非尼哈】 【以利之子非尼哈 PHINEHAS SON OF ELI】有神人來見以利,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在以色列眾支派中,我不是揀選人作我的祭司,……在我面前穿以弗得,又將以色列人所獻的火祭,都賜給你父家嗎。我所吩咐獻在我居所的祭物,你們為何踐踏,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將我民以色列所獻美好的祭物肥己呢。因此,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說,……決不容你們這樣行,因為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藐視我的,他必被輕視(撒上二27—30)。
非尼哈有一個尊貴的名字和一位敬畏神的父親,但他短促的生命卻是如此羞慚收場。年輕的撒母耳曾目睹何弗尼和非尼哈的可恥行為,然而,當他的兒子們長大成人被他立為土師時,他們也是這樣今父親的名受羞辱。當然,沒有一個父親可以強逼他的兒子有信心,但在這兩個例子中,他們的失敗不單在信心方面,也在道德方面——他們是“惡人”。這是不是無可避免的事?不錯,以利和撒母耳都沒有受益於箴言這卷論真智慧的書,他們都沒有注意到神多方多次強調及早教養孩童的重要。然而,今日的基督徒父母已擁有箴言,必須切記這書與其他經文一樣都是神所默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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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靈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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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忽视生活中的小事】 有一群人在聊天,其中一人說,一雙襪子改變了他的一生!另一人不相信。那人解釋說,有次他和朋友相約去旅行,出發前二天,他因伐木傷到左腳,傷口很小,但劣質的布襪的藍色染料使傷口毒化,只好待在家裡。正好那時,有一位了不起的演講家到他村里領奮興會。他無事可做,就去聽道。聖經的信息打動他的心,於是他順服在主的腳前,決志歸主。這個決定使他覺得他必須改變他的生活,甚至決心繼續求學,以便將來為主所用。這人正是曾任美國總統的賈費德(James A. Garfield)。 【默想】 不要忽視生活中的小事,因它往往會深深地影響到我們的一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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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重要字義 ――司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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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義(算為義)(Justification)】
稱義與義在聖經裏是連合不能分開的,因為按原文是一個字,不過兩個用法而已。罪人藉著『算』為義而『稱』為義。我們現在祇討論新約的道理,舊約的道理在希伯來文『義』字下再詳。新約中的字是: 一,底克阿斯(dikaios)公義,或義。本字用在人的身上:太一:19;太五:45;太十三:49;太二十七:19,24;可六:20;路一:17;路二:25;路十四:14;路十五:7;路二十:20;徒三:14;徒七:52;徒十:22;徒二十四:15;羅一:17;羅二:13;羅三:26;加三:11;來十:38;來十二:23;雅五6;彼前三:18;彼後二:7;約壹一:9。用在基督的審判上:約五:30。用在誡命上:羅七:12。用在一『些事』上:腓四:8。用在公正的待遇上:西四:1。 二,底克宜歐(dikaioo)宣告某人為義,或稱為義。本字用在智慧上:太十一:19;路七:35。用在人的行為上:路七:29;路十:29;路十六:15;雅二:21,24-25。在消極方面用在律法上:羅三:20;加二:16;加三:11;加五:4。用在神算信徒因基督被稱為義的作為上:路十八:14;徒十三:39;羅三:24,28,30;羅四:2,5;羅五:1,9;羅八:30,33;林前四:4;林前六:11;加二:16;加三:8,24;多三:7。
解釋: 按聖經而論,稱義所有的原由和根據,是:(一)『祂的恩典』(羅三:24;多三:7)。(二)『因基督耶穌的救贖。』(看『救贖』章)(羅三:24)(三)『因著信』(羅三:28,30;羅四:5;羅五:1;加二:16;加三:8,24)。(四)『靠著祂的血』(羅五:9)。(五)『奉主耶穌的名』(林前六:11)。(六)『在基督裹』。加二:17。在稱義的事上,神是『公義』的,並不是神的憐憫,乃是神的公義稱一位信基督替他死的罪人為義。基督既然在神的面前承擔了罪人一切該有的報應,並且照著公義所需要的,基督在十字架上對付了罪。這不止僅僅的釋放罪人,乃是完全稱信的罪人為義。神的恩典,藉著基督的恩賜顯明出來,所以稱義是『藉著祂的恩典』,但必須『因基督耶穌的救贖』方可實現。這就叫我們看出稱義和饒赦是有何等的不同。饒赦是因著另有一人承擔律法的要求,而將刑罰免去,使罪人與他的罪永遠分離。稱義是論到信徒穿上基督品格與工作的一切美德。 有人想,雅各書第二章十四至十六節是與保羅因信稱義的道理相衝突。其實不然,不過表面似乎如此而已,因為保羅是根據稱義的事實;雅各是根據這事實的證明。保羅所說的是在神面前稱義;雅各所說的是在人面前稱義。保羅說亞伯拉罕在神面前稱義是在先,雅各論亞伯拉罕藉著順服的行為,證明他的稱義,是在二十餘年之後。
定義:
稱義是神的作為,稱凡信耶穌基督的人為義。(參看『信心』『加給』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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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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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漠甘泉】──考門夫人編
【路五27~28】「這事以後,耶穌出去,看見一個稅吏...坐在稅關上,就對他說:你跟從我來。他就撇下所有的,起來,跟從了耶穌。」
利未的奉獻是一個非常的奉獻。他是一個稅吏,有錢有勢,可是主耶穌只說了一聲「你跟從我來」,他就撇下所有的跟從了主耶穌。這在當時是何等少有的事呢!他跟從主耶穌,亦即無形之中承認他已往生活的錯誤。而且,他以前的同伴,不免給他許多難堪的譏諷嘲罵。可是他並不顧慮這些,他甘心跟從主。這在當時是何等不容易的事呢!他跟從主後,「為耶穌大擺筵席」,歡歡喜喜的接待他所跟從的主。許多人跟從主是忍痛的,不得已的;許多人跟從主是硬著頸項、咬緊牙關的;許多人跟從主是流淚、歎氣的。能夠甘心跟從主已是少有,能夠樂意跟從主更是罕見。利未不只甘心,且是樂意,這是何等可貴的事呢!─ 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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