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屬靈操練 (4-20-2014) 

 

操練身體,益處還少;惟獨敬虔,凡事都有益處,因有今生和來生的應許。(提摩太前書四章8節)

 
操練敬虔就是操練在日常生活中活出基督
美德。   
 
詩歌欣賞











































父阿,兒女稱頌你名

 

一  父阿,兒女稱頌你名,是受恩典的教訓;我們歡樂,因你生命 己使我們歸羊群。  

 

二  你所給的得救證實,遠超我們的讚美;我們的心現在直指 你在天上的座位。  

 

三  因在那裏,祂為我們 豫備永遠的居所;你將生命分給罪人, 祂為罪人謀解脫。  

 

四  永世雖久,不過就是:顯明你恩的豐富;好叫那些因你兒子 為兒女者,來稱祝。  

 

五  我們現雖未見早晨, 卻仍安心歷世途;等候祂來提接我們, 脫離死亡和墳墓。  

 

六  我們歡樂,因你自己 就是我們的“永分;”像你兒子,同祂一起, 享受光明的早晨!

 

詩人介紹 

 

這是達秘弟兄( J.N. Darby 1800 – 1882) 寫的詩歌(《聖徒詩歌》40首)十九世紀初期,屬靈的復興「弟兄運動」,在教會二千年來可稱為僅次於馬丁路德改教的復興。因弟兄會們的復興,使得聖經字義及真理,得以建立在明確的基礎上,教會也得以在這根基上建造。但他們最大的貢獻,就是對「基督和教會」的啟示。至今尚沒有一個團體,對教會的認識超過弟兄會。他們在恢復肢體及事奉最為完全。在神所設立聖經的教師中,達秘的解經著作《聖經要略》與保羅相似。他的解釋是直接從屬靈的啟示而來,所翻譯的聖經為屬靈信徒所公認相當完美的註釋。這些啟示是建立在他對基督的認識上。

 

他的經歷也像撒該一樣,因為他是個大有前途的律師,但因屬天的榮耀照明了他的心眼,使他毅然放下屬世的前途,出來服事主。起初他在一般教會中學習服事,後來他與幾位年青人看見當時國教和非國教團體的生硬宗派思想。他們得「天上來的異象」決心走出人的團體和組織,決定按著使徒行傳第二章的榜樣,在信徒家中敬拜事奉主。在十九世紀為教會見證寫下美好的一頁

 

他一生所追求的是認識基督,他能像保羅一樣說:「我認識基督,曉得他復活的大能,並且曉得和他一同受苦,傚法他的死,或者我也得以從死裡復活。」(腓三10)所以他向主禱告說:「哦,與我同住;不容任何擾亂思想,強佔蔽遮屬天亮光。祢是我力量!不讓祢所帶來的,被天然興趣驅逐。」

 

當達秘說:「基督是我生命中的惟一目的,因我活著就是基督。」他的性格,行為和談吐都證明這句並非平凡的話,而是單純的真理。

 

某次在意大利旅行之時,他年已佔稀,住在一所極不舒服的旅館裡過夜。他疲乏睏倦,倚首雙手內,輕聲的說:「我今撇下一切事情,背起十架跟隨耶穌。」――司提反

 

詩歌感想

 

希伯來書說到耶穌基督要將天父的名,傳給他所救贖的人,並稱他們為弟兄,並說:「我要將你的名傳與我的弟兄,在會中我要頌揚你。」(來二12)當信徒的靈程達到成熟的地步,他們被主耶穌帶到天父的面前時,他們便能直接向父神讚美,在他的愛中與他相交。

 

【擘餅的聚會】

 

擘餅的聚會,在我們中間是已經相當清楚了,不過所可以提起的,就是對於擘餅的聚會,總得叫各地的弟兄注意說,這才是真的作禮拜,真的敬拜。             

 

在這一個聚會裏,我們要看見,總是第一段向著主,第二段向著神。第一段的時候,看見那被差遣出來的;第二段才來到「那差我來者」的面前。第一段總是遇見主,第二段是遇見神,這兩個擺在一起的時候,自然而然你看見擘餅的聚會就對。              

 

弟兄姊妹要注意,第一段必須快,對於主耶穌的感覺如果慢,時候就不夠了。所以,頭一段如果慢了,下一段時間就不夠了。在頭一段要很快的摸著主。也許詩不要太多,禱告也不要太多,一摸著主,就應當包首擘餅。擘餅之後,馬上就到神面前去。恐怕今天的難處,是因為擘餅起首太慢。            

 

或者這樣說,有許多次你能夠覺得說,弟兄們在神面前,對於主的感覺已經摸著高點了,可是沒有擘餅。所以就沉下來了。等一等,第二次又摸著高點了,又沒有擘餅,又沉下來了。也許到第三次摸著了高點才擘餅。按規矩第一次摸著高點,就應該擘餅。如果第一次摸著高點就擘餅,下面就有時間敬拜神。              

 

哥林多前書十四章兩三個人的原則,是話語的原則,不是禱告的原則,因為限定時間和人數,恐怕負擔還存在。我們怕等一等負擔沒有卸,大家回去擔子還是重的。因為人到擘餅的聚會裏來到主面前,有許多擔子要卸去。如果限定了時間和人數,他的擔子就沒有卸,教會的擔子也沒有卸。              

 

我自己對於這件事也有許多感覺。有許多時候,爬到高點的時候,都沒有擘餅。爬了兩三次才擘餅,這一個實在太遲。總是一摸著高點的時候,就是該擘餅的時候。也許有幾個禱告,有幾首詩,就已經摸著高點了,就應該擘餅。那才能夠有時間為著父。――倪柝聲

本週禱告













                                      恒切祈禱的能力(路十八:1-8)  

主我的神!使我們知道你的作為,憑信心領悟你愛子的教訓。“要快快的給他們伸冤。”讓你的溫柔之愛,以及樂意施恩給你儿女的心,使我們絕對接受主的應許,就是信必得著,求必蒙允,只待時候成熟。主啊,我們曉得大自然有時節,明白要忍耐等候果子成熟。——求主使我确信:若時候一到,主必不遲緩一分一秒;而信心能加速應許的來臨。

 

榮耀的主啊!你曾說,主的選民是以晝夜祈禱為標志。求你教我們明白這道理。知道我們太容易軟弱灰心,仿佛至高的神太超越,不斷的祈求也無法達到他面前,所以我們沒有堅持懇求。主啊!引導我,明白祈禱實在是一种努力;我知道在世事上,如果某次疏懶了,只要再接再厲投注更多的時間心思,就會再度成功;求你讓我看見,更完全獻身於禱告、住在禱告中,這樣我就會求必得著。啊!可贊美的教師,信心的創始成終者,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使我終生信靠愛我救我的圣子;惟有在里面,我的祈禱可以蒙悅納而得應允。主耶穌啊,惟有在這樣的信心中,我才能恒切禱告,不致軟弱。阿們。――慕安得烈


O Lord my God!  teach me now to know Thy way, and in faith to apprehend what Thy Beloved Son has taught:  'He will avenge them speedily.'  Let Thy tender love, and the delight Thou hast in hearing and blessing Thy children, lead me implicitly to accept Thy promise, that we receive what we believe, that we have the petitions we ask, and that the answer will in due time be seen.  Lord! we understand the seasons in nature, and know to wait with patience for the fruit we long for--O fill us with the assurance that not one moment longer than is needed wilt Thou delay, and that faith will hasten the answer.

 

Blessed Master! Thou hast said that it is a sign of God's elect that they cry day and night.  O teach us to understand this.  Thou knowest how speedily we grow faint and weary.  It is as if the Divine Majesty is so much beyond the need or the reach of continued supplication, that it does not become us to be too importunate.  O Lord! do teach me how real the labour of prayer is.  I know how here on earth, when I have failed in an undertaking, I can often succeed by renewed and more continuing effort, by giving more time and thought:  show me how, by giving myself more entirely to prayer, to live in prayer, I shall obtain what I ask.  And above all, O my blessed Teacher! Author and perfecter of faith, let by Thy grace my whole life be one of faith in the Son of God who loved me and gave Himself for me--in whom my prayer gains acceptance, in whom I have the assurance of the answer, in whom the answer will be mine.  Lord Jesus! in this faith I will pray always and not faint.   Amen―― Andrew Murray

聖經人物知多少

 

 ――摘自華思德

《默想聖經人物)

 

 

 

 

 

 

寧錄

 

【寧錄 NIMROD古實又生寧錄,他為世上英雄之首;他在耶和華面前是個英勇的獵戶,所以俗語說,像寧錄在耶和華面前是個英勇的獵戶。他國的起頭是巴別,以力,亞甲,甲尼,都在示拿地(創十810)

 

很多世紀以來,巴比倫在屬靈的國度中,一直象徵人類肉體與靈魂的墮落。這是從寧錄開始。寧錄醉心打獵,以致當時他那“英勇獵戶”的名聲不徑而走。他的國家發展的原動力在於追求屬地的偉大成就。獵人絕不能仁慈,最有能力的獵人就是最冷酷的,寧錄就是這樣。然而,神一路注視著寧錄那種殘酷無情的狩獵,從那日起到現在,神不斷的留心著巴比倫怎樣鎮壓那些事奉主、尊主為大的人。自寧錄開始,這種狩獵已日趨厲害,漸漸演變成敵基督的舉世大逼害。有一天,神不會再坐視,而會干涉和中止這種逼迫屬神的人之暴行(啟十八2)

心靈加油站

 

 

 

 

 

 

 

 


祂是永活的 



馬丁路德有一次覺得他前途危機四伏,因此他心中充滿了憂愁和恐懼。

這時他自己知道必須抓住上面來的力量,才能過去。

他獨自枯坐著,用他的手指在桌面上畫這幾個字:「祂是永活的!」

是的,祂是永活的!
他喜樂了,他恢復了。

【默想】「祂是永活的」,也是我們的力量和盼望。人都會過去,只有祂是永活的。人是點著的燈,所以遲早會熄的;惟有祂是真光、眾光之源,永遠常存。

聖經重要字義  

――司可福

 

 

 

 

 

 

 

 

 

 

 

 

 

 

 

 

 

 

 

 

 

 

 

 

 

 

 

 

 

 

 

 

 

 

 

 

 

 

 

 

 

 

 

 

 

 

 

 

 

 

 

 

 

 

 

 

 

 

 

 

 

 

 

 

 

 

 

 

 

 

死亡(Death)

 在舊約中以下的希伯來字譯作『死亡』:

,木司(Muth)—死,治死。民三十五:31;申十三:9;申十七:6-7;士五:18;士十六:16;士二十:13;撒上四:20;撒上十一:12;撒下八:2;撒下二十:3,王上二:8,26;王下十四:6;王下二十:l,代下三十二:24;帖四:11;賽三十八:l,耶二十六:15,19,21,24;耶三十八:15-16,25;耶四十三:3;耶五十二:27

 

,馬非司(Maveth)—死。(發現一百二十二次)。創二十一:16;出十:17;利十六:1,民十六:29;申二十二:26;書一:1;士一:1:得一:17;伯三:21;詩六:5;箴二:18;哈二:5。舊約上通常將墳墓,,等字,作為死的表示。如此的用法,可看以下的例證:

1.客布拉(Qeburah)—墳墓。創三十五:20;結三十二:23-24

2.客布耳(Qeber)—墳墓。創五十:5;出十四:11;民十九:16,18;撒下三:32;撒下十九:37;王上十三:30;王上十四:13;王下二十二:20;王下二十三:6,代下三十四:4,28;伯三:22;伯五:26;伯十:19;伯十七:1;伯二十一:32;詩八十八:5,11;賽十四:19;賽五十三:9;賽六十五:4;耶八:1;耶二十:17;耶二十六:23;結三十二:22-23,25;結三十七:12-13;結三十九:11,鴻一:14

3.博耳(Bor)—一坑,或井。詩二十八:l;詩三十3;詩八十八:4;詩一百四十三:4,箴一:12;箴二十八:17;賽十四:9;賽三十八:18;結二十六:20;結三十一:14,16;結三十二:18,23-25,29-30

4.示俄勒(Sheol)—地下,陰間。民十六:30,33;伯十七:16

5.霞克司(Shachath)—一坑,敗壞。伯三十三:18,24,28,30;詩九:15;詩三十:9;詩三十五:7;詩九十四:13;賽三十八:17;賽五十一:14;結十九:4,8;結二十八:8

6.希克哈(Shichah)—一坑,敗壞。詩五十七:6;詩一百十九:85;耶十八:22

 

在新約中九個希臘字譯作『死亡』。

 

,安那日西司(Anairesia)—剿滅,殺戮,殺害。見於以下的經節:徒二:23-;徒五:33-,36-被殺;徒二十二:20-害死;徒二十六:10-被殺;路二十二:2-殺害;路二十三:32-處死;來十:9除去。

,丹那拖司(Thanatos)()身體的死,()沒有屬靈的生命。見於以下的經節:太四:16;太十:21;太十五:4;太十六:28;太二十:18;太二十六:38,59,66;太二十七:1;可七:10;可九:1;可十:33;可十三:12;可十四:34,55,64;路一:79;路二:26;路九:27;路二十一:16;路二十二:33;路二十三:15,22;路二十四:20;約五:24;約八:51-52;約十一:4,13;約二十二:33;約十八:32;約二十一:19;徒二:24;徒十三:28;徒二十二:4;徒二十三:29;徒二十五:11,25;徒二十六:31;徒二十八:18;羅一:32;羅五:10,12,14,17,21;羅六:3-5,9,16,21,23;羅七:4-5,10,13,24;羅八:2,6,13,26,38;林前三:22;林前十一:26;林前十五:21,26,54-56;林後一:9-10;林後二:16;林後三:7;林後四:11-12;林後六:9;林後七:10;林後十一:23;腓一:20;腓二:8,27,30;腓三:10;西一:22;提後一:10;來二:9,14-15;來五:7;來七:23;來九:15-16;來十一:5;雅一:15;雅五:20;彼前三:18;約壹三:14;約壹五:16-17;啟一:18;啟二:10-11,23;啟六:8;啟九:6;啟十二:11;啟十三:3,12;啟十八:8;啟二十:6,13-14;啟二十一:4,8

,特柳替(Telentee)—生命的盡頭。太二:15

,阿頗司尼司科(Apothneesko)—肉體的死,或出於天然,或出於強暴。見於以下的經節:太八:32;太九:24;太二十二:24,27;太二十六:35;可五:35,39;可九:24;可十二:19-22;可十五:44;路八:42,52-53;路十六:22;路二十:28-32,36;約四:47,49;約六:49-50,58;約八:21,24,52-53;約十一:14;羅五:15;羅六:2,7-10;羅七:2,3,6;羅八:10-13,34;羅四十:7-9,15;林前八:11;林前九:15;林前十五:3,22,31-32,36;林後五:14-15;林後六:9;加二:19,21,腓一:21;西二:20;西三:3;帖前四:14;帖前五:10;來七:8;來九:27;來十:28;來十一:4,13,21,37;猶12;啟三:2;啟八:9,11;啟九:6;啟十四:13;啟十六3

,阿破克聽挪(Apoktino)倉卒殺之。見於以下的經節:太十:28;太十四:5;太十六:21;太十七:23;太二十一:35,38-39;太二十二:6;太二十三:34,37;太二十四:9;太二十六:4;可三:4;太六:19;太八:31;太九:31;太十:34;太十二:5,7,8;太十四:1;路九:22;路十一:47-49;路十二:4-5,路十三:4,31,34;路十八:33, 路二十:14-15;約五:16,18;約七:l,19,20,25;約八:22,37,40;約十一:53;約十二:10;約十六:2;約十八:31;徒三:15;徒七:52;徒二十一:31;徒二十一:31;徒二十三:12,14;徒二十七:42;羅七:11,羅十一:3,林後三:6,弗二:16;帖前二:15;啟二:13,23; 啟六:8,11;啟九:5,15,18,20;啟十一:5,7,13;啟十三:10,15;啟十九:21

,哎皮丹那替阿斯(Epthanatios)定死罪。林前四:9

,彌羅、阿破司尼司克因(Mello Apothneeskein)—快要死。約四:47

,哎司科托司、哎科(Eskatos eko)快要死了()。可五:23

,阿帕哥(Apago)—拉去。徒十二:19

 

解釋:

關於聖經上論死的意義,有兩個錯誤須要注意:第一個錯誤,是說肉身死,所有的知覺即完全止息,直到身體復活的時候。這樣的錯誤,有時稱為『靈魂睡覺』,這大概是根據舊約上的經節。例如詩篇八十八篇十節:『你豈要行奇事給死人看麼』?詩篇一百十五篇十七節:『死人不能讚美耶和華,下到寂靜中的也都不能』。以賽亞書第三十八章十八節:『原來陰間不能稱謝禰,死亡不能頌揚禰,下坑的人不能盼望禰的誠實』。傳道書第九章五節:『死了的人毫無所知』。並說新約上的『睡』字,即指著這無知覺的狀況而言。回答這個錯誤可分兩層:

 

第一,舊約的啟示,對於將來的狀況”幾乎緘默不言。在以前的時代(指舊約),真蒙光照的聖徒,雖可於模糊不清中,看見了死後的生命,好像約伯一樣(伯十九:26);然而,這糢糊不清的看見,亦屬例外,彷彿出於特別的啟示。亞伯拉罕歡歡喜喜的看見基督的日子(約八:56)。大衛預先看明基督的復活(徒二:29-31)。按普通的事實而論,將墳墓以外的情形顯明出來,那個時候尚未來到。那是留到基督自己,『藉著福音將不能壞的生命彰顯出來』(提後一:l0)。這並沒有說,基督叫不能壞的生命創造出來,乃是說彰顯出來。不能壞的生命已經是存在的。所以舊約眼光之所及,不過墳墓而已。舊約的寫書者,本著如此的限制而生的知識)所以說墳墓是生活動作止息的地方,本是不錯。(不論所指的是一埋葬之所,或是廣義而論指死人所處之陰間)。若是人要事奉神,或讚美神,他們必須在現今舉行,這依然是真的。在人去世到復活那一段時間,聖徒的動作止息了。『他們息了自己的勞苦,作工的果效也隨著他們』。啟十四:13

 

第二,然而息了勞苦與息了知覺,並非一事。在新約裹面,尤比舊約詳明。我們可以指望將各種道理圓滿準確的告訴我們。我們看出死人無論是滅亡的,是得救的,他們離開身體,仍是滿有知覺的。賽十四:9-11;9:43-48;路十六:19-31;約十一:26;林後五:1-8;腓一:21-23;啟六:9-11

 

第二個錯誤,即各種靈魂消滅的道理,或稱有限性的永存。(附帶許多變化的總目)。認定祇有重生的人是永存的,沒有重生的人即歸消滅。關於這種道理,有幾種說法,人的肉體一斷氣,即消滅無存。又有人說:無知覺的存有,延長到未悔改的死人復活的時候(啟二十:12-13)。那時知覺復原,身體起來受審判,以後,知覺與存在皆因『第二次的死』了結而不再有。

 

這些看法,都是誤會以下幾個字的意思援引而來。『滅亡』(約三:15-16),『永遠沉淪』(帖後一:9),『滅絕』(帖後二:8)。有人辯論以為這些字是含著存在消滅的意思。頭一種錯誤的說法,已經駁倒。沒有重生的人,他的肉體的死,不是消滅,也不是使他沒有知覺。財主在陰間是十分有知覺的。失喪的靈魂在陰間完全知道將要臨到犯罪之人的刑罰。

 

第三種錯誤,以為靈魂消滅即為罪的刑罰,只須畧一查考,就足以顯出這理論是毫無根據的。一個希臘字阿頗留米(Apollumi),譯作約翰福音第三章十五至十六節的『滅亡』,是常在新約中作為形容一種光景用的。有了那樣的光景,就不能合乎尋常的或本來的用處。即如論到盛酒的皮袋說:『皮袋就裂開,酒漏出來,連皮袋也壞了。』(壞了英文譯作滅亡),是說這皮袋失了本來的用處(太九:17)。在這一類的經節中,馬可福音第二章二十三節同樣的字譯作『壞』。在馬太福音第十章六節,馬太福音第十五章二十四節,同樣的字譯作『迷失』;『寧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裏去』;『我奉差遣不過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裏去』。在馬太福音第十八章十一節:『人子來,為要拯救失喪的人』。在路加福音第十五章之失羊與浪子的比喻中,同樣的字,都譯作『失去』。其實羊與兒子,都沒有按著消滅無存的意思而『失去』或『滅亡』。

 

帖後二章八節的『滅絕』,是指著主耶穌在榮耀裏顯現的時候那『大罪人』『不法的人』與『獸』說的。那並不是消滅無存,也不是死亡。這是在啟示錄第十九章十九至二十節明顯出來的。在那個地方說:獸是『活活的被扔在火湖裏』。一千年之後,他們仍在其中(啟二十:10)。從所用的永遠二字上,可以看出這個情形是不能改變的。『永永遠遠』(希臘文),此字亦用以指著神自己永遠存在而言。來一:8;加一:5;啟四:9-10;啟十:6

 

定義:

死這個字,用在聖經上分為七個意思:

1.死就是人或獸的身體中停止了生命。不問是出於自然,或出於強暴。這個死是由於罪的結果。例證章節:創三:19;創五:5;創六:17;羅五:12-14;來九:27;羅八:19-22。注意:因為,身體的死是由於罪的結果,所以蒙救贖的人,並非不可免去死的。那些活到主來時候的人,身體的死就可免去。創五:24;來十一:5;王下二:11-12;林前十五:51-52;帖前四:15-17;約二十一:21-23

2.死按身體停息的生命而論,對於信徒另有特別的性質。信徒的死是稱為『睡』;因為,信徒的身體是預定在不朽壞中,榮耀中,權能中,靈性中,而醒起復活。死對於信徒是『脫離這(身體的)帳棚』直到復活。例證章節:帖前四:13-18;太二十七:52;徒十三:36;約六:39-40;約十一:11,25-26;約十四:3;林前十五:22-23;林後五:1-8;彼後一:13-14

3.死是屬血氣或未重生之人的地位。因他仍在他的罪中,沒有生命的靈,並與基督耶穌裏面的神的生命隔絕了。例證章節:創二:17;結十八:4,20;太八:22;約五:25;路十五:24;弗二:1-5,弗四:18;西二:13;約壹三:14;約壹五:11-12;提前五:6

4.(第二次)用作形容那些死在他們的罪中,和不信主之人的永遠地位。他們的名字,沒有寫在羔羊的生命冊上。例證章節:約八:21,24;啟二:11;啟二十一:8,27

5.死按著隱喻的說法,有埋葬的意思。這是舊約所常用的字。即如(在語位變換上)舊約常用隱喻說墳墓與死人相等。這樣的意思,重復見於新約啟示錄中。例證章節:詩八十八:5,10-11;詩一百十五:17;傳九:5;賽三十八:18;啟一:18;啟二十:13-14;(這裏的『死亡』是指著地下的墳墓,—比較啟示錄第二十章十三節『海』中之不悔改者的身體。即如陰間是拘留他們靈魂的地方,直到第二次復活)

6.死用以表示良心中律法的工作,人對於得救的自信力被其殺死。例證章節:羅七:7-13;林後三:6-7;加二:19

7.死用在信徒身上,表示神算他已經與基督(或在基督裏面)同釘十字架;因此,他被算為(他自己也看是)在罪上(羅六:2),在律法上(羅七:4),在世界上(加六:14),死了。注意:此為聖靈的一個職務,使之實現於信徒經歷中的(羅八:13)(『治死』—使之死)

拾穗

     








荒漠甘泉──考門夫人編

 

【可九23「你若能信,在信的人,凡事都能。」

  我們難得能聽到信心準確的解釋。有一次我們聚會的時候,一個青年人問起怎樣可以從神那裏得到需要的幫助。於是,有一個親愛的老婦人站起來,伸出她的指頭來指著那個青年人,很鄭重的回答說:「你只要相信神已經作了,事情就成了。」這纔是信心準確的解釋。多少時候,我們最大的危險乃是:求了神之後,我們不相信神已經作了,我們倒設法去幫助祂,還請別人去幫助祂,然後看神怎樣去作這件事。真的信心,一經「阿們」神的「我肯」,就放手,讓神獨自去完成祂的工作。它的不二法門就是:「當將你的事交託耶和華,並倚靠祂,祂就必成全」(詩卅七5)。─《地上的天上生活》

 

  許多合理的祈求,有時被神故意延擱,原因是為了要教導我們信心的功課。在信心大學中有許多必修課:信心的試驗,信心的實習,信心的忍耐,信心的毅力,信心的得勝等等。這些都是要花許多時間去學習的。如果你向神祈求了,可是答應並不來來臨,你怎樣呢?要繼續相信神的話,不要因眼見或感覺搖動;在你這樣站牢的時候,你的能力和經驗都會增長的。聖經中的偉人─亞伯拉罕、摩西、以利亞等─並非開始就是偉人,皆受過信心的訓練以後,纔能勝任神所為他們安排的地位的。以約瑟為例,詩篇一百零五篇十九節說:「耶和華的話試煉他。」試煉他的,並不是囚犯生活的苦楚,乃是早年神在夢中應許他的話─他將比他的哥哥們更高貴。這句話常在他面前。按照他一生的經過,這個應許的實現似乎是不可能了─現在他孤孤單單的被囚在牢獄裏,受著冤枉。他在監中不知祈求過多少次,求神使他恢復自由,可是神故意把他的祈求延擱,好使他在絕望中多學習信心的功課。神試煉他的時間很長,但是這也就是他的靈性長進的時間,當「祂所說的應驗了」─他被釋放的時候,他已經能柔軟的用愛心和忍耐去對付他的剛愎的哥哥們了。這樣的經歷是非常難受的,當神宣佈了祂的心意以後,過了好久,仍不實現,這實在是非常難忍的事情;但是這就是信心的訓練,這訓練能使我們更認識神。 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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