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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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 |
路一~四;愛的故事。 |
重點 |
愛的決志(路一);愛的服事(路二);愛的安息(路三);愛的聯合(路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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鑰節 |
【得一16】「路得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那裏去,我也往那裏去,你在那裏住宿,我也在那裏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
【得二3~4上】「路得就去了,來到田間,在收割的人身後拾取麥穗。她恰巧到了以利米勒本族的人波阿斯那塊田裏。波阿斯正從伯利恆來,……。」
【得三9】「他就說:『你是誰?』回答說:『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因為你是我一個至近的親屬。』
【得四13】「於是波阿斯娶了路得為妻,與他同房,耶和華使他懷孕生了一個兒子。」 |
鑰字 |
「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得一16】──路得的這一段話,句句扣人心弦,這是她信仰的抉擇與宣告。拿俄米曾再三勸路得不要再跟隨她,但是路得卻選擇拿俄米要去的地方、她的住處、她的國、她的神,甚至她埋葬之地。路得決心撇下一切所有,定意跟隨受苦的婆婆到底,這是她以後蒙福的主要原因。而更重要的是她的揀選,引進了大衛王的世代淵源,使神的工作在地上有了轉機。今天我們是否也願意因得著基督(腓三8),并為祂放下一切(路十四33
),無論得失与否都緊緊跟隨祂(啟十四4
)呢?願下面這首詩歌(《聖徒詩歌》320首第1節),成為我們決志的禱告:
我今願跟隨耶穌,不論走何路:或是平坦大路,或是崎嶇窄途;
既有救主親自相輔,我就不躊躇,一路跟隨耶穌,直到進國度。
(副) 跟隨!跟隨!我願跟隨耶穌!不論福,不論苦,我必跟隨主!
跟隨!跟隨!我願跟隨耶穌!不論領我何處,我必跟隨主!
「恰巧」【得二3】──本章記載路得「巧遇」到波阿斯。第3節路得「恰巧」來到波阿斯的田間,接著第4節就是波阿斯「正從」伯利恒來。「恰巧」原文中有「偶然」的意思。路得和波阿斯相遇的機會原是不高的,但是這裡的「恰巧」和「正從」絕不是「偶然」的,因為背後有神的手巧妙策劃和安排,引導他們(詩七十八72)相遇。對世人來說,人生際遇充滿變幻,無人能測;對基督徒而言,一切的事都是出於神(林後五18)
,而且一切的經驗都是為著造就我們(林後十二19)。我們曾否回想(啟三3)人生經歷過多少次的「恰巧」和「正從」呢?願下面這首詩歌(《聖徒詩歌》479首第1節),成為我們感謝的禱告:
祂帶領我!此意何美!此言何等滿有安慰! 無論何在,無論何作,仍有神手來帶領我;
(副) 祂帶領我,祂帶領我,祂是親手在帶領我; 無論如何,我都隨著,因祂親手在帶領我。
「至近的親屬」【得三9】──原文為「贖業至親」,是由兩個字組成:一個是近親的意思,另外一個是指救贖主的意思。路得從苦境轉回,是根據至近親屬的買贖原則,「至近的親屬」是指血統上關係密切者,而「買贖」則指為了恢復原況而必須付上相當的代價和犧牲。路得預表被律法隔絕的外人,竟因信心的抉擇,在窮困無望時,蒙了波阿斯(預表基督)之恩被贖回,藉婚姻與他聯合。波阿斯預表我們的主耶穌是我們「至近的親屬」:(1)他是富有的大能者(原文字義,二1)
,他有救贖我們的能力;(2)他關心我們,恩待我們(二5等)
,他有救贖我們的心願;(3)當我們求他的寶血遮蓋時(三9),他就答應,他有救贖我們的責任;(4)他肯付出重價,贖回我們(四9),他有救贖我們的行動;(5)最後,他與我們聯合,把我們帶進他的家裡(四13)
,成為他「至近的親屬」。他實在配得我們敬拜與愛戴。願下面這首詩歌(《聖徒詩歌》105首第3節),成為我們讚美的禱告:
我今向祂獻全心,永遠緊握我主;祂前生活何有福!讚美直到永遠。
愛何偉大且真誠,贏得我心摯愛;讚美、忠誠和服事,惟主是配!
(副)愛救了我!愛救了我!當我在世界漂泊,愛救了我!愛救了我!
「於是波阿斯娶了路得為妻」【得四13】──第四章記載路得住進波阿斯的『家』,與波阿斯結合。這是路得記的中心,也是本書情節的最高潮。路得原是外邦人,她從一個可憐的摩押寡婦,到一個卑微的拾穗者,最後成為波阿斯的妻子,替他生了兒子俄備得,作了大衛的曾祖母。這是何等美麗和奇妙的完滿結局!願下面這首詩歌(《聖徒詩歌》105首第1節),成為我們和主更親密的禱告:
主,我是屬你,我聽你宣告,知你愛我的無匹;但我是渴望能因信升高,能以和你更親密。
(副) 吸引我近,更近,親愛主,直至你流血身邊;吸引我近,更近,更近,親愛主,直至你同在中間。 |
核心啟示 |
第一章:本書寫出士師時代另一面的景況。神在黑暗世代中,藉外邦女子路得對婆婆拿俄米愛的跟隨,引進了大衛王的世代淵源。本章記載路得毅然與婆婆拿俄米同行,回到猶大地的伯利恆。全章分為四段:
(1)
以利米勒家庭(1~5)——
遭遇饑荒,寄居摩押;家族男人都死,只剩下三個寡婦。
(2)
拿俄米要回猶大地(6~13)——
聞神眷顧,要離開摩押地回到猶大;勸兒媳們回娘家再嫁。
(3)
兩媳婦各自選擇(14~18)——俄珥巴吻別;路得定意跟隨。
(4)
婆媳二人同行
(19~22)——
回到伯利恆;拿俄米哀嘆自己遭遇災禍。
本章我們看見路得愛的決志。愛能使人勝過一切艱難。本來一個青年寡婦完全有理由也有機會,撇棄她的婆婆另覓出路,可是她對婆婆始終是又忠又愛,不捨得分離,顯然拿俄米對獨一真神的單純信仰,吸引了路得,產生這婆媳之愛。所以路得跟隨了拿俄米,並歸向了她所敬拜的神。
第二章:本章記載路得與波阿斯的相遇。全章分為三段:
(1)
路得拾取麥穗為生(1~3)——
徵得婆婆同意去田間拾取麥穗;恰巧來到波阿斯那塊田裏。
(2)
波阿斯厚待路得(4~17)
——波阿斯正從伯利恆來;要求僕人善待路得,並為她祝福;讓她一起進食,並透過抽麥穗多給她。
(3)
拿俄米的囑咐(18~23)——
路得將所得交給拿俄米。拿俄米要路得一直在波阿斯田裏拾取麥穗;并透露波阿斯是本族的至近親屬。
本章我們看見路得愛的服事。愛能使人殷勤,勞而不苦。路得進入波阿斯的田,「從早晨直到如今」(路二7)殷勤拾取麥穗,因此得著波阿斯安慰的話和關心的行動。當我們來到「主的田間」,殷勤地服事必能享受基督那測不透的豐富。「不追求的人一定得不著,但是追求的人卻不一定得著,唯有追求而又蒙憐憫的人才能得著。」——倪柝聲
第三章:本章記載拿俄米促成路得與波阿斯的婚事。全章分為二段:
(1)
拿俄米為路得找歸宿(1~7)——
路得遵行婆婆的吩咐:
(1)沐浴抹膏; (2)換上衣服;
(3)躺臥在波阿斯的腳下。
(2)
波阿斯的反應(8~13)——
向路得說出恩言;答應為她盡親屬的本分;給了她六簸箕大麥。
(3)
拿俄米的反應(14~18)——
聽完路得講述經過,又看見帶回來的大麥;教導路得安心等待波阿斯必辦成這事。
本章我們看見愛的安息。愛能使人安息,滿足。路得安息在波阿斯的腳下,並求他用衣襟遮蓋她──請求波阿斯娶她,波阿斯答應為她促成此事。
第四章:本章記載波阿斯經正式手續,娶路得為妻的權利。全章分為三段:
(1)
波阿斯履行諾言(1~12)——
揀選長老十人做見證;至親肯贖田不娶婦;允波阿斯承接他的權利;然後長老祝福。
(2)
圓滿的結局(13~17)——
波阿斯娶路得為妻,路得懷孕生子,給拿俄米乳養,其曾孫就是大衛王。
(3)
大衛的家譜(18~22)——結束了荒涼的士師時代,引進大衛王權的榮耀;這個家譜最後引進基督的家譜(太一3~6)
。
本章我們看見愛的聯合。愛的結局總是圓滿的。波阿斯在城門口,買贖了路得,為她付代價,與她聯合。這一切都預表了基督為我們所做的。 |
默想 |
第一章,路得跟隨到底的決心,使她從摩押地,被帶到了波阿斯的『城』。這豈不也是我們追求和跟隨基督該有的心志麼?
第二章,路得進入波阿斯的『田』,遇見了波阿斯,得到了他主動、親切、關懷、恩待,遠遠超過她所應得的。波阿斯那無微不至的愛,這豈不也是我們的主在我們身上所作的麼?
第三章,路得下到波阿斯的『場』(路三6),躺臥在他的腳下,委身她『至近的親屬』——救贖主。這豈不也是我們投靠主基督的寫照?我們是否也有打麥場的經歷,與主相會,被主遮蓋,蒙主救贖,得享安息?
第四章,路得住進波阿斯的『家』
(路四11)
,與波阿斯結合生子(路四13)
。這豈不也是我們与基督聯合的結果?本書有三個重要的人物——路得,拿俄米和波阿斯。路得(Ruth意美麗)預表愛主的人,因蒙恩得救(弗二
8),並且因愛與基督完全的聯合(林前六17);拿俄米(Naomi意甘甜)預表聖靈,引導我們歸向基督(羅八14
) ;波阿斯(Boaz意活潑,力量在他裡面)預表耶穌基督,救贖我們(提前二
5~6),使我們與祂合而為一(弗二 5~6)。這豈不也是我們對基督与聖靈該有的經歷麼? |
禱告 |
恩主,你是我們最至近的親屬,我們的愛,我們的一切。 |
詩歌 |
【我神我愛我的永分】(《詩歌选集》534首第1,3節)
一
我神、我愛、我的永分,你永是我一切;你外在天我有何人,在地有你無缺。
三
你是我的財富、生命,我的安穩住處;其他事物,我也感領,但非我神我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