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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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 |
士十四~十六;參孫與非利士人。 |
重點 |
參孫和非利士女子(士十四);參孫擊殺非利士人
(士十五);參孫反敗為勝(士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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鑰節 |
【士十四4】「他的父母卻不知道這事是出於耶和華,因為他找機會攻擊非利士人。那時非利士人轄制以色列人。」
【士十五18~19】「參孫甚覺口渴,就求告耶和華說:“你既藉僕人的手施行這麼大的拯救,豈可任我渴死,落在未受割禮的人手中呢?”
神就使利希的窪處裂開,有水從其中湧出來。參孫喝了,精神復原,因此那泉名叫隱哈歌利,那泉直到今日還在利希。」
【士十六28】「參孫求告耶和華說:“主耶和華啊,求你眷念我。 神啊,求你賜我這一次的力量,使我在非利士人身上報那剜我雙眼的仇。”」 |
鑰字 |
「這事是出於耶和華」【士十四4】──本章記載參孫憑自已的喜好,要娶非利士女子為妻。參孫在母胎就被神揀選的蒙召作拿細耳人。可惜的是,他不遵從摩西的律法,也不依從他父母的勸誡。他錯誤的第一步,給他埋下日後失敗的種子。「這事是出於耶和華」,不是說神喜悅參孫所做的錯事,而是神仍然信守祂對瑪挪亞及以色列人的應許。所以神乃是藉著血氣的參孫,拯救祂的子民脫離非利士人的手。但是參孫仍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他的放縱情慾,貪戀女色,最終使他自食惡果。神的旨意不改變!祂可以藉著任何的人、事、物,成就祂既定的旨意。然而同樣的遭遇,愛神的人得益處(羅八28),不愛神的人一無所得。
「求告耶和華」【士十五18】──參孫與其他士師不同之處,其中一點就是他始終是獨力作戰,然而每他次都因得到聖靈的感動而獲得全勝(士十三
25;十四 6;19;十五
14)。參孫在用腮骨擊殺一千個非利士人以後,極度口渴,幾乎要死,於是他就求告耶和華。這是聖經記載他第一次的禱告!在這裡我們看到參孫清楚知道自己是僕人的身份,也知道是神藉著他所作的事。另一方面,我們也看見神無限的恩慈和憐憫,祂垂聽了參孫的祈求,為他開了一個水源。參孫就稱那泉為「隱哈歌利」,即呼求者的水泉(原文或作「鷓鴣的水泉」,因鷓鴣叫聲獨特)。我們是否也有「隱哈歌利」的經歷呢?「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來四16)
「主耶和華啊,求你眷念我」【士十六28】──總結參孫的一生:因情慾而墮落;因悔改而復興;因殉道而得勝。雖然他壯得足以可以空手打死一頭猛獅和殺死一千個非利士人,但一生卻被情慾所困,而行為放蕩不羈,因此失敗跌倒,以致雙眼被人剜出,淪為卑微的奴工。非利士人不僅公開的凌辱他,並嘲笑他的神。但在這在危急、絕望、無助中,窮途末路的他帶著懊悔與信心向神呼求。神垂聽了他生平最迫切的懇求,最後一次再使用他,毀滅了大袞神的廟宇並審判了非利士人。參孫的禱告提醒我們,神一直給人悔改(提後二25,啟二5)的機會。不管我們失敗有多深,遠離神有多久,只要我們存悔改的心,在神面前謙卑、認罪,回轉歸向祂,祂仍然會接納我們(路十五20),垂聽我們的禱告,並扭轉我們生命的危機,讓我們經歷從神而來的得勝。 |
核心啟示 |
第十四章:本章記載參孫娶非利士女子為妻。全章分為三段:
(1)
喜愛非利士女子(1~4)──父母雖然反對悅,參孫卻喜悅;然而這事是出於耶和華。
(2)
徒手打死獅子(5~9)──神靈感動,撕裂獅子,取蜜來喫。
(3)
參孫的婚禮(10~20)──以謎語難客人;女子洩露謎底;怒殺卅人;新娘的父親把女子改嫁其中一個伴郎。
本章我們看見神如何藉著參孫與非利士人之間所發生的糾紛,使用他為以色列人攻擊非利士人。本章雖然兩次提到「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6,19節),可是他放蕩任性,生活隨便,放縱情欲,完全忽略了拿細耳人聖別的條例,玷污了自己:(1)
娶外邦女子為妻(2節);
(2)從死獅中取蜜是不潔淨的(9節);(3)從死人身上奪取衣裳(19節)。神使用他,找機會攻擊非利士人;但他卻要因自己錯誤的行為,自食惡果。
第十五章:本章記載參孫娶非利士女子為妻。全章分為三段:
(1)
參孫的報仇(1~8)──參孫遷怒非利士人,燒毀他們的禾稼;非利士人卻報復燒死亭拿人的父女;接著,參孫報仇,殺了許多非利士人。
(2)
參孫的殺敵(14~16)──猶大人縛參孫,交給非利士人以息紛爭;神靈感動他,用驢腮骨打死一千人。
(3)
參孫的求告(17~20)──口渴,求告耶和華,神使地洞裂開,流出泉水;作士師廿年。
本章我們看見在此次戰役中,參孫第一次求告耶和華。很明顯的,他覺悟到:「你既藉僕人的手施行這麼大的拯救」(18節)。自從這一次大勝非利士人之後,以色列人立參孫為士師。
第十六章:本章記載參孫反敗為勝的事蹟。全章分為三段:
(1)
參孫與大利拉(1~14)──大利拉為利誘探參孫力量的源由;參孫三次欺哄,三次被圍捕,均得掙脫。
(2)
天機洩露(15~22)──大利拉天天用話催逼;他洩露祕密,頭髮被剃,失去能力,不知耶和華已經離開;雙眼被剜,落在牢中推磨。
(3)
反敗為勝(23~31)──被戲耍又受辱;求告耶和華幫助他;抱住兩根柱子,與非利士人同歸於盡。
本章我們看見參孫故事的結束是慘烈同歸於盡的悲劇。他的一生因情慾而失敗;因悔改而復興;因殉道而勝利。雖然他的一生滿了失敗,但他因信求告,得著完全的勝利。參孫是因著信,得了美好的證據;因此,他的名字仍被列入在信心古聖的行列裡
(來十一32)。 |
默想 |
第十四章,參孫雖有強大的力氣,能輕易赤手撕裂獅子,但卻放縱情欲,成為他一生事奉神的破口。我們應當引以他為鑒。我們行事為人是否靠著聖靈治死
(羅八1)肉體的敗壞,並順服聖靈的引導(羅八13)呢?
第十五章,我們看見參孫極度口渴,幾乎要死,並且感受到孤獨無援,生命受到威脅,於是他第一次求告耶和華!神體貼他的軟弱,聽了他的禱告,給他水喝。我們是否有無助、軟弱之時,而求告神的經歷呢?我們是否有享受過「隱哈歌利(意思是求告者之泉)」經歷呢?
第十六章,在參孫最落魄,最絕望,受羞辱的時候,他帶著懊悔的心,在神面前發出了最後一次信心的禱告。像參孫落在那樣敗壞、失敗、大大得罪神的光景中,神仍然能在參孫的處境之中動工,垂聽他的禱告。只要我們肯回轉歸向神,祂照樣聽我們的禱告,重新恢復我們與祂正常的關係。「我們縱然失信,他仍是可信的,因為他不能背乎自己」(提後二13)。 |
禱告 |
親愛的天父,謝謝袮永不放棄我們。願聖靈光照我們,焚燒我們的隨便並冷落,將我們心中的愛火點起,使我們不住的禱告,重新恢復與袮正常的關係。 |
詩歌 |
【主我曾否叫聖靈憂愁】(《聖徒詩歌》251首第1節)
主我曾否叫聖靈憂愁,流蕩、隨便並冷落?
然而我的犯罪和退後,未曾叫祂厭倦過。
(副)求你多賜我們以聖靈,讓祂光照並焚燒,將『你』供給我們
作生命,使我不住的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