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讀經」
二月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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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 |
利二十一~二十三;聖潔的祭司與耶和華的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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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 |
祭司聖潔的條例(利二十一);祭吃聖物的條例(利二十二);耶和華的節期
(利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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鑰節 |
【利二十一17】「你告訴亞倫說: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凡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獻他神的食物。」
【利廿二29】「你們獻感謝祭給耶和華,要獻得可蒙悅納。」
【利二十三4】「耶和華的節期,就是你們到了日期要宣告為聖會的,乃是這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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鑰字 |
「殘疾的」(利二十一17)
─—這詞在利未記中一共出現了二十七次。按照神的定命,每個生在亞倫家中的男丁,都生而為祭司。但是如果祭司子孫的身體有殘缺及畸型,就不能行使祭司的職任(利二十一17,21,23)。神是全然聖潔與完全的神,祂不允許人帶著殘疾來親近祂。這裏強調一個真理:凡是生命帶著屬靈殘疾的,就失去了事奉神的身分。感謝主!在祭司亞倫的子孫中,也許有人因肉身的殘疾而遺憾終身。但今天,我們在基督裏作祭司的,可以靠著那位樂意醫治我們屬靈殘疾的救主,解決我們屬靈的難處,使我們得以脫去自己的殘缺,進入祂的健全(《聖徒詩歌》294首第1節):
「脫離捆綁、憂愁與黑影,
耶穌,我來!耶穌,我來!進入自由、喜樂與光明,耶穌,我來就你!
脫離疾病,進入你健全; 脫離貧乏,進入你富源;脫離罪惡,進入你救援,耶穌,我來就你!」
「蒙悅納」(利廿二29)─—這詞在本章中一共出現了七次,其中三次是動詞(利二十二23、25、27),是指合神心意,被接納之意;其餘四次是名詞(19~21、29),指可羨慕,令人喜悅的東西。本章的前半段說,祭司必須潔淨(利二十二4),才蒙神悅納,配吃聖物;本章的後半段說,祭司所獻給神的祭物也必須是根據神所指示的,才能蒙祂悅納。這說出我們今天的教会生活和工作都必須在神的管理下,才能蒙祂悅納。「耶和華的節期」(利二十三4)─—
或作「耶和華規定的季節」。本章列出百姓在「耶和華的節期」所當做的事,使他們蒙神悅納。神所定的節日,包括:逾越節、除酵節、初熟節、五旬節、吹角日、贖罪日、住棚節,乃是紀念神為以色列人所做的大事。
他們守節時必須按所定的時候,召集會眾聚集在一起,一同來親近神、敬拜神,並且全國要一同慶祝,一同吃喝歡樂,一同歇息(甚麼工都不可作)。「耶和華的節期」乃是「聖會」——聖潔的集會。因此過節不是一件私人或個別的事;而是團體或集體的盛事。所以基督徒必須與眾人一同敬拜,並一同來事奉祂。這就是「聖會」,或教會的原則。在教會生活中,我們是否常與眾聖徒一起过節,有特別的歡樂和亨受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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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啟示 |
第二十一章:本章是論及關於祭司聖潔的條例。為防止亞倫兒子祭司職任沾染污穢的條例,包括:(1)不可為死人沾染自己;(2)不可光頭劃身;(3)歸神為聖;
(4)不可娶妓女為妻。大祭司的聖潔條例,包括:(1)受膏油;(2)穿聖衣;(3)戴聖冠;(4)不可挨近死屍
(5)不可出聖所; (6)
娶本族中的處女為妻。為有殘疾的祭司子孫的條例,包括:(1)不可獻祭;(2)可以食用聖物;
(3)不可進入幔子。本章值得我們深思的,就是祭司身體「沒有殘疾」。這是預表基督大祭司是「聖潔、無邪惡、無玷污」的大祭司(來七26)。所有事奉神的工作,只有基督能叫神得飽足,使人得供應。凡是缺少基督的,都是有屬靈的殘疾,包括:沒有屬靈的眼光(瞎眼的)
、無力行動的(瘸腿的)
、沒有屬靈感覺的(塌鼻子)
、不守住自己地位的 (肢體有餘的)
、缺少屬靈功能的(折腳折手的)、只顧地上的事的(駝背的)
、不長進的(矮矬的)
、屬靈看見上有毛病的 (眼睛有毛病的)
、叫人感覺不舒服的和難過的(長癬與長疥的)、和屬靈不能生育的(損壞腎子的)。第二十二章:本章是論及關於祭司吃聖物的條例。祭司不可吃聖物的條例,包括:(1)身上有污穢者;
(2不潔者,如長大痲瘋的、漏症的、摸死屍的、摸爬物的、遺精的、吃了自死或野獸撕裂之物的;(3)外人不可吃。獻祭物的條例,包括:(1)沒有殘疾的獻上
(2) 才生第八天的可獻上;(3)不可同日宰母和子。整個由十一章開始的潔與不潔的律例,結束在一句話中「我在以色列人中,卻要被尊為聖。我是叫你們成聖的耶和華。」這些律例虽然繁多複雜,然而神却藉此提醒祂的百姓,生存在地上最远大的目標乃是蒙神呼召,彰顯神和神的一切。本章值得我們深思的,就是吃「聖物」。祭司吃「聖物」是事奉神特別的賞賜:「以色列人歸給我至聖的供物……都為至聖之物,……原是你們的賞賜,是酬你們在會幕裏辦事的勞。」(民十八8~31)為著能享受這個特權和福份,祭司必須謹慎保守自己毫無瑕疵與玷污,因此不可沾染汙穢和死亡。照著外面看,他必須放下許多別人所有的,然而事實上他得著的卻是別人所無的。越是親近神的人,生活越受聖潔的管制,但同時他從祭壇上神那裏所得的享受也越豐富。今天,神給事奉祂的人所享受的聖物,就是基督那測不透的豐富(弗三8)。
第二十三章:第二十三章和二十五章是論及關於聖會節期的條例,可分成三組,包括:第一組是「安息日、安息年、禧年」;第二組是春天的節期「逾越節、除酵節、初熟節、五旬節」;第三組是秋天的節期「吹角日、贖罪日、住棚節」。神藉摩西曉諭以色列人,除了每月中的第七日守為聖安息日外,更有七個重要的節期。安息日是所有其它七個節期的根基。所以,神在具體說到一年中那些重要的節期之前,先提安息日。安息日是預表基督為我們作成的一切工作已經完成了,而七個節期之要義與預表如下:
本章值得我們深思的,就是「耶和華的節期」是屬神的(利二十三2)。本章中的每一個節日都是指著基督和祂所為我們作成的一切。所以,基督是我們每個節日的主(太十二8)。我們有了祂,就有了安息和歡樂,可以說我們每一天都是與祂一同過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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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想 |
第二十一章,神不允許人帶著殘疾近前來獻祭。所以,每一個真正看重他祭司職任的人,都必須看重生命上的健全,為要能以正常地執行聖職。我們的身、心、靈是否蒙神保守,無瑕無疵地來事奉祂呢?
第二十二章,利未記一再說明,祭司吃聖物是特權和福份。為此,我們是否在天天亨受神赐与的丰富呢?祭司要獻上沒有殘疾的祭物。我們是否將自己最好的時間、才能,以及財物獻給神呢?
第二十三章,每週的安息日是每年節期的基礎。今天,我們不需要再去遵守安息日的規條。但神所定的安息日,有一個不變的原則,就是神要祂的子民,在一切不同的環境和遭遇中都當享用在基督裡的安息,因為基督已經為我們完成了一切的工作。人若想要得著真安息,首先必須停下自己手中的勞苦重擔,來到祂面前,並順服祂的旨意(太十一28~29),才能真正明白如何過「耶和華的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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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告 |
神,
每次聚會讓我們帶着美好的果子,
在你面前歡聚快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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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歌 |
【過節】(《口唱心和》1421首第1節)
我們一心巴望著同去過節;
有人說『去』,
我們就興高采烈!
悲哀禁食的日子已經過去,
現在我們在一起,
是為著享受歡喜。
哦!哈利路亞,
一同過節,
哦!
這是我們的聚會!
凡嘗到的人都能述說,
這甘甜無比的滋味!
難怪一心巴望著同去過節;
有人說『去』,
我們就興高采烈!
悲哀禁食的日子已經過去,
現在我們在一起,
是為著享受歡喜。
視聽――過節
詩歌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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