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讀經」
二月七日 |
|
讀經 |
利十八~二十;親屬間關系的條例。 |
重點 |
倫常的罪(利十八);聖潔生活的應用
(利十九)
;申明刑律(利二十)
。 |
鑰節 |
【利十八30】「所以,你們要守我所吩咐的,免得你們隨從那些可憎的惡俗,就是在你們以先的人所常行的,以致玷污了自己。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利十九2】「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聖潔的。」
【利二十7-8】「所以你們要自潔成聖,……我是叫你們成聖的耶和華。」 |
鑰字 |
「我是耶和華」(利十八30)
――這詞在本章中一共出現了六次(利十八2、4、5
、6、21、30),強調耶和華與子民之間特殊的關係。本章神多次說明確地說,「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我是耶和華」,就是啟示祂是聖潔、恩典、公義的,以及祂對人聖潔的要求。而不可「玷污自己」在本章中一共出現五次(利十八20、23、24、30),其惟一的理由乃是因為「耶和華」是聖潔的。所以,我們的思想和行事為人,應被「耶和華」所影響,因而心意更新而變化(羅十二2),行事為人與蒙召的恩相稱;而不是被社會時尚、潮流、與似是而非的觀念所影響,因而被世俗所同化,難以好好地過聖別的生活。
「你們要聖潔」(利十九2)
――神百姓一切實行的聖潔都是出於對神自己的認識,而對神某方面的認識也必然會表現在人生活的某個方面。本章就具體描述了因認識聖潔的神而有的聖潔生活,比如:因著認識神是生命的源頭而知道孝敬父母和尊敬老人(十九3,32)、因著認識神的憐憫慈愛而知道善待窮人和弱者(十九9-10,13-14)、因著認識神的忌邪而遠離偶像和淫亂(十九26-31)。聖潔不是一個抽象的名詞,而是實實在在能運用於實際生活經歷中的。
「要自潔成聖」(利二十7-8)――
神不單自己是聖潔的,也是叫祂百姓成聖的。祂實在樂意也實在能夠改變我們,使我們不斷更新而能以像祂。但神要人自動並甘心地來配合祂,這裏不但說到耶和華使人成聖,也說到人要自潔成聖。在神是「能」,在人是「願」——神的「能」總是顯在「願」的人身上。 |
核心啟示 |
第十八章:本章是對付人淫亂的問題。首先,神不許祂的子民被周圍的環境習俗所同化。神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前往「迦南地」,但這兩個地方不但充滿偶像;同時在迦南地,人淫亂的習俗和縱慾的習慣極其平常。所以,神要祂的百姓不可效法他們的惡俗,而要照著祂的典章、律例而活。淫亂是罪惡之根源。神禁止淫亂的行為,包括:(1)與近親亂倫(共有十二項);(2)姦淫或婚外情;(3)兒女經火,指將兒女獻為祭;(4)同性戀;(5)人獸交合。現代社會對這些不正常的性關係,看得不太認真,甚至苟同,但是在神眼中,這不但玷污了自己,也延禍了他人。最後,神再一次提醒他們:「所以,你們要守我所吩咐的,免得你們隨從那些可憎的惡俗,就是在你們以先的人所常行的,以致玷污了自己。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利十八30)
本章值得我們深思的,就是人若不被「天上的神」所影響,就要被「地上的人」所影響。感謝神!若不是靠著裏面那位超越一切環境之上的主,我們就必時常被環境所左右,以致無所適從,而屈從於世俗的壓力。世人都是順著潮流流,隨著世代走,但我們與他們不一樣。因為我們的主已經勝過了世界,祂作了我們的生命,所以我們才可能天天過聖別的生活。基督徒的生活不是落伍,乃是超越!不是被時代所淘汰,乃是被神所分別。
第十九章:本章敘述各種活出神的聖潔條例,乃是照著與神的典章、律例而活的生活有關,強調敬畏神和愛人,包括:(1)當孝敬父母(原意是敬畏);(2)當守的安息日;
(3)當祭平安祭;(4)收割時,當紀念窮人。與人的一般關係,特別是鄰舍與弟兄,包括:(1)不可偷盜、欺騙、說謊、起假誓等,而褻瀆神的名;(2)不可刁難鄰舍,欺凌弱勢;(3)施行審判時,需行公義;(4)
言語上,不可搬弄是非和埋怨;(5)不可怨恨報仇。其次,有關不可攙雜的條例,包括動植物、人際關係:(1)
不同種類的動物、不同種類的種子、不同的質料不可攙雜;(2)
不可吃頭三年的果子,直到第四年獻神,第五年才可享用;(3)
不可行法術;(4)不可使女兒為娼妓。最後的條例,包括:(1)
尊敬長者,在白髮人面前要站起來;(2)
不可欺負寄居者;(3)
施行審判,不可行不義;(4)
交易行為必須以公平為基礎。本章值得我們深思的,就是敬畏和神愛人如己。愛人如己除了對人盡本分,更要積極地關懷照顧,把其他的人,當作所愛的對象這也就是主耶穌所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太二十二37~40)。『愛神』和『愛人如己』,是聖潔條例的總綱,也是誡命與律法之中最大的,而決不因時、地而異。
第二十章:本章敘述刑律,也就是論及該被處刑的事件。本章的前半段敘述神施刑懲治的原因和原則:(1)
把兒女獻給摩洛的:(2)
交鬼與行巫術的: (3)
咒罵父母的:(4)
逆倫淫行(共有十種)
。神以三種方法對待惡人:(1)向那人變臉;(2)從民中剪除;(3)用石頭打死。本章的後半段(22~27節)
是十八章至二十章的總結,說明神要求祂的百姓成為聖潔的原因:(1)
他們要承受迦南地;(2)
他們要與萬民有分別;(3)
他們要歸神為聖。本章值得我們深思的,就是神對屬神的子民所要求的,乃是完全的聖潔、分別。這些規條背後的原則永不改變,因為我們是按神形像所造的人,必須從罪人中分別出來,活出聖潔、分別的生活。這也就是彼得所說:「因此,祂已將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賜給我們,叫我們既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就得與神的性情有分。」(彼後一4)
積極方面,我們重生了,就要追求生命的長大成熟,而有分於神的性情;消極方面另一方面,我们在生活上要學習操練敬虔,从而脫離因肉體情慾所產生的敗壞。 |
默想 |
第十八章,神的百姓乃是蒙神呼召,應依照祂的典章、律例而活,並非依照世人的生活方式與習慣而活。每一個世代各有其特殊的形態、特徵、時尚與潮流;但我們的思想和行事為人有沒有跟從這世代的樣子(羅十二2)呢?
『不要讓環繞你的世界把你壓榨成它的模樣。』(羅十二2上意譯)
――J.B. Philips
第十九章,神所要求人一切的生活全是根據「我是耶和華」。「我是耶和華」在十九章共出現十五次。我們對人的態度與行為上是否活出神的性情與特質呢?我們的生活是否使人能認識神的聖潔、慈愛、誠信、恩慈、憐憫、公義等等呢?
第二十章,神呼召祂百姓的目的乃是要他們承受應許的祝福(迦南地),分別為聖,為聖潔的國民,作祭司的國度歸於神。在這世代,我們是否讓聖靈的能力實現神呼召我們的目的――作君尊的祭司,成為聖潔的國度呢?。我們的生活是否分別為聖,蒙受祝福,並使別人藉著我們得福呢? |
禱告 |
主,願我被聖別,不隨屬世的風俗... |
詩歌 |
【絕對分別出來】(《詩歌選集》434首第3,5節)
(三)
絕對分別出來,歸於神旨意!走主所走道路,靠著祂恩力;
撇棄安逸、享樂,隨主向前進;等候祂的引導,靜聽祂聲音。
(和)
絕對分別出來,歸於萬有主,答應祂的呼召,尋求祂豐富。
(五)
絕對分別出來,何等的甜美,作祂愛的俘虜,自由何寶貴;
脫離罪的轄制、疑惑與恐懼,脫離所有重擔、憂愁和掛慮。
視聽――絕對分別出來-
詩歌音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