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二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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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 |
申二十一~二十六;民事訴訟之例(二)。 |
重點 |
處理謀殺、娶女戰俘、長子繼承和悖逆兒子律例(申二十一);貞潔和生活的一些條例
(申二十二);入耶和華會和其他以愛待人的條例
(申二十三);離婚、再婚和其他憐憫人的條例
(申二十四)
;為死者立嗣和其他生活的條例(申二十五);律例典章頒佈的總結
(申二十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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鑰節 |
【申二十一9】「你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就可以從你們中間除掉流無辜血的罪。」
【申二十二4】「你若看見弟兄的牛或驢跌倒在路上,不可佯為不見,總要幫助他拉起來。」
【申二十三14】「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常在你營中行走,要救護你,將仇敵交給你,所以你的營理當聖潔,免得他見你那裡有污穢,就離開你。」
【申二十四18】「要紀念你在埃及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的神從那裡將你救贖,所以我吩咐你這樣行。」
【申二十五4】「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它的嘴。」
【申二十六18~19】「耶和華今日照祂所應許你的,也認你為祂的子民,使你謹守祂的一切誡命,又使你得稱讚、美名、尊榮,超乎他所造的萬民之上,並照他所應許的使你歸耶和華你神為聖潔的民。」 |
鑰字 |
「就可以」 【申二十一9】──申命記第廿一章包括了許多「若……就」的問題,其中涵蓋了若有人被殺而棄屍荒野的條例(1~9節)
。在這裏,人雖沒有辦法作甚麼,但神要求他們所作的乃是除去罪的污染。這指出,我們不可漠視周圍所發生的事情,尤其在教會生活對罪惡的發生,要公開地指責(林前五3),並且以共同承擔的態度,積極去清理罪惡所造成的污染(林前五13)。
「不可佯為不見」【申二十二4】──對於那些迷失牲口的條例,看起來非常的瑣碎。然而在這裏卻指出,我們不可塞住憐憫的心,假裝看不見他人的需要(雅二16)
。在教會生活中,我們如何操練「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腓二4】呢?
「營理當聖潔」【申二十三14】──神的律法為了要保守神的百姓的聖潔,因為唯有聖潔,神才能在他們中間居住。在爭戰的日子裏,摩西知道以色列人更需要神的同在,所以要求他們保持內心與身體的清潔。一個不潔淨的教會將失去神的同在,而無法在悖謬的世代中作剛強得勝的見證。讓我們答應神的聖別呼召,起而『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林後七1)
吧!
「要紀念你在埃及作過奴僕」【申二十四18】──神吩咐祂的子民要設身處地為孤兒寡婦著想(申二十四17~22)。因為他們也曾在埃及受欺壓,而神怎樣看顧他們,他們也當這樣看顧其他有需要的人。我們自己所經歷生活中的艱難和失望,應使我們學會同情那些與我們有同樣遭遇的人。願我們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腓二5)
,善待他人。
「不可籠住它的嘴」【申二十五4】──那時人常常使用牛在禾場上踹穀,有時牛用蹄子踩踏,將穀粒與糠秕分開,有時牛拉著石輥壓在穀物上脫粒。在這時或在牛拉磨石將穀粒磨成麵粉時,籠住牠的嘴,就是在牠工作的時候不讓牠吃穀粒。這節指出牛在場上作工的時候,要任憑牠吃身邊的穀物。使徒保羅引用了這節,說明工人得工價是應該的(林前九9;提前五18;太十10)。慈愛的神,連牛都顧及了,而我們在教會中是否顧到神工人的需要?願神感動祂兒女們的心,對主的工人負起供給的責任。
「照祂所應許你的」【申二十六18】──從第五章開始,摩西在河東地對百姓重申神的律法,而二十六章的末了,結束神對以色列人的應許:(一)祂揀選了以色列人作祂的子民;(二)以色列人要得著稱讚、美名、尊榮。他們要從神得著這一切的祝福,須謹守、遵行神的律例典章!今日我們要承受神榮耀的祝福的關鍵──「信而順服!因為除此以外,不能得耶穌喜愛,惟有信而順服。」(《聖徒詩歌》364首) |
核心啟示 |
第廿一章:第廿一章至二十五章是一些零星的條例。本章記載五件條例:
(1)
無頭凶案的條例1~9
──不知道是誰殺的,近城的長老要負責,打折母牛犢的頸項,代替殺人兇手受審。
(2)
娶被俘女子的條例10~14
──女子要剃頭髮,修指甲,哀哭父母一個整月。
(3)
長子繼承權條例15~17
──禁止父親無故廢掉長子的嗣業。
(4)
對待逆子的條例18~21──不聽勸告,帶到長老面前,將他打死。
(5)
掛在木頭罪犯的條例22~23
──要警戒眾人,但不可留在木頭上過夜。
第廿二章:本章論及有關處世接物的條例,包含一些瑣碎的生活細則,同時亦記載有關貞潔條例。全章分為二段:
(1)
生活細則的條例(1~12)
──弟兄失迷的牛羊,勿佯不見,要幫助牽回交還;應當各從其類,男女不可易服;只取雛鳥,勿取母鳥;建房須加欄杆;耕種不可撒兩樣種子,牛驢不要並耕,羊毛細麻不要混織。
(2)
對待婚姻不貞的條例(13~30)
──貞潔的妻子受到保障,而不貞潔的,就要被打死;強姦已婚女人的男人要被治死;若與未婚女人行淫的,要用聘禮娶她;不允許娶繼母為妻。
第廿三章:本章記載其他條例:
(1)
入耶和華的會(1~8)
──外腎受傷,非法生子,亞捫和摩押人禁止入會。
(2)
軍營的潔淨(9~14)
──出戰要遠避諸惡;不潔要出營自潔;便所要設于營外。
(3)
接納逃奴(15~16)
──可遣返主人之處,也不可欺負。
(4)
禁止娼妓17~18
──不可有妓女與孌童;他們的所得的錢被神憎惡,不得帶到神的殿。
(5)
禁止借貸取利(19~20)
──不可向窮弟兄取利。
(6)
許願的條例(21~23)
──許願時須謹慎,但向神許願就當還願。
(7)
過路取食的條例(24~25)──
饥餓的過路者,可進葡萄園和麥田隨便取食,但禁止帶走。
第廿四章:本章記載一般有關顧念他人之條例:
(1)
休妻的條例(1~4)──
有不合理的事,許可休妻;被休後、女可嫁人。
(2)
剛結婚者條例(5)──可緩兵役一年,使他所娶的妻快活。
(3)
不可拿磨石作當頭(抵押品)(6)──
不可拿人家每天作餅必用的磨石。
(4)
不許拐賣弟兄(7)──拐帶人的必被治死。
(5)
大麻瘋的災病(8~9)──
要謹慎,依照有關規定去做。
(6)
禁止拿鄰舍的當頭過夜(10~13)──
日落的時候,總要把衣服的當頭還他。
待人原則(14~22)
──不可虧負困苦人當日的工價;以公義對待罪犯本人;以憐憫對待孤兒寡女。
第廿五章:本章論及公平和其他的例例:
(1)
公平的責打人(1~3)──只打四十,不可過數。
(2)
公平的對待耕牛(4)——場上踹穀,勿籠住嘴。
(3)
為兄弟建立家室(5~10)──長兄若死,為弟的當娶寡嫂,替兄立嗣。
(4)
爭鬥之例(11~12)──婦人抓男子下體,要受就要砍婦手處分。
(5)
當用公平的法碼交易(13~16)——兩樣法碼,神所憎惡。
(6)
減盡亞瑪力人(17~19)──不可忘記亞瑪力人的偷襲,要除滅他們的名號。
第廿六章:本章論及感恩奉獻土產和法例的總結。全章分為二段:
(1)
獻初熟的土產給神(1~11)──
當將各種初熟的土產,經祭司的手,放在神的壇前;奉獻的同時,須感恩。
(2)
每逢三年的奉獻
(12~15)──
以十分之一土產供養利未人和孤寡。
(3)
法例的總結(16~19)
──盡心盡性愛神。就使以色列民得稱讚、美名、尊榮,超乎萬民之上
「註」:每三年之末年的另一個「十分之一」捐獻,存於城中,要專為救濟本城窮苦的利末人、和寄居的孤兒寡婦(廿六12)。
律法時代三個「十分之一」的捐獻(對照表)
經據
說明
比率
使用
第一個每年一次
民十八21~31瑪三9~10利廿七3~-33
收入的100中獻上10
10%
供給利未支派(神家)
第二個每年一次
申十四22~27廿六11
餘下90中獻上9
9%
專為守節獻祭(聖所)
第三個三年一次
申十四28~29廿六12
餘下81中獻上27
2.7%
救濟窮苦之人(本城) |
第廿一章,神的條例本於公義、公正、公平為準則。我們是否看重神的標準和維護他人的權益呢?
第廿二章,神鼓勵百姓幫助弟兄:(1)牽回失迷的牛羊:(2)找還所失的物
(廿二3);(3)拉起跌倒的牛驢。在教會中,我們是否彼此承擔責任,彼此幫助、照應呢?
第廿三章,神指明祂要在以色列人的營中,因此不容任何污穢。我們怎樣過一個聖潔的生活呢?又如何保持內心的潔淨呢?
第廿四章,有人以為休妻的條例贊成離婚。但主耶穌說過,摩西容許以色列人休妻,不過是因為他們心硬(太十九3~9)。人應尊重婚姻之約,不要視離婚為解決問題的惟一出路,反要積極面對並努力解決婚姻問題。我們對婚姻又持何種態度呢?
第廿五章,律法要人憐憫作工的牲畜,「不可籠住它的嘴」【申二十五4】
。在新約,保羅表示工人靠福音養生是應該的(林前九7~11)。教會是否顧念為福音禾場上勞苦如牛的工人,使他們獲得當得的供給(提前五17~18)呢?
第廿六章,以色列人認耶和華為他們的神,就會認他們為祂的子民,並從祂得福。今日我們是否在眾人面前願意盡心盡性愛祂,來承認(太十32)祂是我的主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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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告 |
神啊!若你子民肯謹守你道,你必使他們得美名,並超乎萬民之上。 |
詩歌 |
【有一令我當遵】(《詩歌選集》
380 首 第 1,2
節)
(一)
有一令我當遵:榮耀歸給我神,
神賜愛子來救我魂,使我與天相稱。
(二)
我是蒙召服事 這個世代的人,
竭力遵行我主意旨,完成我的本分。
視聽――有一令我當遵詩歌音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