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讀經」

 

二月二日

讀經

獻必須的祭和祭司獻祭的責任。

重點

贖罪祭(利四);贖愆祭(利五);祭司獻燔祭,素祭和贖罪祭(利六);祭司獻贖愆祭和平安祭 (利七)

鑰節

利四3】「就當為他所犯的罪,把沒有殘疾的公牛犢獻給耶和華為贖罪祭。

【利五5~6】「他有了罪的時候,就要承認所犯的罪,並要因所犯的罪,把他的贖愆祭牲,……牽到耶和華面前為贖罪祭。」

【利六12】「壇上的火要在其上常常燒著,不可熄滅。祭司要每日早晨在上面燒柴,並要把燔祭擺在壇上,在其上燒平安祭牲的脂油。」

【利七19】「至於平安祭的肉,凡潔淨的人都要吃。」

鑰字

核心啟示

「贖罪祭(利四3) ─—出自舊約「罪」一字,字的意思則是「未擊中標與錯失正道」。「贖罪祭是為著赦免我們在神面前全部的罪,預表基督「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林後五21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彼前二24)。這個祭說到主被釘在十字架上,成功了那一次永遠的贖罪祭(來十12祂的為我們贖罪,使我們的罪完全得赦免,祂的血叫我們能夠進到神面前

「贖愆祭(6) ─—原意與「虧負、賠償」有關「贖愆祭是為著赦免我們天天具體的罪,預表基督不僅一次到永遠的為我們死,洗淨了我們以往一切的罪,並且每天都洗淨我們,好使我們與神的交通不被打斷(約壹一7)。這個祭除了獻祭贖罪之外,往往要加上對被虧負者的賠償。

「壇上的火」(利六12)─— 這句話在本章一共提到三次(利六91213) ,可見其重要。雖然獻祭在祭司獻晚祭之後結束,但是「壇上的火要常常燒著」也就是說「從晚上到天亮」,壇上的火是不可熄滅的,因為燔祭是一個不可止息的祭,要晝夜向神發出馨香之氣。這壇上的火原是從「從耶和華面前出來」(利九24)的。所以這個聖火是神親自點燃的,然而要在壇上「常常燒著..不可熄滅」,作祭司的必需儆醒,要不斷的添加燃料,維持著壇上持續不滅的聖火。這表明我們的奉獻乃是一生全時間的事奉,以及還要經常挑旺屬靈的恩賜(提後一6) 並且火熱的服事主(羅十二11)。今天在教會服事心中的聖火是否還在燃燒呢?「凡潔淨的人都要吃」【利七19─—平安祭獻祭的人向神獻祭物,並且他們都可以吃所獻的祭物,而且所獻的祭物也顧念了祭司們的生活所需。當人向神「獻」祭物的時候,了自己「得」潔淨以外,也「得」享祭物的美味。所以

當人棄絕地的賄賂,前來為神而活,他所得的無限富有, 口舌難以述說。

因為萬有全是他的, 生、死、或是事、物;基督是他生命、呼吸, 也是他的住處。

 

第四章: 本章記載獻贖罪祭的條例,論及各種不同的人,所獻的「贖罪祭」也不同。本章給予罪的幾個定義:(1) 行了「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甚麼事」;(2)「誤犯」;(3)「是隱而未現」。祭司要為他所犯的罪,獻「贖罪祭」─—沒有殘疾的公牛犢被宰殺後,要把血彈七次在聖所與至聖所之間的「幔子」上,要抹在「香壇的四角」上,也要倒在「燔祭壇的腳」那裏。牛的脂油等物要燒在壇上,其它部分要燒在營外。為會眾隱而未現所犯的罪,所獻的祭─—將公牛的血在幔子上彈七次,把血抹在香壇四角,倒在祭壇的腳。同樣要燒掉脂油的部分,把牛其它部分燒在營外為官長所誤犯了罪,所獻的祭─—要把公山羊的血,抹在燔祭壇的四角上。民中若有人誤犯了罪,所獻的祭─—要把母山羊的血抹在祭壇的四角上,把脂油燒在壇上。耶和華乃是「聖潔的神,不容罪惡,也不與罪惡妥協。但是耶和華也是恩典的神,祂為著罪人預備了豐滿和全備的贖罪祭,潔淨了人誤犯的罪,赦免了人故犯的罪。本章我們深思的,就是我們的罪完全得赦免,都是因著基督是我們的贖罪祭。

第五章:本章記載獻贖愆祭的條例和原因,以及同時要作的「賠償」。本段敘述人獻贖愆祭的原因:(1)嘴裡冒失發誓;(2)摸了不潔的物;(3)在聖物上誤犯;和(4) 誤行錯事。獻贖愆祭可以用「母羊、羊羔、山羊」,「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和「細麵伊法十分之一」。祭司獻贖罪祭的方式來獻贖愆祭。贖愆祭說明人有了罪的就要承認。但除了要獻祭外,還得加上五分一償還神或人的損失本章我們深思的,就是我們怎能與神的交通之所以能不被打斷,以及如何并能償還神或人的損失,都是因著我們的贖愆祭基督是我們的贖愆祭。

第六章:本章的前七節繼續敘述「贖愆祭」,另外的一個原因在物上行了詭詐除了要「贖愆祭」之外,還須要加上損害賠償。五章是說如果得罪了神,該怎麼作。六章是說如果得罪了人,必須「公綿羊」來獻祭,以及同時要「歸還」財物給原主,其次要「另外加上五分之一」作「賠償」。本章的後半段從利未記六章八節起至第七章,記載祭司獻燔祭素祭贖罪祭時的條例。祭司獻燔祭時要穿上聖服每天早晚獻燔祭,并要加柴添火使壇上的火常常燒著。祭司獻素祭時要取些油和素祭上所有的乳香,一同燒在壇上,是為著「奉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祭。每天早晚都要獻「素祭」,每天以「細麵伊法十分之一」,早晨獻一半,晚上獻一半。祭司在吃「素祭」時,不可「帶酵而吃」,其次要在「會幕的院子」裏吃,也就是要在祭司職任中吃。祭司獻贖罪祭之後,要在會幕的院子裏食用「贖罪祭」,以及血誤彈了衣服、瓦器銅器要如何處理。本章我們深思的,就是基督同時是祭物,是獻祭的大祭司,祂好能使我們進到神面前,敬拜、讚美、感謝、並且愛

第七章:本章的前半段繼續敘述祭司獻贖愆祭和平安祭的責任。祭司獻贖愆祭時,將母羊宰殺之後,將肥尾巴和蓋臟的脂油燒在壇上,血則灑在壇的周圍而餘下的祭肉,祭司的男丁都可吃無論燔祭、贖罪祭或贖愆祭,其祭牲的皮,都由祭司擁有。祭司獻平安祭時,可以分為三類:「感謝」、「還願」與「甘心」而獻的祭奉獻者也可以享用祭物。平安祭要用種無酵餅,也可以獻牛羊。若為「感謝」獻上的平安祭,獻祭者就要在當日吃,不可留到次日早晨。若為「還願」和「甘心」而獻的「平安祭」,奉獻者在兩天內吃完,第三天要用火將剩下的焚燒,免得不潔。本章的後半段論及祭司享受祭物的權利。平安祭除了脂油和血外,全部都由人享用。在祭壇前「搖的胸」或「舉的腿」都歸給祭司。本章我們深思的,就是獻祭的人參與共用所獻的祭,表明神人之間的關係,可以因或「感謝」,或「還願」,或「甘心」,神人同樂,天人共享。

默想

第四章,基督一次獻上自己,成功了永遠的贖罪祭。「贖罪祭」的兩個重點——祂擔當了人的罪(來九28)和以血來「潔淨」(來九22) 。基督為我們在神面前,擔當了全部的罪,祂受刑罰而被釘死,因此使我們靠祂的寶血,罪得赦免。我們是否因著認罪悔改,經歷祂血的潔淨能力,並且見證良心不再受罪與仇敵的控告的实际呢

第五章,基督遮蓋了我們犯罪的具體行為,使我們靠祂的寶血,恢復與神相交。人人都有犯罪的機會,我們是否在神的光中,確知虧欠了神的榮耀,而承認自己「實在有罪」(利五19呢?但人人都能得著赦罪的恩典,我們是否因祂的血,篤信自己「必蒙赦免」(利五13呢?贖愆祭」除了使我們在神面前認罪,並且還要在人面前賠罪。「你末了一次向人的賠罪,是在甚麼時候?」——愛文羅伯斯(Evan Roberts)

第六章,在獻各種祭物時我們看到向神的敬拜;但在獻祭的條例裡,我們看到獻祭的人處理祭物的責任每一祭的獻法和獻祭的次序都蘊含著神聖的真理。並且除了燔祭,這些獻祭的人应如何參與共用,分享所獻的祭物。今天我们在教會中的服事,是否也承擔了祭司的責任——在神面前不斷的代求,也享受了祭司的權利——分享基督的所是呢?

第七章,神吩咐以色列人,必須親手將平安祭獻上,並且要慷慨與他人分享所獻的祭物。凡是善於獻上「感謝」、「還願」與「甘心」平安祭的,必常常與人分享神的恩典。今天在教會是否享受過與神同樂和與人共享的甜美交通呢?

禱告

親愛的主,謝謝祢成為我們贖罪的祭。祢的死使我們得自由、祢受的刑罰使我們得平安,祢的血滿有功效,使我們不再活在控告之中。

詩歌

【犧牲的愛】(《讚美之泉0217首)

在十字架上,你為我捨命,受鞭傷,使我得醫治,

所有的罪惡,你為我擔當,受刑罰,使我得平安。

何等犧牲的愛,聖潔聖子成為贖罪祭,

何等能力,勝死亡權勢,今我屬你永活的真神。

――犧牲的愛YouTube

 

返回主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