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讀經」
四月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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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 |
書22;路11:33-54 |
重點 |
「證壇」風波
(書22);點燈的比喻和述說六禍(路11:33-54) |
鑰節 |
「你眼睛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路十一34】 |
默想 |
Ø
回到河東的那兩個半支派,
建了一座壇,差點因誤會而引起一場大戰。他們要用這一個壇來證明他們不是偏離神,乃是要為著他們的子孫給以色列人承認並接納,所以築這個壇作為見證。然而「證壇(Ed)」意為「證據」。該詞在原文中沒有出現,而中文聖經的「證壇」這兩個字旁是有「……」作記號的。這說明建這樣一座壇或許並非必要,因為神並沒有吩咐他們這麼做。在日常生活的細節和習慣上,聖經並沒有明文規定什麼可以做,什麼不許可做。然而我們的行事為人原則應是榮神益人(林前十3),並且「叫弟兄跌倒,一概不作才好。」(羅十四21)
Ø
人的問題是看外表,神的眼目察驗內心。今天
, 你裏頭是否仍光明(33-36節)?你裏頭是否常潔淨(37-52節) |
禱告 |
主啊!我把我內心交給你管理,求你點亮我裏頭的光。 |
詩歌 |
【活在生命光中】《詩歌》476首)
活在生命光中, 不斷與主交通,瞻仰恩主慈容, 順從聖靈感動,
天天榮上加榮, 時時讚美稱頌,活在生命光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