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讀經」
二月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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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 |
出二十一~二十三;太二十三1-22 |
重點 |
民事律例(出二十一);賠還的律例(出二十二);守節(出二十三);主責備法利賽人(太二十三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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鑰節 |
「也不要稱呼地上的人為父;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也不要受師尊的稱呼;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師尊,就是基督。」(太廿三9~10) |
默想 |
Ø
出埃及記從廿一章到廿三章是神向以色列人頒行的「典章」,主要是規範以色列人生活當中的所有細節,其中包括有關奴僕,殺人和傷人,賠償,道德和禮儀的條例等。神為何定下這麼多的律例要以色列人遵守呢?祂是關心你大事小事的神,祂要你在凡事上保守自已,並且活在聖潔裏。
Ø
本章內容都是些賠還的事,在一般信徒生活中,似乎很少。如果我們致使人受特別的損失,就願賠還。但是我們不肯坦白承認在言行上的過失,而給予補償。我們時常自圓其說,原諒自己,以為自己所言所行的,沒有什麼錯誤。其實有些事是合法的,卻未必完全端正。──邁爾
Ø
以色列的男子一年之中要守「除酵節」,「收割節」,和「住棚節」的節日。這三個的守節都是在收割的時候,就是要以色列人在神面前承認,他們這一年豐收乃是神持續不斷的祝福。在新約,基督是舊約中所有節期的實質(西二17)
。所以每一天,你可以藉著基督豐豐富富地的供應而過節。
Ø
主指示在神的家中,不應重視人的權威,也切勿崇拜任何的屬靈偉人。因為你只有一位「拉比」──老師,就是主;你惟一的根源就是天上的「父」;你也只受一個「師尊」帶領,就是基督。 |
禱告 |
親愛的主啊,我愛慕你,因你的話語精純可喜,甦醒我心。幫助我看重你的話,超過人的意見。也幫助我在服事之中,看重你的驗中,遠超人的標榜貶抑。 |
詩歌 |
【非我惟主】(《聖徒詩歌》396首第
1 節)
非我惟主,被人高舉並愛敬;非我惟主,被人傳揚相信;
非我惟主,顯在言語和步武;非我惟主,顯在思想態度。
(副)哦,求主救我脫離自己! 失去在你裏面!
哦,但願不再是自己,惟主活我裏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