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讀經」
二月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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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 |
利一~三;太二十七1-26 |
重點 |
燔祭
(利一);素祭
(利二);平安祭(利三)
;主受審和受難的經過(太二十七1-26) |
鑰節 |
「耶穌站在巡撫面前,巡撫問他說:“你是猶太人的王嗎?”耶穌說:“你說的是。” 」【太二十七11】 |
默想 |
Ø
「沒有傷疾。」(原文另譯)
神是全然聖潔與完善的神,藉著祭物使那些不完全的人,能以親近祂。然而,沒有一樣獻給神的東西,是可以殘缺不完全的。神配得接受最寶貴的供獻,我們若將次等的或是不完全的品類獻上,那就是以錯誤對待神的祭物的完全。實際上,祭物乃是基督的表號。我們的最好,不過是一堆的醜陋,但我們所獻給神的,卻必須是我們看為上好的。――
摩根
Ø
「凡獻給耶和華的素祭,都不可有酵。」「素祭」乃是出自人手的操作,田園的結實,其間經過耕耘、碾磨與調製,都是預表我們在神面前擺上的事奉。神要求完全的事奉,因此,不容有酵摻入。何以故?因為「酵」本身含有腐敗的性質,它所產生的影響,就是腐敗。無論何時任其介入,就會引致分解與潰爛。不僅是禮物,即使是行動,也不可摻入腐敗的成分。主耶穌曾經警戒祂的門徒,要防備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酵(太十六6);前者是假冒為善,後者是物質主義。這些都是「惡毒與邪惡的酵」,不容摻入我們的事奉中。――
摩根
Ø
「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祭物都得經過火燒。「火」乃是預表神,特指神「聖潔的作為」。一切事物惟有與祂聖潔的性質相合,始得在祂面前存活。火也是神忿怒的表號,說出神如何要燒滅一切與祂性質相反的事物。火又是潔淨的表號,說出神如何要純淨一切雜質,使人與祂的性情相合。故此,凡是預表罪與罪愆的祭物,火都得把牠燒燬。只是那些預表奉獻、事奉與交通的祭物,火在其上所生的影響,就是使之發出馨香之氣,而蒙神喜悅。――
摩根
Ø
在主耶穌受審和受難的過程中,反對祂的宗教領袖們
(1~2節)
,出賣祂的猶大 (3~10節)
,罔顧公理的彼拉多 (11~26節)
,盲目的群眾(25節)和戲弄祂的兵丁
(27~31節)
。看到人無情無義的對待祂,而你如何對待祂呢? |
禱告 |
主啊,我們願把自己交給你,求你對付我們心中──像宗教領袖的「仇狠」、「嫉妒」;像猶大的「貪心」;像彼拉多的「不負責任」、「不公義」;像群眾的「盲目」;像兵丁的「無知」。 |
詩歌 |
【憐憫慈愛寬恕】
(《聖徒詩歌74首》)
憐憫、慈愛、寬恕、溫柔又謙和;為了罪人忍辱,甘負十架軛;
捨命、流血、受苦,為救失喪者:這是基督耶穌,對祂你如何?
視聽――憐憫慈愛寬恕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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